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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棋牌
  • 2022-10-03
簡介犯罪原因:無經濟來源、父母失管、法律意識淡薄法條連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7歲刑事案件怎麼處理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

是民族的希望。

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關係千萬家庭幸福安寧和社會和諧穩定,

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工作之一。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問題越來越突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為檢察機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學法、懂法更有利於守法,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現將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進行解析。

盜竊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事追責年齡:

年滿十六週歲

犯罪行為表現

01

順手牽羊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甲去朋友家玩,順手拿走朋友的價值人民幣4000多元的金項鍊。

02

翻牆入戶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乙看見同村的鄰居家沒有人,翻牆進入鄰居家,在房內抽屜偷走人民幣200多元,最終被判刑。

03

盜竊慣犯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丙在幾個月內多次去不同的“水魚”(鱉)養殖場盜竊“水魚”。

04

網路盜竊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丁在和小美談戀愛期間知道了小美的微信支付密碼和銀行卡密碼,兩人分手後,小丁將小美銀行卡中的人民幣3500元轉走。

犯罪原因:

好逸惡勞、貪圖享樂、無經濟來源、法律意識淡薄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三條 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

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凶器盜竊”。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搶劫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刑事追責年齡:

年滿十四周歲

犯罪行為表現

01

暴力威脅型

小甲、小乙、小丙等人因沒有摩托車使用,在深夜的時候,便拿著鐵管、刀等器械到行人稀少的路段,對獨往的路人進行恐嚇威脅,將路人的摩托車搶走。

02

脅迫搶劫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丁和小戊密謀在學校附近,採取語言威脅、搜身等方式,搶得途經學生人民幣50元。

犯罪原因:

無經濟來源、父母失管、法律意識淡薄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鉅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詐騙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事追責年齡:

年滿十六週歲

犯罪行為表現

01

網路交友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甲(男,17歲)冒充女生,在網路上與小強(男,33歲)談戀愛,並以結婚為由,騙取小強人民幣30000餘元。

02

紅包返利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乙組建QQ群,對群裡釋出“為回饋粉絲,只要給他發一定數額的紅包,就可以獲得十倍的返利”的虛假資訊,詐騙他人財物。

03

網路交易型

【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小丙用不可修改密碼的遊戲賬號,假借出售賬號,騙取他人人民幣4000多元。

犯罪原因:

無經濟來源、好逸惡勞、誤解網路、法律意識淡薄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原標題:《【周知】未成年人犯罪常見罪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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