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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與臺灣地區的古老的鬼魂信仰的信仰觀及其興盛的背景

  • 由 牙蒼 發表于 棋牌
  • 2022-12-03
簡介臺灣學者林富士先生將臺灣有應公一類的廟宇來源概括為:族群械鬥下的犧牲者,兵戈擾攘下的亡魂,大自然天災的亡者以及被遺棄與遺忘的死者,這些都大體上說明了廟宇內無主骸骨的來源,為閩南與臺灣地區鬼魂信仰的興盛提供了無盡的原材料和發揮空間

被遺忘的亡者怎麼辦

自古以來,閩南就有“好巫尚鬼”的習俗,閩南和臺灣民間鬼魂崇拜信仰特點非常鮮明,無論種類之豐富,儲存之完整,為全國所少有。

閩南與臺灣地區的古老的鬼魂信仰的信仰觀及其興盛的背景

閩南與臺灣地區的鬼魂信仰不僅香火旺盛,而且種類繁多,閩南與臺灣地區鬼魂信仰的興盛,與閩南與臺灣地區獨特的地理人文有關,

實為中原移民閩南和閩粵東渡臺灣的辛酸艱難的寫照,是反映閩南與臺灣地區開拓發展的一個重要部分

臺灣居民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祖籍在閩南,兩岸可謂打斷骨頭連著筋的親兄弟

,無論是在地方的鄉族組織、經濟活動等方面,或者是民間信仰、教育、文化、藝術形式等各個領域,其聯絡自明清時便早已變得水乳交融、聯絡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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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其間經歷過臺灣日本殖民佔領時期以及兩岸的政治軍事對峙時期,都絲毫割不斷閩臺兩岸

地緣近、血緣親、文緣深、商緣廣、法緣久

的“五緣”關係。

同樣,閩南與臺灣地區兩地的民間信仰也是一脈相承。兩地都有著系出同源的鬼神信仰體系,這一信仰在兩地區的喪俗禮儀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喪葬禮節中繁瑣的儀式規矩,無一不與鬼魂崇拜信仰密切相關。

中國民間傳統上相信人是有“肉身”和“魂靈”兩個部分的。如果一個人受到重大驚嚇或打擊之時,就會出現“人神分離”、“魂飛魄散”的情況。這時要透過“收驚”等方式,才能把丟魂人的“魂”再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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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以後,從廣義上說,死後就成為鬼,俗稱為魂。去世後的人按閩南與臺灣民俗在滿一週年之後,將姓名供奉進公媽牌,稱其為“公媽”,死者就此正式成為祖先當中的一員,不被稱之為鬼。

但這隻限於有人供奉的。沒有人供奉的,或者非正常死亡、冤死者,亡魂就會徘徊在遇難處,等待家屬或他人為其招魂;如果不這樣做,鬼就會變成孤魂、野鬼,四處遊蕩、作祟,甚至找 “替死鬼”。這是狹義的鬼,是真正意義上的“鬼”。

閩南與臺灣地區的古老的鬼魂信仰的信仰觀及其興盛的背景

閩南與臺灣地區盛行信仰鬼魂與這一地區移民生活艱辛動盪的性質密切相關。所以有“田頭田尾有應公”的俗語。

閩南與臺灣地區的野鬼要麼是

異地從軍、客死他鄉,要麼是青面獠牙、大口吃肉,再就是成了神的兵馬,這其中差不多都是男性的形象

閩南與臺灣地區所祭祀的鬼,多數為沒有後代、以及非正常死亡,無依無靠,靈魂四處飄蕩,無人超度招魂,飽受地獄困苦,故而積怨作祟於人間的野鬼。

閩南與臺灣地區的古老的鬼魂信仰的信仰觀及其興盛的背景

閩南與臺灣地區民間祭祀鬼魂除憐憫的人道因素外,也有害怕它們帶來危險災禍的因素。過去因傳染病等原因造成的民眾暴死,給人們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睡夢中常常會浮現這些情景。

人們就此認為這是鬼在作祟、託夢或顯形,變得惶惶不安。當地居民認為要想求得平安,就非得建造廟供奉這些野鬼不可。

故而閩南與臺灣地區對客死本地的無名遺骨都要收葬、祭祀,後來還形成了諸如“普度節”這種大型節日來超度和祭祀,以避免野鬼帶來危險災禍。

閩南與臺灣地區的古老的鬼魂信仰的信仰觀及其興盛的背景

閩南與臺灣地區兩地盛行鬼魂信仰,除了上述一些誘因外,還有許多具體的原因。

在過去一段特定歷史時期,閩南有大量無主遺骨產生,這是支撐此種信仰壯大的最重要條件。

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與閩南和臺灣地區的歷史、地理環境,以及移民社會的特點分不開。

(一)閩南鬼魂信仰的背景

閩南地區古時是一個瘴氣極重、森林密佈的地區,就是當地土著居民也容易患病致死,遑論北方移民了。但即便如此,自然條件只是其中一個因素,人為因素則是主要部分,以明清閩南幾次比較大的鬥爭為例:

首先是長期襲擾明朝的倭患,使沿海居民不堪其擾,民不聊生。亂世則更是生靈塗炭。與時下廈泉兩地最繁華不同,古時的閩南地區最發達的都會是漳州,因此這裡成為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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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明鄭與清軍反覆攻佔漳州城,“清順治九年(1652)正月,由於漳州沿海潮水突漲五尺,鄭成功軍隊攻入海澄。漳州城同年被鄭軍重重包圍,彈盡糧絕,以致‘人相食,鬥米值五兩’。至清軍趕到後,最終在城內收得骸骨數十萬。”

清末,太平軍入漳使閩南地區再次遭受滅頂之災。據光緒新增本《龍溪縣誌·紀兵》記載:“同治叄年(1864)玖月,粵逆偽侍王李世賢由汀州永定一路竄入漳境,拾肆日陷郡城,大肆焚殺,城鄉男女老幼不屈死者數拾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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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官方加以掩埋之外,田郊山野也出現多由士紳、鄉紳捐建的埋骨義冢,單單民國時翁國樑所著一書《閩南史蹟》提及者就多達六處。

除了兵災,頻繁的自然災害、匪盜、疾病,械鬥也使得閩南地區所屬各邑產生了大量無主屍骸,為閩南鬼魂信仰的興盛提供了必要的客觀條件。

(二)臺灣鬼魂信仰的背景

大陸移民若要從福建渡海到達臺灣,就必須直面波濤洶湧、險惡萬分的臺灣海峽,經過海峽的強大洋流,使移民渡海異常艱難。

自古以來澎湖一帶的水域便被稱為“黑水溝”。

《臺灣通史》記載:“巨浸隔之,黑流所經,風濤噴薄,瞬息萬狀,實為無底之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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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又長期施行海禁政策,渡海來臺的早期移民類似於今天的“偷渡”,故而其船隻大多簡陋不堪,加上移民為避免發現幾乎都選擇在月黑風高之夜駕駛小舢板私渡出海,因此葬身大海之人十之八九。

渡海途中,還要時時提防可能出現謀財害命的海盜,最終能到達臺灣者可謂九死一生。

葬身大海的移民,屍體浮在海面,因此被稱為 “水流屍”

若漂至近岸,有好心的漁民發現將其打撈上岸加以妥善安葬,並建廟祭祀,這些屍骸就成為了

“水流公”

,也有不幸喪命者直至已成骷髏才被漁民發現,同樣為他們建廟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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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於歷經艱難險阻抵達臺灣之後的早期移民,一切僅僅是開始,緊接著他們就要面對一個自己從不熟悉,且潮溼惡劣,山多地少的自然環境。

明代人士阮旻錫所撰寫的《海上見聞錄》雲:“水土不服,疫厲大作,病者拾之捌玖,死者甚多。”

清朝建立之初,不許移臺者攜帶家眷,加之渡海艱辛,生死未卜,年輕單身漢成為移民的主力軍,佔大陸移民來臺人口的絕對多數。以致“鄉間之人至肆伍十歲而未有家室者,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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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造成臺灣男女比例相差十分懸殊,甚至有村莊出現數百男丁但是全部單身,無一人成家的情況。大批移民壯丁無法娶妻生子,不能安家落戶,返鄉同樣無望,使得臺灣社會出現了一個俗稱“羅漢腳”的特殊群體,他們既沒有固定的職業安身立命,也沒有不動產。

據估計,自18世紀中期至19世紀期間,單身遊民佔臺灣總人口比例高達二至三成。他們在世時就孤苦伶仃,死後更是無人供養,都只是草草埋葬。日久風吹雨打,則屍骨暴露,有一些仁人善士不忍見其曝屍荒野,就出錢加以收殮、安葬並祭祀,以平幽怨。

以致臺灣後來形成一句

“少年若無一次憨,路邊哪有有應公。”

的諺語並流傳至今。含義是,假如當年沒有那些“憨少年”離開大陸來到臺灣飄零,以致客死他鄉,路邊哪裡會有那麼多的有應公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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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於地理條件以及交通不便的特殊情況,中央管理起來有相當難度。臺灣很早就有“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說法。眾多遊民成為了社會不穩定因素,雖然都是漢人移民,但來自地域不同,故而“臺灣之民不以族分,而以府為氣類;

漳人黨漳,泉人黨泉,粵人黨粵,潮雖粵而亦黨漳

,眾則不下數拾萬計。”

常常因為一些雞毛蒜皮之事而引發族群集體暴力械鬥。因為年輕力壯男丁居多,又大多是遊民,無室無家,毫不顧忌事態後果,這種情況下,規模大且嚴重的聚眾滋事,已是家常便飯,時有發生。

自康熙六十年(1721)發生朱一貴事件,至同治元年(1862)戴潮春事件止的一百四十年間,臺灣經常發生械鬥和暴亂。這其中既有漳泉械鬥、閩粵械鬥,也有同安人與惠安、南安、晉江人之間的械鬥(因此三地同屬泉州府,故而又稱“三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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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不清的無名屍骨因民變、械鬥大量產生。既有平民、滋事者、又有鎮壓的官軍及為官府助剿的“義民”,為這些死難者所建造的有應公廟宇此時就如同雨後春筍般大量出現,如位於臺北縣中和的大眾廟,位於板橋的大眾廟,位於林口的永善寺等。

除了移民內部之間的爭鬥,漢民與臺灣島民的矛盾也很突出。由於漢民不斷的墾殖開發侵犯了臺灣島“原住民”的狩獵空間,漢族移民與臺灣島“原住民”之間的爭鬥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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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系列為爭奪生產資料和土地而發生的爭鬥也就產生了相當數量的無主遺骨。早期移民之所以出墾時會攜帶家鄉的神明香火,就是為了在“原住民”“出草”(注:指臺灣少數民族獵人頭習俗)時,能夠得到神明的護佑而躲過殺戮。

期間若不幸死亡的往往被安葬或接受祭祀。移民對在其遷入地上發掘出的“原住民”屍骸也建廟祭祀,如宜蘭縣的“瑪璘公”信仰。

因為歷史原因,臺灣數百年以來一直遭受外來入侵,先後有西、荷、法、日等國入侵或佔領臺灣。在反抗外來侵略鬥爭中,英勇犧牲的保衛者與斃命的侵略者,都有可能成為建廟祭祀的物件,在宜蘭的萬善祠就葬有日本人的遺骨。

臺灣學者林富士先生將臺灣有應公一類的廟宇來源概括為:族群械鬥下的犧牲者,兵戈擾攘下的亡魂,大自然天災的亡者以及被遺棄與遺忘的死者,這些都大體上說明了廟宇內無主骸骨的來源,為閩南與臺灣地區鬼魂信仰的興盛提供了無盡的原材料和發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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