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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母離婚,與繼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棋牌
  • 2022-12-24
簡介同時,法院綜合雙方解除繼父女關係的原因、有無過錯以及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酌情確定由被告補償楊某5000元

怎樣解除血緣關係

生母與繼父剛剛離婚

繼父又將繼女告上法庭

要求解除二人之間的父女關係

繼父母離婚,與繼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那麼

繼父母、子女關係

到底能不能解除?

近日

江津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案情回顧

時間回到三十多年前,單親媽媽雷某獨自帶著年僅8歲的女兒生活。1988年,雷某與男子楊某結婚,並帶著女兒和楊某一起居住生活。楊某作為繼父,對繼女也進行了應有的撫養教育。

繼父母離婚,與繼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1998年,楊某與雷某夫妻關係出現裂痕,雷某便帶著女兒前往浙江發展,從此楊某與雷某分居,雙方往來甚少,楊某和繼女之間的感情也因此逐漸淡化。

2021年,楊某已66歲。分居達二十多年的兩人認為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已無必要,遂透過訴訟離了婚。

繼父母離婚,與繼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離婚後,楊某與繼女之間雙方本無血緣關係,加上多年互無聯絡,原本淡化的繼父女關係,現在更是形同虛設。楊某也表示,自己無意千里迢迢去找繼女要贍養費。然而,楊某不久後在辦理低保手續時被告知,其雖然離婚,但仍有一名子女,不符合辦理條件。

原來,楊某和女兒雖系繼父女,但

雙方為“擬製血親”,在法律上仍視為親生父女關係

。左右為難的楊某為結束這種尷尬的局面,將繼女告上法庭,訴請解除關係。

法院

審理認為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權利義務產生的親屬基礎為姻親關係。對於已轉化為擬製血親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間關係,當姻親關係因離婚而解除的情況下,繼父母與成年繼子女關係淡化,在不違背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的情況下,應尊重當事人的選擇。法院遂判決

准許解除原被告雙方繼父女關係

繼父母離婚,與繼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同時,法院綜合雙方解除繼父女關係的原因、有無過錯以及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酌情確定由被告補償楊某5000元

。案件宣判後,雙方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現已於近日生效。

案件宣判後,為讓楊某以後的生活得到更好保障,承辦法官積極與當地司法所及民政部門取得聯絡,說明情況,協調幫助楊某辦理低保手續。

繼父母離婚,與繼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生活中,大多數繼父母、子女關係,都是伴隨著父母再婚關係而存續與解除。“不明不白地開始,稀裡糊塗地結束”,往往是涉及贍養、繼承時,人們才意識到繼父母、子女關係在法律上的含義。

繼父母離婚,與繼子女關係如何解除?

在今年新實施的民法典中,法律規定了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其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對於能否協議或訴訟解除未予明確。

對此,法院認為,如果繼父母與成年繼子女關係惡化或者有其他原因,可參照養父母和養子女相關規定,透過協商或訴訟解除關係。至於繼子女應否返還繼父母的撫養教育費用,可以結合解除原因、雙方過錯程度等因素,從公平合理的角度予以判定。

【來源:重慶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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