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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 由 人生五味 發表于 棋牌
  • 2022-05-06
簡介(二)金吾本與蓉鏡本之關係張蓉鏡在自藏本的跋語中明確提到自己借抄補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大致過程:是冊前兩本尚是明人所鈔,餘得之邗上,欣喜過望,即假愛日精廬所藏影宋本補全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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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宋史研究資訊 ID:songshiyanjiu」

注:本文發表於《文獻》2020年第6期,此據作者word版,引用請以該刊為準。感謝雷震老師授權釋出。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

——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雷震

內容摘要: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是一部記載南宋高、孝兩朝歷史的綱目體史書。此書現存殘宋本一部、影宋抄本三部。本文發現國圖藏抄本的文字錯誤程度較高,《中華再造善本》以此本配補殘宋本影印似有不妥。國圖藏影宋抄本之底本,來源於一個與宋刻元修殘本同源的宋本或抄本,該本即劉時舉編《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所引之本;透過比對異文葉內容,本文認為抄本同出一系,與殘宋本有緊密但有區別的血緣關係。在南宋後期,至少有三種《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存世,三種版本的差異主要是由於刷印時漏刷版片造成的。這些結論可為今後繼續深入研究《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版本、流傳等問題有所助益。

關鍵詞:

《中興兩朝編年綱目》 殘宋本 張金吾 張蓉鏡 陸心源

現存記載南宋高、孝兩朝的史書,主要有《皇宋中興兩朝聖政》《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和《宋史全文》,其中《中興兩朝編年綱目》成書早於後兩種,內容又比《皇宋中興兩朝聖政》完整,因而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此書目前有四種舊本存世:國家圖書館藏兩部,一部為宋刻元修殘本(簡稱“殘宋本”),僅存卷一至七,卷十二至十四;另一部為影宋抄本,十八卷,但部分卷帙有殘缺(簡稱“金吾本”,詳後)[1];現藏臺北故宮的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中的張蓉鏡舊藏影宋抄本,有張蓉鏡跋語(簡稱“蓉鏡本”)[2];日本靜嘉堂文庫有原為十萬卷樓舊藏的影宋抄本(簡稱“陸心源本”)[3]。清代中期,翁方綱還見過一個四卷輯本[4]。另有近年《中華再造善本》衲配影印本(簡稱“再造本”)[5]。

據筆者瞭解,學界對《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研究較少,且研究集中於對其作者、書名、卷數的考證[6],以及與同時代的綱目體史書進行整體對比[7],而關於《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現存版本情況、各個版本之間的關係等最基本的文獻學問題,除虞雲國一文之外,幾乎無人涉及,甚至在相關論著中,因襲舊說,以訛傳訛,將金吾本與蓉鏡本混淆[8]。筆者特撰此小文,以國家圖書館藏本為線索,研判金吾本的外觀特徵(浮簽和校改)與文字內容(缺葉和異文葉),討論該本與其他三種本子之間的關係,探索該書南宋傳本的源流;並揭示《中華再造善本》衲配不當,糾正金吾本“實即影抄今國圖所存之殘宋本”[9]的錯誤認識。

一、金吾本與蓉鏡本

國家圖書館藏影宋抄本《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善本書號03398),十八卷,不著撰人名氏[10],分裝六冊[11]。記事起於建炎元年(1127),迄於淳熙十七年(1190),有清張蓉鏡校[12]。該本目錄首葉從右至左、從上而下依次鈐有“秘冊”朱方、“張月霄印”朱方、“愛日精廬藏書”朱方、“汪士鍾藏”白方、“鐵琴銅劍樓”白方、“北京圖書館藏”朱方;在目錄與卷一之間的書籤上,鈐有“子雝金石”白方;卷二、五、八、十一、十四和十八末葉均鈐有“平陽汪氏”朱方;卷三、六、九、十二和十五首葉均鈐有“汪士鍾藏”白方;此外,在卷十八末闕文處,還鈐有“北京圖書館藏”朱方;在卷十八末,鈐有“鐵琴銅劍樓”白方。除以上特徵外,該本在部分葉面有批閱浮簽小條,共42處[13],另有硃批121處[14]。該本由張金吾、汪士鍾、汪振勳、瞿鏞依次遞藏,最後入藏北京圖書館。全書未見張蓉鏡的藏書印和跋語,因此筆者認為張蓉鏡應當沒有收藏過該書,故可簡稱金吾本。而著錄該本的幾種書目,從最早的《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到近幾年新出的《中國古籍善本總目》和《中國古籍總目》均標註為“張蓉鏡校”[15],這其中是否存在著錄錯誤的問題呢?

(一)金吾本的浮簽

張蓉鏡,清昭文(今江蘇常熟)人,是與張金吾同時同鄉的藏書家。該本中貼上42處有校語的浮簽小條,有的小條直接寫有張蓉鏡的字“芙川”,或落款為“芙記”。如卷三,建炎四年五月“以張守參知政事”條,浮簽寫著“以張守參知政事注內駚兼,駚字似誤,未識另有出處否芙川”;卷六,紹興五年正月“詔前宰執條上攻守策”條,浮簽寫著“第廿六行東南民九何九字費解芙記”。除以上兩處浮簽外,卷九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秦檜奏誅岳飛及張憲岳雲”條,該條下所夾浮簽的背面寫著“張芙川少老爺李樹卿頓首”。李樹卿是何人,無從查證,但從此條的內容和紙張屬性來看,應是張蓉鏡將李樹卿寫給自己的信件裁剪為小條,用作校籤。對比這些小條的字型、墨色和語句表述,發現儘管有7處小條是墨筆,與其他小條為硃筆不同,但表述文字均是“某行某字疑誤”,字型上也可以確定為同一人所寫。最早著錄該書的《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即以浮簽上有張蓉鏡的字,斷定該本為張蓉鏡所校。

但張蓉鏡與此本關係到底如何,還需辨正。上文已提到,現存臺北故宮的抄本《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與張蓉鏡有關。該本不但有張蓉鏡“味經書屋收藏”“蓉鏡珍藏”“張蓉鏡”三印,且在卷十八末還有張蓉鏡的跋語,為張蓉鏡舊藏無疑。經對比,金吾本浮簽小條的字跡與蓉鏡本末尾的張氏跋語字跡完全不同。筆者所見其他善本古籍上的張蓉鏡跋語或題識[16],字跡也與浮簽字跡不同(見圖1、圖2)。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1《中興兩朝編年綱目》浮簽字跡 圖2張蓉鏡字跡

張蓉鏡在自己藏本的跋語中稱“假愛日精廬所藏影宋本補全校正”[17],可見他是借用張金吾藏本補寫校勘自己所藏之本。而據浮簽內容和用紙所示,金吾本上的浮簽應當是張蓉鏡借閱該本時所做的記錄。既然不是張蓉鏡所寫,必是其身邊之人代筆。張蓉鏡的妻子姚畹真,是一位詩書紅袖[18]。蓉鏡夫婦舊藏《兩漢詔令》和《後村先生大全詩集》存有姚畹真跋語(見圖3、圖4):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3《兩漢詔令》上姚畹真字跡[19] 圖4《後村先生大全詩集》上姚畹真字跡[20]

經過比較,姚氏跋語字跡與浮簽小條的字型極為相似。因此可以推定,這些浮簽小條是張蓉鏡夫婦在借閱金吾本校勘己本時所作校記;因不便貿然落墨於他人之書,故而夾籤留記。金吾本確實有張蓉鏡校,諸家書目著錄不誤;不過需要補充說明的是,蓉鏡校語由其妻姚畹真筆錄。

張蓉鏡的校勘水平,試舉幾例為證:

1。卷三,紹興元年二月,大字綱“詔近臣條陳時務”條處:浮簽寫“中書舍人洪擬,疑是凝字”。(蓉鏡本為“凝”字)

2。卷六,紹興五年正月,大字綱“詔前宰執條上攻守策”條處:浮簽寫“第廿六行東南民九何,九字費解芙記”。(蓉鏡本“九”字之處為空白)

3。卷六,紹興五年十月,大字綱“偽齊犯漣水,朝世忠敗之”條處:浮簽寫“朝世忠敗之,朝似當作韓,未識另有朝世忠否,當詳考”。(蓉鏡本為“韓”字)

洪擬確有其人,《宋史》有傳[21],蓉鏡本誤。“東南民九何”一句,殘宋本作“東南民力何以堪”,當是。宋並無朝世忠,金吾本誤。

以上三例可以看出,張蓉鏡校勘《中興兩朝編年綱目》時十分謹慎,僅校異同,未做任何考證校改。張金吾在看到這些浮簽後,也沒有徑直據改,而是保留浮簽,留待他日。

(二)金吾本與蓉鏡本之關係

張蓉鏡在自藏本的跋語中明確提到自己借抄補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大致過程:

是冊前兩本尚是明人所鈔,餘得之邗上,欣喜過望,即假愛日精廬所藏影宋本補全校正。用染色紙者,蓋取其與舊鈔一色也。今愛日書已星散,展閱之彌深感慨,更當珍重耳。[22]

跋語說明,蓉鏡本的前身是有殘缺的,其後依據金吾本補全。依據甲庫善本影印蓉鏡本所反映的鈐印資訊可知,該本僅前六卷有“陸耀之印”白方和“朗夫”朱方,而陸耀(1723-1785,號朗夫)是一位比張金吾、張蓉鏡更早的收藏者。雖未見蓉鏡本原書,但可根據上述資訊推測,張蓉鏡所言“前兩本”(即前兩冊)應是指蓉鏡本的卷一至六。由此可知,蓉鏡本雖據金吾本抄配,但也有舊第。筆者將兩本文字粗加對讀,即發現:

1。卷一,建炎元年六月,僅蓉鏡本缺一葉。金吾本不缺。可見張蓉鏡並未依據金吾本抄補該葉,而是保留了邗上兩冊之舊。

2。卷三,紹興元年三月,大字綱“張俊復江州誅馬進”條之後,兩本均缺一葉內容。

3。卷四,紹興二年七月至九月之間,有一葉與下葉文字文意不連貫,兩本均如此。

4。卷十三,紹興三十二年六月,大字綱“六月,賜皇子瑋名眘,立為皇太子”和“追封皇兄子偁秀王”“瑋”“昚”“偁”三字,金吾本均缺筆避諱,蓉鏡本回改了諱字。

5。卷十四,隆興元年正月,兩本均缺半葉。從卷十五第十一葉開始,兩本某些葉面連續有大量缺字,且大部分缺字處均是每行末尾處文字。據此,則金吾本似乎源自於一個版心至書根處有斷爛蝕損的祖本,張蓉鏡抄配時遵從了金吾本的此類缺損。卷十八,淳熙十六年二月“復輪對”條小字目,兩抄本文字均未完,金吾本在字目後空出來兩葉半的位置,蓉鏡本未空葉。

根據上述例證可知,蓉鏡本比金吾本缺葉多,且回改避諱,比金吾本抄成略晚。但兩抄本應出同源,該祖本卷帙基本完整,偶有缺蝕損葉;它的缺葉決定了兩抄本的共性缺葉。兩抄本的具體優劣,仍需細緻對讀。

2006年《中華再造善本》叢書據殘宋本影印《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即“再造本”),其缺卷據金吾本配補。金吾本是否優於蓉鏡本,堪當衲配殘宋本呢?以下試舉例分析:

1。金吾本誤,據蓉鏡本校正者例

(1)金吾本卷一,建炎元年五月,“維布衣,亦聽舉”一句,“維”蓉鏡本作“雖”。

(2)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何繇貴其功効”一句,“貴”蓉鏡本作“責”。

(3)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四月,“擁兵不收”一句,“收”蓉鏡本作“救”。

(4)金吾本卷五,紹興三年六月,“汪浙月樁錢”一句,“汪”蓉鏡本作“江”。

(5)金吾本卷五,紹興三年九月,“授順浩鎮南舊節”一句,“順”蓉鏡本作“頤”。

(6)金吾本卷六,紹興五年正月,“自六合比歸”一句,“比”蓉鏡本作“北”。

(7)金吾本卷七,紹興六年九月,“蔑視其他諸莒”一句,“莒”蓉鏡本作“酋”。

(8)金吾本卷九,紹興十年五月,“兵集於祈州”一句,“祈州”蓉鏡本作“祁州”。

(9)金吾本卷九,紹興十一年正月,“虜尋陷徐州,守臣趙時遁”一句,“徐”蓉鏡本作“滁”。

(10)金吾本卷九,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改命万俟卨”一句,“萬”蓉鏡本作“萬”。

(11)金吾本卷十三,紹興三十二年十二月,“陝西、河西招討復”一句,“西”和“復”蓉鏡本作“東”和“使”。

(12)金吾本卷十四,隆興元年五月,“以神神宗之志”一句,“神”蓉鏡本作“伸”。

(13)金吾本卷十六,乾道六年五月,“中外疑惑,裡得所請”一句,“裡”蓉鏡本作“果”。

(14)金吾本卷十八,淳熙十年十一月,“子”蓉鏡本作“於”。

(15)金吾本卷十八,淳熙十五年十二月,“考其在亡”一句,“在”蓉鏡本作“存”。

筆者經過比勘兩本,發現大部分是由於字形相似傳抄致誤,這種錯誤不勝列舉,如“家”與“冢”、“功”與“切”、“侻”與“悅”、“洽”與“治”等;此外,筆者還發現這些有誤(或脫字)的地方(共有74例,限於版面,在此僅舉15例),金吾本均用硃筆予以改正(或補全),改正(或補全)後的文字與蓉鏡本一致。這說明蓉鏡本雖晚出,但經過張蓉鏡夫婦校勘,後出轉精。金吾本上的硃筆改正文字,應是張金吾利用蓉鏡本再校己本所留,而不是張蓉鏡夫婦筆墨(否則就無需夾浮簽了)。而金吾本中保留的浮簽,都是無確切文獻依據的校語,不能徑改,故留存備考。因此筆者推測,張蓉鏡夫婦應寫了多於42條浮簽夾在金吾本中,張金吾則將勘定處的浮簽抽去。

2。金吾本正,據蓉鏡本誤改者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章程之事”一句,“章”原作“常”,蓉鏡本作“章”。

(2)金吾本卷三,紹興元年正月,“俊不以為然”一句,“不”原作“大”,蓉鏡本作“不”。

(3)金吾本卷五,紹興三年九月,“不可不遣問探”一句,“問”原作“間”,蓉鏡本作“問”。

(4)金吾本卷六,紹興五年二月,“將帥不速省、寺官”一句,“不”原作“下”,蓉鏡本作“不”。

(5)金吾本卷十二,紹興二十七年七月,“皆畫押行下”一句,“押”原作“時”,蓉鏡本作“押”。

(6)金吾本卷十四,隆興二年四月,“王之望盛設守備”一句,“設”原作“毀”,蓉鏡本作“設”。

(7)金吾本卷十八,淳熙十年九月,“財,用以家宰制國用”一句,“用”原作“周”,蓉鏡本作“用”。

按:以上7條例子均屬於同一種情況,即金吾本本身正確,蓉鏡本有誤,張金吾在校正己本時,過於依賴張蓉鏡所校,未能注意到其有誤之處,將己本正確者改誤。如第(5)條,“皆畫時行下”本身無誤,翻檢《建炎以來系年要錄》[23]和《海陵集》[24]均與之同,可為旁證。

3。金吾本徑改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六月,“則聰日聰,視日明”一句,“視”原作“明”,蓉鏡本作“明”,以正改誤。

(2)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以其功罪之實”一句,“其”原作“者”,蓉鏡本作“其”,兩本均誤。

(3)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十一月,“邦又罵不絕口”一句,“又”原作“乂”,蓉鏡本作“乂”,以正改誤。

(4)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十一月,“顔真卿異伐忠臣”一句,“伐”原作“代”,蓉鏡本作“代”,以正改誤。

(5)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二月,“承平之又”一句,“又”原作“及”,蓉鏡本作“乆”,未改對。

(6)金吾本卷三,紹興元年三月,“或怠墮因循”一句,“墮”原作“隨”,蓉鏡本作“惰”,未改對。

(7)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五月,“位太中大夫上”一句,“太”原作“大”,蓉鏡本作“大”,自行改對。

(8)金吾本卷五,紹興三年七月,“省刑施力役”一句,“施”原作“”,蓉鏡本作“”,以正改誤。

(9)金吾本卷七,紹興六年正月,“宜旱措置脤濟”一句,“脤”原作“賑”,蓉鏡本作“賑”,以正改誤。

(10)金吾本卷十一,紹興二十四年七月,“其追封蓋自俊始”一句,“追”原作“迫”,蓉鏡本作“迫”,自行改對。

(11)金吾本卷十七,淳熙六年正月,“而後洽之”一句,“洽”原作“治”,蓉鏡本作“治”,以正改誤。

(12)金吾本卷十七,淳熙七年九月,“令使在庭”一句,“令”原作“人”,蓉鏡本作“人”,以正改誤。

按:以上12條例子可細分為四種情況:第一,金吾本未據蓉鏡本校勘,將己本正確者誤改,如第(1)(3)(4)(8)(9)(11)(12)條,共計7例。在第12條的小字註文中,有“又詔除朝賀、六參並人使在庭依議,其餘並免宣名……”。“人使”,即使者之意。此句大意為除六參日和有使者來訪的日子需要“依議”外,其他時候宰臣可以免宣名。“人使”一詞本來無誤,但金吾本卻用硃筆改為“令使”,反而將己本正確之處誤改。《宋會要輯稿》[25]和《皇宋中興兩朝聖政》[26]均為“人使”,可作為旁證;其餘幾條,可根據上下文意判斷。第二,金吾本未據蓉鏡本校勘,將本身有誤之處,自行改對者,如第(7)和(10)條。“太中大夫”屬於宋代階官;“追封”符合上下文意,此兩條張蓉鏡未校出,金吾本反而自行改對。第三,金吾本未據蓉鏡本校勘,將本身有誤之字,改為另一誤字,如第(5)和(6)條即是。第四,兩本均有誤,金吾本據蓉鏡本校勘,未改對者,如第(2)條,當為“考”字。

僅以上述93例分析,可透過下表1比較兩本之關係:

表1 硃筆改字分類表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透過表1可知,金吾本的93例硃筆改字中,改正者76例,改錯者16例,改而未對者1例。其中,根據蓉鏡本改字82例。這不僅說明了金吾本錯誤較多,也說明了金吾本確實與蓉鏡本關係十分密切。儘管張金吾已將己本進行了大量校勘,但仍未將己本的錯誤全部校出,尚有遺漏之處。

4。金吾本未改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四月,“宰相者百寮之表”一句,“表”當為“長”之誤,蓉鏡本為“長”。

(2)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五月,“金人禁建康掠人民”一句,“禁”當為“焚”之誤,蓉鏡本同誤。

(3)金吾本卷三,紹興元年二月,“劉豫為外齊”一句,“外”當為“偽”之誤,蓉鏡本同誤。

(4)金吾本卷四,紹興二年七月,“自今除伐”一句,“伐”當為“代”之誤,蓉鏡本為“代”。

(5)金吾本卷六,紹興五年二月,“將帥下速省、寺官”一句,“速”當為“逮”之誤,蓉鏡本同誤。

(6)金吾本卷六,紹興五年六月,“悙,程頥之髙第”一句,“悙”當為“焞”之誤,蓉鏡本回改為“惇”,同誤。

(7)金吾本卷六,紹興五年十月,大字綱“偽齊犯漣水,朝世忠敗之”條:“朝”當為“韓”之誤,蓉鏡本為“韓”。

(8)金吾本卷六,紹興五年十二月,“左副元帥撻辣居祈州”一句,“祈州”當為“祁州”之誤,蓉鏡本同誤。

(9)金吾本卷六,紹興五年十二月,“可捍流矣”一句,“矣”當為“失”之誤,蓉鏡本為“失”。

(10)金吾本卷九,紹興十年九月,大字綱“辛亥,太享明堂”條:“太”當為“大”之誤,蓉鏡本為“大”。

(11)金吾本卷十,紹興十八年十一月,“械送嶽”一句,“嶽”當為“獄”之誤,蓉鏡本為“獄”。

(12)金吾本卷十三,紹興三十二年十二月,“尋使商、陜、原、環等十七郡”一句,“使”當為“復”之誤,蓉鏡本同誤。

(13)金吾本卷十七,淳熙五年九月,“門有軍國幾密文字”一句,“門”當為“間”之誤,蓉鏡本同誤。

(14)金吾本卷十七,淳熙八年正月,“內侍不當于軍政”一句,“於”當為“幹”之誤,蓉鏡本為“幹”。

(15)卷十七,淳熙八年三月,“諸路宮私房僦”一句,“宮”當為“官”之誤,蓉鏡本同誤。

(16)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隋交始改百王之制”一句,“交”當為“文”之誤,蓉鏡本同誤。

(17)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幾醜百條”一句,“醜”當為“五”之誤,蓉鏡本為“至”,同誤。

(18)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方平之請,上具四等”一句,“上”當為“止”之誤,蓉鏡本同誤。

(19)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犯者自眾”一句,“自”當為“日”之誤,蓉鏡本同誤。

(20)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黥隸之人”一句,“隸”當為“配”之誤,蓉鏡本同誤。

筆者按:以上20條例子說明,張金吾並未將己本的錯誤全部校出,尚有遺漏之處。其中,有13例蓉鏡本同誤亦未校正。

透過以上舉例,可以看出金吾本的錯誤遠高於蓉鏡本,儘管張金吾曾大量依據蓉鏡本校勘己本,但金吾本仍有未校或誤校者多處,兩種本子存在較大的文字差異。因此,筆者認為蓉鏡本後出轉精,文字錯誤要比金吾本少,“再造本”用金吾本衲配,並非優選。

二、金吾本與殘宋本的關係

因為現存的殘宋本和各抄本的行款完全一致,故再造善本以金吾本衲配殘宋本,可謂便利。《中華再造善本總目提要》甚至認為金吾本“實即影抄今國圖所存之殘宋本,宋本所缺之內容,從別處補來”[27]。若如此,則金吾本與殘宋本在內容上應當完全一致。但筆者對勘兩種本子相同的卷帙後發現,二者內容上有明顯的差異:

(一)金吾本缺葉,殘宋本不缺例

1。金吾本卷三,紹興元年三月末到四月末,缺一葉(殘宋本在該卷的第二十三葉,未缺)

2。金吾本卷十四,隆興元年正月,缺半葉(殘宋本在該卷的首葉,未缺)

(二)金吾本完整,殘宋本有缺字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陰長之滋勃興”一句,殘宋本脫“滋”字。

2。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或與杜充會於楚泗”一句,殘宋本脫“與”字。

3。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知江左軍歸路稍艱”一句,殘宋本脫“歸”字。

4。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期於克復”一句,殘宋本脫“期”字。

5。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故鼎有是言”一句,殘宋本脫“有”字。

6。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五月,“建康本帥府緣近鎮江”一句,殘宋本脫“帥”字。

7。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六月,“官吏責以辦事便宜”一句,殘宋本脫“責”字。

8。金吾本卷四,紹興二年正月,“至是橫行以千百數”一句,殘宋本脫“行”字。

9。金吾本卷五,紹興四年五月,“乃棄襄陽遁去”一句,殘宋本脫“去”字。

10。金吾本卷七,紹興七年八月,“無憾于軍中而釋之”一句,殘宋本脫“釋”字。

11。金吾本卷七,紹興七年十二月,“至江津,人心一揺”一句,殘宋本脫“一”字。

(三)金吾本與殘宋本文字異文例

卷四,紹興二年七月至九月之間,第十三葉內容兩本完全不同,且金吾本的該葉與下葉上下文不連貫。兩本異文葉見下圖5和圖6,異文葉之前後葉見圖7和圖8: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5殘宋本卷四第十三葉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6金吾本卷四第十三葉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7殘宋本卷四第十二葉[28]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8殘宋本卷四第十四葉

殘宋本卷四第十三葉與金吾本卷四第十三葉文字內容完全不同,從圖7、圖5和圖8的版心數字可知,殘宋本這三葉是連續的,中間不存在缺葉。卷四第十二葉末句“自今除代”與第十三葉首句“守臣總領之”可以讀通,且葉末“又有”與第十四葉首“言曰”亦可銜接。

再看金吾本這三葉的情況(依次為圖7→圖6→圖8),雖然卷四第十二葉末句“自今除代”與下文“並引對,從左司諫吳表臣之請也”銜接緊密,但文末“只令明州”與後文“言曰”完全不連貫。

更重要者,殘宋本在卷四無“八月”大字綱,作為一個綱目體史書來說,頗不正常[29]。而我們以上面(圖7→圖6)的順序,將上下文連讀,則文意、語氣暢通無阻,且“八月”大字綱也清晰完整。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呢?我們要對卷四的這一段文字進行集中分析。

1。從《(景定)建康志》來看異文葉

理宗後期所修《(景定)建康志》((以下簡稱“《建康志》”)在編纂時,曾引用過《中興兩朝編年綱目》:

馬家渡在府界上

考證:《皇朝中興編年綱目》[30]載雲:採石江闊而險,馬家渡江狹而平,兩處相去六十里,皆與和州對岸。昔金人入寇直犯馬家渡,則此渡比採石尤為要害,今分上下二渡[31]。

《建康志》中馬家渡的記載並非巧合,而有出處。筆者按:該段文字除最後一句在殘宋本中沒有記載外,其餘文字與殘宋本卷四第十三葉完全相同。“今分上下二渡”應是指南宋末年修志時“馬家渡”的新的情況。從圖6可知,金吾本的異文葉共有五條史料,分別敘述了吳表臣、王彥恢、沈與求的言論和沿海制置司的建立情況。從圖5可知,殘宋本的異文葉在首行“守臣總領之”後,列舉了八條關於討論邊防要害的言論,先是關於“兩淮”的四條言論,其次是關於“江面”的四條言論。

筆者繼續尋繹《建康志》,恰好找到了這九條討論邊防的言論[32]。(見圖9和圖10)。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9《建康志》的相關葉面一 圖10《建康志》的相關葉面二

比較圖9和圖6可知,《建康志》中吳表臣和王彥恢的言論,與金吾本的異文葉中前兩條文字十分相似,並且二者的敘述次序相同。

比較圖10和圖5可知,《建康志》中討論邊防要害的七條言論,與殘宋本異文葉的七條言論文字十分相似,並且二者的敘述次序相同。

《建康志》中記載群臣討論邊防的九條言論,與兩異文葉上下相合後的九條言論能夠高度吻合,馬家渡即為九條言論之一。從兩書文字對比可以看出,《建康志》對於同一史實有過裁剪的痕跡。因此,筆者認為南宋末年編修的《建康志》與成書於南宋中期的《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在記載部分史實時,史料關係密切。《建康志》在編纂時參照了與《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同源的史料,或直接參考了完足之本的《中興兩朝編年綱目》。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認識異文葉的關係呢?

2。兩異文葉關係綜合分析

前文已證,殘宋本和金吾本的異文葉內容聯絡緊密,其他卷次亦無此缺葉,那麼極有可能兩異文葉都是《中興兩朝編年綱目》本卷的一部分,二者極有可能是前後葉的關係。在《建康志》卷三十八中,首先引述了吳表臣守備七渡和王彥恢措置建康的言論,其後緊接著便是關於“兩淮”的三條言論和關於“江面”的四條言論,而這九條言論與前附圖片次序:圖7→圖6→圖5→圖8完全一致。由此可知,金吾本異文葉當在殘宋本異文葉之前,即“詔引對守臣,自今除代並引對,從左司諫吳表臣之請也……尋罷司,只令明州守臣總領之……又有言曰漢陽……”。

“除代引對”,是指“前任守臣秩滿,後任除授代替前任,由知閣門事引導前任守臣輪對”。圖7大字綱的“引對”和圖6小字目的“引對”銜接緊密,文意通順。

“尋罷司,只令明州”一句,似乎是在敘述前文罷免沿海制置司的史實,但沒有敘述完。在《宋會要輯稿》中有詳細的記載:

伏見浙東、西各置使提領海船,浙西仇悆於平江府許浦鎮駐紮,然控扼山東海道,尚為不可廢者。浙東差呂源,於明州提領,則非仇悆比。近見指揮,令呂源於已到岸海船內擇近下料例船一百隻,先以發回朝廷,已灼見其利害。望罷呂源一司官屬,見在舟船,只令明州守臣兼領。[33]

據此可知,浙西沿海制置司在平江府,由仇悆提領。浙東沿海制置司在明州,由呂源提領。其後罷免浙東沿海制置司[34],兩處舟船,由明州守臣兼領。“尋罷司,只令明州”後當有“守臣兼領”一句,而殘宋本的異文葉開頭便是“守臣總領之”,雖然“總領”不如“兼領”表達意思更為準確。

從以上證據來看,殘宋本與金吾本的異文葉應當是雕版印刷中印版的上下版面關係[35]。結合刻書印裝工序推測,異文葉的產生,是刷印工人在工作中將上下版面漏刷造成的。殘宋本的版心葉數連續,允為原刻,並無後人挖改紙面痕跡,推測應是殘宋本刊刻時,所據的是一個缺印上一版面的本子。而刊刻者不察,以為文字不缺,故而雕刻的新版片葉面連續,但文意已斷。由此可知,殘宋本應是一個翻刻本。而金吾本所出的祖本,是一個漏印下一版面的本子,傳抄過程中也已不察,失去對缺葉的判斷。上下版面參差漏印,這是印刷史上極為罕見的現象,筆者所作也只是依據現有條件的合理推論,尚待進一步確證。

三、現存四種主要版本關係蠡測

在前兩節,筆者已將金吾本與蓉鏡本、殘宋本進行了比較。根據文字差異和缺葉情況可知,金吾本與蓉鏡本源於同一祖本,而該本並非殘宋本,兩種本子在卷四中相互缺葉,並可相互補全。

至於陸心源本的情況,由於條件所限,筆者暫無法看到該本,但據親自看過該本的虞雲國稱“卷十四首缺隆興元年二月以前紀事半葉或一葉半;卷十六首葉五行下端各缺一字……卷十八淳熙六年二月以下雙行‘目文’屢有脫字,且位置多在書版下端邊角之一二字,但據上下文意不難校補之,所據影寫者顯為蟲蝕之本[36]。”陸心源本的這種部分葉面缺失,並且後幾卷接近版心下方書根處屢有缺字的特徵,在金吾本與蓉鏡本同樣具備,而此三種抄本行款基本相同,因此,筆者推測這三種抄本具有同源性。張金吾所藏的金吾本儲存較好,保留了宋諱;而張蓉鏡於“邗上”(今江蘇省揚州市)所得只有前兩本(即前六卷)的抄本殘缺嚴重,因而借閱了金吾本補全,並改正了部分錯誤。陸心源影寫本與金吾本、蓉鏡本有密切的同源關係。

張金吾、張蓉鏡和陸心源在校勘抄本時,為何沒有利用殘宋本?該本除鈐有約為宋元時期的“國學官書”“清樂軒”“姜氏圖書”“姜氏家藏”朱方,明代晉王府的“晉府書畫之印”“敬悳堂圖書印”朱方和民國時“國立北平圖書館所藏”朱方外,再無其他收藏者鈐印和清代藏書家的著錄,故筆者推斷殘宋本可能是隱晦不顯的本子,長期未被關注,也未被傳抄,因此張金吾、張蓉鏡和陸心源均未見到該本。

此外,成書於理宗朝後期的《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37],其高、孝兩朝部分多引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38]。金吾本異文葉的五條史料,除第四條外,其餘均刪減後收入該書,而殘宋本異文葉八條內容卻不見於該書[39],又由於金吾本在卷三、卷十四、卷十八所缺葉面的內容,該書未缺。因此,筆者推斷劉時舉編纂《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時,所引用的《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當是一個與現存三種抄本的祖源之本相同的本子。

而同樣成書於理宗後期的《建康志》,則引用了與《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同源的史料,或直接引用了一個相對更為完整的《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該本的一個明確特徵是在卷四完整連貫地記載群臣討論邊防的九條言論。從上述推斷來看,在南宋後期,至少有三種《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存世,三種版本的差異主要是由於刷印時漏刷版子造成的。各版本之間的關係,以及被他書所引用的版本情況,見下列版本關係圖所示。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圖13 現存《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關係圖[40]

四、結語

透過前文的分析,可以大致對《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版本、內容等情況有初步認識。首先,蓉鏡本與金吾本關係密切,當源於同一祖本,而該本與殘宋本不是同一系統的本子,《中華再造善本總目提要》所述有誤;其次,再造本配補所用的金吾本,是一個文字訛誤較多的本子,相比較而言,不如蓉鏡本精善;最後,透過比對異文葉內容,對現存幾種版本之間關係進行了合理推斷,並且得出在南宋後期,至少有三種《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存世,即完整連貫地記載群臣討論邊防的九條言論之足本、《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所引之本和殘宋本,三種版本的差異主要是由於刷印時漏刷版子造成的。

現存記載南宋孝宗朝的史料不足,而《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殘宋本缺失卷帙又多在孝宗朝部分,金吾本和蓉鏡本反而缺失較少,正可以彌補這一不足。另外,前人在整理與研究宋代史籍時,利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進行校勘、研究者,僅見於《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41]、《〈宋史本紀〉考證》[42]、點校《皇宋十朝綱要校正》[43]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且有些在考證孝宗朝史實時,使用了再造本,沒有認識到再造本所配補之金吾本錯誤較多的問題。近期,在整理《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宋史全文》時,點校者或許不知二書與《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關係,未能利用該書進行校勘。新出版的《點校本綱目》也未對現存《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版本情況梳理清楚。相比而言,美國學者蔡涵墨對此書利用較多,並提出過一些正確的見解[44]。總之,對於《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研究與利用尚有不少空間亟待開發,筆者希望透過拙文,對今後學界繼續研究《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版本情況等相關問題有所助益。

附記:論文蒐集材料和寫作過程中,曾得到山東大學文學院杜澤遜教授、陝西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古籍整理研究賈二強教授、西北大學歷史學院景新強老師、山西師範大學歷史與旅遊文化學院仝建平教授和國家圖書館善本閱覽室劉明老師的幫助與指導。論文曾於2018年8月在中國宋史研究會和西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舉辦的“十至十三世紀西北史地國際學術研討會暨中國宋史研究會第十八屆年會”上宣讀,得到王瑞來教授、顧宏義教授等與會學者的指教,後復蒙《文獻》編輯部老師及匿名評審專家提出寶貴修改意見,在此一併申謝!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陝西師範大學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專案“《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研究”(2017TS107)階段性成果。

[1]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輯委員會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史部》卷六《編年類》,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52頁。按,該本半葉大字八行十六字,小注雙行二十三字,無格,無序跋。

[2]原藏於國立北平圖書館,後經美國國會圖書館保管,現寄存於臺灣故宮博物院。中國國家圖書館據膠捲影印(中國國家圖書館編:《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第154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3年)。按,該本半葉大字八行十六字,小注雙行二十三字,無格,無序,卷末有張蓉鏡跋語,其行款字數與金吾本同。

[3]該本半葉八行十六字,小字雙行二十二字。前無序,後無跋,其行款字數與金吾本、蓉鏡本略同。相關情況參見虞雲國:《靜嘉堂藏罕覯宋籍初讀記》,載於氏著《兩宋歷史文化叢稿》,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499-501頁;陸心源著,馮惠民整理:《儀顧堂書目題跋彙編》卷三《〈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跋》,中華書局,2009年,第54頁。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有用東京靜嘉堂文庫藏抄本景照之本,參見日本所藏中文古籍資料庫網站(http://kanji。zinbun。kyoto-u。ac。jp/kanseki?query=%E4%B8%AD%E8%88%88%E5%85%A9)。

[4]該本僅存高宗一朝的部分大字綱,而幾乎沒有具體小字目的內容,據吳格先生所作註釋,該本輯自《永樂大典》,其內容當未超出以上四種版本(參見翁方綱撰,吳格整理:《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191-193頁)。

[5]該本據國家圖書館所藏殘宋本影印,殘本所缺之卷八至十一和十五至十八,以該館所藏之金吾本配補(參見中華再造善本工程編纂出版委員會編:《中華再造善本總目提要唐宋編史部》,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3年,第230頁;李致忠:《昌平集》卷七《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43頁)。

[6]溫志拔:《〈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考略》,《文獻》2013年第2期,第120-130頁。燕永成:《〈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考究》,《宋史研究論叢》第14輯,河北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609-618頁。

[7]羅炳良著:《南宋史學史》,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70-273頁。燕永成:《試論綱目體在南宋時的創立及運用》,《史學史研究》2010年第4期,第39-46頁。燕永成:《南宋綱目體本朝史的編修及其流變》,《文史哲》2014年第6期,第18-26頁。(美)蔡涵墨著:《陳均的〈綱目〉:十三世紀曆史教材中的出版與政治》,載於氏著《歷史的嚴妝:解讀道學陰影下的南宋史學》,中華書局,2016年,第325頁。

[8]美國學者蔡涵墨在其論著中,已經發現著錄為張蓉鏡校的金吾本與張蓉鏡跋語本並非同一版本(《陳均的〈綱目〉:十三世紀曆史教材中的出版與政治》,第325頁),可惜未能深入研究兩種版本的相互關係。

[9]《中華再造善本總目提要唐宋編史部》,第230頁;《昌平集》卷七《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第443頁。

[10]有學者認為是陳均所著(詳參溫志拔:《〈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考略》,第122頁;燕永成:《〈中興兩朝編年綱目〉考究》,第613頁)。

[11]其中,第一冊為卷一和卷二;第二冊為卷三至卷五;第三冊為卷六至卷八;第四冊為卷九至卷十一;第五冊為卷十二至卷十四;第六冊為卷十五至卷十八。

[12]北京圖書館善本部編:《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2》卷二《史部上編年類》,中華書局,1959年,第19頁。

[13]42處浮簽(按卷統計數量即可,不必詳列所在位置)分別位於卷二,1處;卷三,5處;卷四,1處;卷六,2處;卷七,2處;卷九,2處;卷十,1處;卷十二,2處;卷十三,4處;卷十四,4處;卷十五,4處;卷十六,9處;卷十七,3處;卷十八,2處。

[14]簡便統計為:第一冊,21處;第二冊,22處;第三冊,11處;第四冊,16處;第五冊,29處;第六冊,22處。

[15]《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2》卷二《史部上編年類》,第19頁。北京圖書館編:《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史部》,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第287頁。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輯委員會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史部》卷六《編年類斷代》,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53頁。翁連溪編校:《中國古籍善本總目史部編年》第貳冊,線裝書局,2005年,第276頁。中國古籍總目編輯委員會編:《中國古籍總目史部編年類斷代之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46頁。

[16]以筆者所見,現存七種有張蓉鏡跋語或題識的古籍,除前述《中興兩朝編年綱目》外,另有:《明朝宮史》(編號:T08025-27)《營造法式》(編號:863755-58)《愧郯錄》(編號:T08620-21)《熊勿軒先生文集》(編號:787743)《蛻菴詩》(編號:780875-79)《王常宗集》(編號:793253),分別見於上海圖書館編:《上海圖書館善本題跋真跡》,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第6冊,第290、312頁;第9冊,第198頁;第12冊,第422頁;第13冊,第102、165頁。

[17]《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第154冊,第236頁。

[18]梁戰、郭群一編著:《歷代藏書家辭典》,陝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05頁。

[19]《上海圖書館善本題跋真跡》第5冊,第4頁。

[20]《上海圖書館善本題跋真跡》第12冊,第395頁。

[21]脫脫等:《宋史》卷三百八十一《洪擬傳》,中華書局,1977年,第11748-11750頁。

[22]《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第154冊,第236頁。相關資訊參見臺北故宮博物院網站http://npmhost。npm。gov。tw/ttscgi/ttswebrb?@5:943131404:6:TIA4A4BFB3A8E2B4C2BD73A67EBAF5A5D8@@B1354533B1B365A816D6。

[23]李心傳編撰,胡坤點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簡稱“《要錄》”)卷一百七十七,紹興二十七年七月丙子條,中華書局,2013年,第3392頁。

[24]周麟之撰,周準編:《海陵集》卷三《論命令必經兩省》,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142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21頁。

[25]徐松輯,劉琳、刁忠民、舒大剛等校點:《宋會要輯稿儀制》一之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306頁;《宋會要輯稿禮》五九之九,第2085頁。

[26]佚名撰:《皇宋中興兩朝聖政》卷五十八,淳熙七年九月辛丑條,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年,第375頁。此外,另有記為“大使”者,當為傳抄致誤(佚名撰,汪聖鐸點校:《宋史全文》卷二十六下,淳熙七年九月癸亥條,中華書局,2016年,第2250頁)。

[27]《中華再造善本總目提要唐宋編史部》,第230頁,又見於《昌平集》卷七《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第443頁。

[28]由於異文葉的前後葉,兩本內容相同,故為節省版面,圖7和圖8僅選殘宋本示例。

[29]按綱目體史書雖是以綱和目為主,但記事次序上依舊是編年體,一般而言都會在大字綱中出現月份。卷四的第九葉有大字綱“秋七月胡安國對”,第十五葉有大字綱“九月赦”,卻不見標有“八月”的大字綱,而金吾本有大字綱“八月詔沿邊修守備”。此外,《要錄》亦有同一史實記載(《要錄》卷五十七,紹興二年八月辛丑條,第1155頁),依據《要錄》系時可知,“沿邊修守備”一事確實發生在紹興二年(1132)八月。

[30]《皇朝中興編年綱目》即《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皇朝”二字是宋人對本朝的習慣稱呼。

[31](宋)馬光祖修,周應合纂:《(景定)建康志》卷十六《疆域志二》,《宋元方誌叢刊》影印清嘉慶六年金陵孫忠愍祠刻本,中華書局,1990年,第1553頁。

[32]《建康志》卷三十八《武衛志一》,第1960-1961頁。

[33]《宋會要輯稿食貨》五十之十四,第7128頁。

[34]罷司時間又見於《宋史》卷二十七《高宗四》,第502頁。關於兩浙沿海制置司廢置情況,可參見熊燕軍:《南宋沿海制置司考》,《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第47-55頁。

[35]按:《中華再造善本》在衲配影印時,僅是簡單地將殘宋本缺卷用金吾本補全,故未能注意到卷四異文葉問題。近期,燕永成認為“自‘自今除代’以下,至‘守臣總領之’之前,校點所用底本(筆者注:即殘宋本)原缺,今據舊抄本(筆者注:即蓉鏡本)補”(見《點校本綱目》卷四《校勘記》之〔二四〕,第177頁)但未能指明缺葉的原因所在。

[36]《靜嘉堂藏罕覯宋籍初讀記》,第499頁。

[37]王瑞來:為《當代人的近代史——劉時舉〈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考述》,《中華文史論叢》2014年第2期,第181頁。

[38]關於《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取材於《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的論述,詳參燕永成:《南宋綱目體本朝史的編修及其流變》,第21-22頁。

[39]劉時舉撰,王瑞來點校:《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卷三,紹興二年八月,中華書局,2014年,第61-62頁。

[40]足本,即《建康志》所引之宋本;宋本甲,即卷四缺印上一版面的本子,殘宋本據此翻印;宋本乙,即卷四缺印下一版面的本子,《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鑑》所引之本。蓉鏡本的前兩冊(即前六卷)來源於“邗上”,其卷四同金吾本有漏印下葉現象,因此以虛線表示其與宋本乙的關係。陸心源本的底本來自金吾本還是蓉鏡本,由於沒有看到原書,暫無法確定,存兩種可能,以虛線表示。

[41](日)寺地遵著,劉靜貞、李今芸譯:《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稻禾出版社,1995年。

[42]高紀春:《〈宋史本紀〉考證》,河北大學出版社,2000年。

[43]李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撰,燕永成校正:《皇宋十朝綱要校正》,中華書局,2013年。

[44]《陳均的〈綱目〉:十三世紀曆史教材中的出版與政治》,第325頁。

雷震丨《中興兩朝編年綱目》版本初探——以國圖藏本為線索

【作者簡介】

雷震,山西太原人,歷史學博士,太原師範學院歷史系講師。九三學社社員,中國歷史文獻研究會會員。主要從事宋元歷史文獻整理與研究,主持全國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專案一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專案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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