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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彩禮十二萬八,婆婆“只有八萬 ”

  • 由 楓橋夜泊夢江南 發表于 垂釣
  • 2022-01-11
簡介李偉不知道的是,那些錢只是明霞自己的積蓄

辦離婚男方不去怎麼辦

(一)

父母帶著明霞跟她未來的公婆第一次見面幾人就吵了起來。

在明霞這裡,有女兒的人家在嫁女兒的時候,彩禮一般都是十二萬左右。如果女兒嫁得比較好,要個十六八萬也不是沒有,這樣,女方全家在村子裡都會很有面子。

在李偉這裡,彩禮一般都是六萬或者八萬,女方也都是在婚禮當天把存著彩禮的銀行卡帶去男方家裡。

“李偉這個孩子我們老兩口都喜歡,女兒嫁給他我們放心。彩禮也就不多要了給十二萬八就可以了。”

“十二萬八……”

李偉母親聽到後,嘴唇哆嗦著重複了一下數字就不再說話了,眼角似有淚花。李偉父親面色變得沉重,一個勁兒的抽菸,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明霞母親不樂意了,輕咳了一聲,嚴厲的瞪了一眼不知道表態的李偉。

“怎麼?家裡是有什麼難處嗎?”

“唉……家裡剛買了房正在裝修,等孩子們訂了婚就要準備辦婚禮,處處都要錢,十二萬八……真的拿不出來……”

李偉母親訕笑著回答道。

“李偉,明霞懷了你的孩子時,我就告訴過你彩禮不可能低於十二萬,你那時可是滿口答應。”

一臉痛苦的李偉把頭埋得低低的,面對明霞母親的質問無話可說。

“你們家該不會是以為生米煮成熟飯了,就可以賴賬了?明霞,咱們走。”

明霞摸了摸自己已經顯懷的肚子,憤怒地指著李偉,紅著眼睛說道:“李偉,你真讓我失望。”

故事:彩禮十二萬八,婆婆“只有八萬 ”

(二)

回到家,李偉終於爆發了。

“都怪你,我當初相親就沒看上她,你非說明霞開著一個破超市,嫁進來咱們一家都不愁吃穿了,讓我什麼都答應她,現在好了,怎麼辦?”

“我還不是為了你好?我跟你爸辛苦一輩子,不想你也那麼辛苦,有什麼錯?”

“錢呢?錢呢?看樣子彩禮不給夠,明霞她媽是不會讓她嫁進來的。”

李偉母親咬了咬牙,忙了兩天後,遞給李偉一張銀行卡,裡面是八萬塊。

“你拿去明霞家,就哭窮,告訴明霞你會一輩子對她好,實在不行就下跪,她現在懷孕了,會心軟的。”

“我不去。”

“快去!你要是不去咱們一家的心血都白費了。”

李偉只能垂頭喪氣的出門,按照母親的囑咐順利說服了明霞,明霞跟自己父母一陣哭鬧,二人終於在兩個月後舉辦了婚禮。

八萬塊的彩禮明霞雖然帶了回來,但她明確說明,這個錢必須用做於小家的建設。

後來,裝修錢不夠了,婆婆幾次三番來借都被明霞拒絕。

“你這個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我當婆婆的跟你借錢你還不借,房子裝修好後,給你住還是給我住?”

“媽,我知道房子買的時候就寫的是您的名字,跟我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所以這個錢,我是不會借的。”

“你什麼意思?我的名字也是你住,你怎麼這麼不識好歹?”

婆媳倆你一句我一句的吵了起來,愈演愈烈之際,婆婆一句話讓明霞如遭雷擊。

“你這個蠻不講理的東西還配十二萬八的彩禮,給你八萬都是抬舉你了。我還告訴你了,錢我有是,只不過你不配拿!”

明霞愣在原地,耳朵嗡嗡作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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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媽,你們幹什麼?”

明霞突然回神,拉住李偉:“你媽說她有的是錢故意只給八萬塊,因為我不配,是不是這樣?”

“啊?我不知道啊?”

“騙子!”一記響亮的耳光打在了李偉的臉上。

這下可捅了馬蜂窩了,從小到大,婆婆從來不捨得碰李偉一根手指頭。婆婆這時已經沒有了理智,推開懷孕的明霞護在李偉身上。

“潑婦!你打他幹什麼?你有本事打我,當初我兒子看不上你,要不是我逼他,你根本進不了我李家大門。”

呵~

明霞徹底清醒了過來,從包裡拿出銀行卡扔在李偉臉上。

“卡里是十二萬八,我父母怕丟人自己湊的,都給你們!”

說罷,明霞挺著大肚子回到了孃家。幾個月後,孩子出生了是的男孩。李偉家的人一直沒有露面,明霞母親天天抱著小小的外孫以淚洗面。

就這樣,孩子兩歲時李偉出現了,他想要接明霞和孩子回家好好過日子。

“我不會回去的,你要真心為孩子好,就跟我去辦離婚手續。”

“離婚?我不,我已經知道錯了,你就原諒我吧,咱們一家三口好好過日子,你一直住在孃家算怎麼回事?”

明霞的父母也支援女兒離婚,可是,李偉是鐵了心的要接明霞回去。次日,婆婆也來到明霞家裡,每日坐在門口哭哭啼啼講述自己娶媳婦的種種不易,明霞不讓她見自己的大孫子。

明霞覺得這樣下去也不行,對父母影響太大。她知道這對母子突然出現一定有事發生,不搞清楚的話也解決不了,就跟著李偉回到了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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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一進門,婆婆就喜笑顏開的去廚房給明霞做飯,比過年都豐盛。

“明霞,回來就好,回來就好,以前是媽不對,我敬一杯,就算認錯了。”

“有什麼事還是直接說吧,別拐彎抹角的。”

“這個……這個……”

婆婆搓了搓手說道:“唉……這個李偉不爭氣,朋友說帶他做生意結果被騙了。欠了別人二十多萬,你能不能賣了超市替他還債,你們是夫妻,是一家人,不會不管他吧?”

原來如此,超市是父母的房產,父母不忍明霞打工那麼辛苦,就給她開了超市,沒想到被這母子倆盯上了。

“夫妻?一家人?什麼時候的事情,我怎麼記不得了?”

“喂!朱明霞,現在都火燒眉毛了,你不幫我就別怪我不客氣。”

“你打算怎麼個不客氣法?”

李偉氣得呼哧呼哧的,粗著脖子大喊:“你要是替我還了,咱們就還是夫妻。你要是不管,我就天天去看我兒子,告訴他,他媽媽是個蛇蠍心腸的毒婦!”

孩子是明霞的底線,李偉的話反而提醒了她,即使離婚,李偉也是孩子的父親,也有權利來看望孩子,她不想孩子受到影響。

“你要怎麼樣才可以放過我?”

“拿錢!”

回到孃家的明霞渾身顫抖著,自己的婚姻就像是一場鬧劇,後悔也來不及了。

跟父母商量後,明霞賣了超市。給了李偉二十五萬,跟李偉辦了離婚手續,二人立下協議,不許李偉以任何理由跟孩子有任何接觸。

隨後,明霞一家搬離了這個傷心地。多年後,明霞終於找到自己的幸福又結婚了,還生了兩個女兒。

李偉不知道的是,那些錢只是明霞自己的積蓄。如果一開始,二人的婚姻沒有摻雜進入去那麼多算計,也許他們也會幸福,他也不會四十多歲了,還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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