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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餘次!莆田某小區內一夥組織賣淫的團伙被端了!

  • 由 小熊維尼超兇 發表于 垂釣
  • 2022-05-20
簡介經依法審查查明:網路配圖2021年1月6日左右起,被告人林錦、劉美華夥同同案人周某某(另案處理)在莆田市城廂區**街道**樓組織包括被告人劉美華在內的賣淫女李某甲、程某某、皇某某等人為男顧客提供“口爆”性服務,並約定三人各按三分之一股份分紅

莆田為什麼有內外界

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公佈了一起一男一女組織他人賣淫並從中牟利的案件,讓我們來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吧

702餘次!莆田某小區內一夥組織賣淫的團伙被端了!

被告人林錦,綽號“小吳”,男,1990年生,初中文化程度,無職業,戶籍地和住址均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鎮**號。

因涉嫌組織賣淫罪,於2021年4月10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經本院批准,次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逮捕。

被告人劉美華,女,1986年生,初中文化程度,無職業,戶籍地和住址均湖南省祁東縣**鎮**村**組。

因涉嫌組織賣淫罪,於2021年4月10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經本院批准,次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逮捕。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調查終結,以被告人林錦、劉美華涉嫌組織賣淫罪,於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移送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702餘次!莆田某小區內一夥組織賣淫的團伙被端了!

網路配圖

2021年1月6日左右起,被告人林錦、劉美華夥同同案人周某某(另案處理)在莆田市城廂區**街道**樓組織包括被告人劉美華在內的賣淫女李某甲、程某某、皇某某等人為男顧客提供“口爆”性服務,並約定三人各按三分之一股份分紅。該賣淫團伙提供性服務的價格為人民幣498元或598元,可優惠人民幣30元、50元或70元,賣淫女從中賺取抽成人民幣250-280元或320-350元,賣淫活動的非法獲利透過支付寶、微信、現金等方式收取。同案人李某乙(另案處理)介紹男顧客到店裡消費,並以每個客人人民幣70元的價格抽成。2021年4月9日3時許,公安機關依法對莆田市城廂區**街道**樓進行搜查,現場查獲被告人林錦、劉美華、賣淫女李某甲、程某某、皇某某、嫖客楊某甲、楊某乙。經查,截至案發時,上述賣淫團伙共組織賣淫702餘次,非法獲利人民幣391736餘元。

2021年4月10日,公安機關向被告人林錦扣押海康威視牌網路硬碟錄影機一部、iPhone11手機一部、iPhone7plus手機一部及榮耀X10手機一部,向被告人劉美華扣押iPhone8手機一部。被告人劉美華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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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錦、劉美華以招募、糾集等手段組織多名賣淫人員進行賣淫活動,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美華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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