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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販賣新型毒品,“00後”少女獲刑!

  • 由 濱州網警巡查執法 發表于 籃球
  • 2022-09-29
簡介毒品尼美西泮(俗稱“花仔”)法院認為被告人肖某、黃某、李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販賣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花仔的仔能組什麼詞

本該是花兒一般的年紀,

卻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癮,

繼而以販養吸。

這些事件其實並不少見,

感到惋惜的同時,

更應該引起警醒。

零星販賣新型毒品,“00後”少女獲刑!

零星販賣新型毒品,“00後”少女獲刑!

毒品尼美西泮(俗稱“花仔”)

廣西藤縣女子肖某、黃某(均為2002年出生)

、李某在2021年7月到8月間,多次在藤州鎮奶茶店等地

向吸毒人員販賣毒品尼美西泮(俗稱“花仔”)。

其中,肖某3次出售30粒,黃某2次出售8粒,李某2次出售7粒。

同年8月30日,

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檢測,三人的尿液苯二氮卓成份均呈陽性。

到案後,被告人肖某提供偵破案件的重要線索,協助司法機關抓捕販賣毒品的朱某(另案處理)。

零星販賣新型毒品,“00後”少女獲刑!

毒品尼美西泮(俗稱“花仔”)

法院認為

被告人肖某、黃某、李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販賣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其中肖某販賣毒品3次,情節嚴重,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告人黃某、李某販賣毒品2次,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被告人肖某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三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案情,

藤縣人民法院以犯販賣毒品罪

判處肖某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以犯販賣毒品罪

判處黃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9000元。

零星販賣新型毒品,“00後”少女獲刑!

毒品尼美西泮

尼美西泮又名“硝甲西泮”,俗稱“一粒眠”“花仔”“紅五”“K5”,是一種新型毒品,服用後會心情激動、產生幻覺,過量服用會出現心臟受壓、昏迷等症狀,甚至導致死亡。

我國將“尼美西泮”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

任何從國外走私、買賣

以及非法持有尼美西泮的行為,

都有可能被認定為

走私、販賣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

珍惜青春年華,切勿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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