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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酒同日三起商標案敗訴毛鋪苦蕎酒系列或陷合規困境

  • 由 東方財富網 發表于 垂釣
  • 2021-12-11
簡介在“黑蕎”案中,法院則認為,勁牌商標由漢字“黑蕎”構成,“黑蕎”多為蕎麥的一種,該標誌指定使用在“蒸餾飲料、白酒”等商品上時,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商品由黑蕎製造或其中含有黑蕎成分,從而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原料等特點產生誤認,故勁牌申請的黑蕎商

毛鋪酒是哪裡產的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7月16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宣佈對勁牌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三起商標註冊案件的二審終審判決。案件原因系勁牌不服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認為勁牌的商標與其它品牌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近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其在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的行政判決,因此提出上訴。判決結果為駁回勁牌公司上訴,維持原判。本案涉及商標為第29287104號“金蕎”商標、第29281059號“小蕎”商標與第29281054號“黑蕎”商標。

從商品類別上看,勁牌申請註冊商標的使用範圍為第33類3301群組,包括果酒(含酒精);開胃酒;蒸餾飲料;利口酒;烈酒(飲料);酒精飲料(啤酒除外);白酒;食用酒精;燒酒;葡萄酒。

勁牌公司認為,勁牌商標與其它品牌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勁牌商標與其它品牌商標實際使用的具體產品區別明顯,不會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法院認為其上訴理由缺乏法律依據和相關證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小蕎”和“金蕎”案中,認為商標駁回複審案件為單方程式,因此已註冊商標持有人不可能作為訴訟主體參與到該程式中,故商標知名度無法予以考慮。

在“黑蕎”案中,法院則認為,勁牌商標由漢字“黑蕎”構成,“黑蕎”多為蕎麥的一種,該標誌指定使用在“蒸餾飲料、白酒”等商品上時,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商品由黑蕎製造或其中含有黑蕎成分,從而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原料等特點產生誤認,故勁牌申請的黑蕎商標屬於2013年商標法規定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

據悉,毛鋪酒是勁牌有限公司旗下一大戰略品牌,其包含毛鋪苦蕎酒、毛鋪老酒、毛鋪醬酒等系列產品。根據其官方旗艦店的銷售資料顯示,黑蕎酒42。8度 500ml為店鋪熱銷款第三名。

有媒體就此事向勁牌公司提問,是否會就二審判決向最高院提起再審申請,還是接受判決,透過其他方式繞開限制重新註冊,或直接購買引證商標來保證三大產品的合規性銷售。勁牌方面對此尚未回覆。

(文章來源:中華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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