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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人速看!供熱用熱最新通知!涉及收費、退費……
- 由 熱河時間 發表于 垂釣
- 2022-10-19
借調人員年度考核怎麼寫
現在承德的天氣越來越冷了,再過一個多月我們就即將迎來供暖期,每年的供暖期我們後臺多多少少都會收到一些“暖氣不熱怎麼辦”、“暖氣溫度不達標怎麼辦”之類的留言。。。
今年這一情況可能會有所改善!
為進一步規範供熱用熱行為,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按照《河北省供熱用管理規定》有關要求,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起草了《河北省居民供熱用熱合同示範文字》(徵求意見稿)。
該合同示範文字涉及“用熱資訊、供熱時間、供熱室內溫度標準、供熱設施管理責任、甲方(供熱方)權利義務、乙方(用熱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合同的生效、爭議解決方式、其他約定”多個方面。
室內溫度不低於18℃
在“供熱室內溫度標準”方面,提到在供熱期內,除不可抗力和乙方原因外,甲方應提供足夠熱量,保障乙方
裝有合格用熱設施的臥室、起居室(廳)的室溫不低於18℃
,其他部位應當符合設計規範標準要求。
不得捆綁收費
在“乙方權利義務”方面,提到乙方
不得在室內供熱設施上安裝換熱裝置、從供熱設定中取用供熱迴圈水、擅自改動供熱管道,增設散熱器或者改變用熱性質、在供熱管道上安裝管道泵等改變供熱執行方式,不得改動、破壞供熱計量及溫控設施,擅自擴大用熱面積、改變房屋結構影響供熱效果或實施其他妨礙供熱設施正常執行的行為。
乙方
實施以上妨礙供熱設施正常執行的行為,導致室溫達不到標準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這些情況供熱方應當退費
在“違約責任”方面,提到退費相關事宜。
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供熱,或因裝置設施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上的,應當按所在地有關規定退還相應熱費
;所在地沒有相關規定的,按照以下方式退還相應費用:
退費額=日平均熱費*未供熱天數
日平均熱費=採暖費總額/本採暖期法定供熱天數
本採暖期法定供執天數:以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供執起止時間為準計算。
未供熱天數:供熱人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遲延供熱或提前結束供熱的天數,以及採暖期內停止供熱的天數。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2。
經雙方共同確認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乙方臥室、起居室(廳)室內溫度連續48小時以上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的,甲方應當退還乙方相應的採暖費
,退費辦法按照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所在地沒有相關規定的,按照以下方式退費:
退費額=日熱費單價*溫度未達到約定標準的臥室起居室(廳)計費面積*溫度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天數
日熱費單價=採暖費總額/本採暖期法定供熱天數(以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供熱起止時間為準)*計費面積
未按時繳納采暖費,須支付違約金
在“違約責任”方面,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數額支付採暖費的,除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採暖費本金外,每推遲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
,須按採暖費的___‰支付違約金。
乙方自收到催繳通知書滿15天仍不繳納熱費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限制其用熱或停止供熱。
延伸閱讀
《河北省供熱用熱管理規定》已施行
此前,《河北省供熱用熱管理規定》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透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其中提到,供熱企業應當與熱使用者依法簽訂供熱用熱合同。供熱用熱合同示範文字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製。
熱使用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熱費。
對首次供熱的新建住宅實行整體供熱,首次供熱熱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統一繳納,不得向熱使用者另行收取。
供熱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給予以下處罰:
(一)擅自變更居民熱使用者供熱起止時間,推遲供熱、提前停熱、中斷供熱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擅自停業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供熱裝置設施發生故障,未立即組織搶修恢復供熱的,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拒不履行檢查、維修、保養和更新改造義務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供熱主管部門吊銷供熱經營許可證。
冬季取暖是一年中的大事兒,
希望今年家家都能溫暖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