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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醉了”!廣州一男子醉駕撞人被抓,半年後開庭受審又是醉醺醺的,結果……
- 由 資訊時報 發表于 棋牌
- 2022-08-25
醉駕判決需要開庭嗎
昨日(5月14)下午,一名取保候審的被告人陳某來到海珠區法院開庭,卻被發現一身酒氣。法官一查才知,陳某正是因醉駕來受審的!可醉駕已是半年前的事了,為何“醉意”還在?難道開庭也要喝酒壯膽?該案經過審理,得知要“坐牢”的陳某在法庭上哭了起來。法官也感嘆,喝酒來受審,這還是頭一回。
02:35
第一幕
半年前醉駕,受審時還有“醉意”
“你是什麼文化?”
“我小學。”
“小學還是初中?”
“我是初中。”
昨日下午,在海珠區法院的法庭內,剛一開庭就上演了這樣一段有些讓人“迷糊”的對話。提問的是法官,答話的是被控危險駕駛罪的陳某。因為此前被取保候審,陳某在朋友的陪同下著便裝來到法院受審。據瞭解,陳某生於1981年,初中文化,浙江人。其自稱在廣州從事機械銷售工作,是個“打工的”。
檢察機關指控,陳某於2018年12月5日1時許,酒後駕駛小型轎車途徑廣州市海珠區江南大道南盈熙商貿中心停車場時發生交通事故,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陳某靜脈血液中檢出乙醇(酒精)成分,含量為113。1mg/100mL。
“剛才你說喝了酒?”法官問道。
陳某回答說:“昨天晚上我喝酒了,衣服沒換,有酒味。”
“不知道今天開庭嗎,今天開庭審理你的危險駕駛案,你還喝酒?”法官又問。
陳某趕緊答道:“知道,我錯了。”但他再三稱是“昨晚喝的”。
據瞭解,在開庭之前,法院門崗即發現陳某一身酒氣,並向法官報告,陳某承認喝了酒。
第二幕
艱難的酒精測試
一個因為醉駕來受審的被告人,卻一身酒氣的來法院受審,他的狀態會不會影響庭審?甚至酒後大鬧法庭?也或許是喝了酒還開著車來的?為了調查清楚情況,法官決定休庭,一探究竟。
隨後,書記員拿來酒精測試裝置讓陳某吹氣。他起初總是短促的吹一下便立即停止,書記員告知要連續吹氣,陳某像是沒有“理解”,繼續一吹一停,並開始大喘氣,還發出了聲音。幾分鐘過去了,儀表沒有顯示。之後,在專業人士的輔助下,繼續對其進行測試。又過了幾分鐘,終於出了結果——30mg/100mL,書記員現場向其出示了檢測結果單據。
“昨天晚上11點鐘之前,在海珠區興業路一家海鮮酒樓吃飯,跟我國外的兩個朋友喝酒,我喝了三罐啤酒。”陳某趕緊辯解道。
法官又問:“你今天怎麼過來的?”
陳某稱是和朋友打滴滴過來的。
“你滿身酒氣來開庭,怎麼想的?”法官發問。
陳某又答道:“我錯了,我錯了,我今天確實沒喝。”
自述
當時叫了代駕,結果又自己開車撞了
該案開庭前,陳某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是拘役三個月以下。文書顯示陳某此前得到了值班律師的法律援助。開庭時,他並未委託律師,選擇自行辯護。
起訴書記載,陳某危險駕駛發生了交通事故。
“撞了電瓶車。 我在停車場,叫了代駕,代駕找不到我,我把車就開出來了,開出來撞到電瓶車了,電瓶車倒了,就砸到別人了,傷到腳了。”陳某解釋說。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叫了代駕?”法官問道。
陳某:“我叫了滴滴代駕,朋友叫的。”
法官:“哪個朋友?”
陳某:“是朋友的朋友。我朋友的朋友叫的,我也不認識,就是我朋友的朋友。”
法官:“你為什麼不自己叫代駕,要朋友的朋友叫代駕?”
陳某:“那天我喝多了。”
法官:“喝多了你還去開車?”
陳某:“我錯了。我認罪。”
法官問陳某,是否有賠償傷者。
陳某稱對方要價太高,還沒有賠,等將來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法官又問:“一定要法院判你才願賠嗎?”
陳某回答說“可以商量”。
對於對自身的辯護,陳某表示並無太多辯護,只是希望從輕處罰。並稱妻子剛生育,孩子是早產,需要人照顧。“家裡有人要照顧,你昨晚還喝酒喝到那麼晚?”法官又問。陳某則辯解道,做銷售的,“有客戶沒辦法”,必須應酬。
判決
得知要“坐牢”,他當場崩潰
審理過後,法官對該案當庭宣判,以犯危險駕駛罪判處陳某拘役2個月零15天,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我不知道拘役是什麼意思。”聽到判決後,陳某有些懵。
法官解釋說,跟拘留差不多,要關在看守所,是“實刑”。
“要進去坐牢啊?”陳某一聽這樣的解釋,頓時哭了起來,開始抽泣。
“我的孩子早產,醫院裡面剛回來。我不知道現在怎麼辦。”陳某邊哭邊說。
“這是綜合考慮你造成交通事故,而且傷了人,而且你今年來法院,不尊重法庭等綜合情節作出的量刑。”法官又解釋說,這並非終審判決,也不是要立即關進去,陳某還可以上訴。
陳某仍舊抽泣著,嘴裡不停念著“這怎麼辦”。
訓誡
對法律要有敬畏之心
“你一進門崗門就聞到你滿身酒氣,你把國家法律放到哪裡去了?一點敬畏之心都沒有,什麼都不怕。你把司法權威放在哪裡?這上面是國徽啊!”庭審結果後,法官對陳某進行了訓誡。
陳某則又開始自言自語道“怎麼辦”?
法官又說:“人做錯事要承擔責任的。”
“我兩個孩子,還有老婆該怎麼辦?”陳某不停唸叨。
“你現在就想起了母親要贍養,小孩子要撫養,你喝酒的時候怎麼沒想起呀?”法官迴應說,對其作出實刑判決,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其喝了酒跑到法院來開庭,而且開的是醉駕案,“從來沒見過這種情況”。
法官再次向其核實,是如何來到法院開庭的。“你看,錢還沒有付。”陳某則又強調是打滴滴車過來,還讓法官檢視其手機裡的訂單。陳某向法官展示了其錢包裡的車鑰匙,但稱酒駕被查後就沒再開過車,一直是同事代開。
法官釋理
喝酒來開庭,體現其悔罪表現極差
“因為滿身酒氣,可能會影響法庭秩序和法庭安全,所以我們就去核查這個情況。同時發現這個被告人是危險駕駛的被告人,本身處罰的就是醉駕行為,所以我們覺得這種情況和以往的案件有所不同,要進行審查。”法官告訴記者,發現情況後,法院聯絡了交警部門,要求交警部門攜帶相關酒精測試儀器,配合測試。
“果然經過當庭測試,發現他確實存在喝酒後到法院開庭的行為,事實擺在前面。我們認為這是一種嚴重的漠視法律的行為,無視自己行為的影響和危害程度,悔恨表現極差。”法官表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嚴重影響法庭秩序的,要予以訓誡、處罰。酒後到法院開庭,存在極大的風險,可能會影響法庭秩序,也不能排除其酒後發瘋發狠的行為。
法官解釋說,該案中除了定罪,還有個量刑情節。他說:
“量刑情節考慮到被告人的悔罪態度等,他自己犯的是危險駕駛罪,他還喝酒到法院,說明他對這個案件的過錯程度、認識極其淡薄。”
法官坦言,如果陳某沒有一身酒氣來法院開庭,按照他此前危險駕駛的情節,不排除判緩刑的可能。
記者:你是從事什麼職業?
陳某:機械公司裡的銷售經理。
記者:事發那天既然已經叫了代駕,為什麼還要開車?
陳某:代駕找不到我,我從停車庫裡開到上面來。我準備開車出去找代駕,朋友的朋友叫的,找不到我。
記者:當時有沒有意識到酒後開車不對?
陳某:是錯誤的,腸子都悔青了。
記者:對這個判決結果怎麼看?
陳某:沒辦法,要進去坐牢(哭)。
記者:這對你來說是一個很沉重的教訓嗎?
陳某:非常沉重,非常沉重(抽泣)。
資訊時報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林曉佳 李易蔓
攝影 資訊時報記者 葉偉報
編輯:Cate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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