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棋牌

一套房賣4家,男子騙取1000餘萬元購房款獲刑13年

  • 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棋牌
  • 2022-11-07
簡介據被害人嚴某介紹,在支付10萬元定金後,晉某遲遲未去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而據被害人胡某、黃某介紹,合同簽訂後晉某一直以房屋被法院查封需解除、房產證需更名等理由要求他們提前支付房款並拖延交易進一步進行

合同詐騙1000萬判幾年

買房對普通家庭來說並不是一件小事,動輒幾百上千萬的購房款有可能是一個甚至幾個家庭所有的積蓄,所以在買房這件事上,必然需要慎重再慎重,一旦遭遇騙子很可能會落得“財房兩空”。2018年開始,上海一男子晉某打著“賣房”的旗號先後和多人簽訂了購房合同,共騙取購房款1000多萬元……本案經虹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近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晉某有期徒刑13年。偽造房產證先後賣給4個買家

2018年,負債累累的晉某在多個售房中介處將自己位於楊浦區的一戶住宅出售。5月,晉某經中介介紹與嚴某簽訂了購房居間合同,並收取嚴某購房定金10萬元。當年8月,晉某使用偽造的房產證經另一名中介介紹同胡某簽訂房屋居間協議,胡某分三次共轉給晉某定金、房款共計460萬元。

2個月後,晉某又使用偽造的房產證與黃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先後收取黃某定金、房款共計570萬元。而在黃某等待網籤交易的過程中,2019年3月,晉某又經其他中介介紹同王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收取王某定金、房款共計600萬元(其中30萬元由房產中介代為保管)。

審查本案時檢察官發現,晉某房子的掛牌價格約在750萬元左右,低於市場價近300萬元,極高的價效比吸引了多名買家想要購房。儘管晉某債臺高築且房子處於被抵押查封狀態,4名被害人與晉某協商後仍同意簽訂購房合同。“有賣家甚至被晉某忽悠,要全款交付晉某。”檢察官介紹。

據被害人嚴某介紹,在支付10萬元定金後,晉某遲遲未去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而據被害人胡某、黃某介紹,合同簽訂後晉某一直以房屋被法院查封需解除、房產證需更名等理由要求他們提前支付房款並拖延交易進一步進行。而胡某、黃某在交易被長時間拖延後才在房產交易中心查出晉某留在中介處的房產證是假證。

一套房賣4家,男子騙取1000餘萬元購房款獲刑13年

配圖,圖文無關事情敗露仍企圖逃避法院執行

2018年至2019年間,嚴某、黃某、王某先後將晉某起訴至法院,胡某在得知被騙後也已向公安報案。後法院判處晉某退還嚴某定金及違約金20萬元,黃某起訴後法院判決將涉案房產過戶給黃某。在法院審理期間,晉某又指使他人再次起訴,意圖透過查封涉案房產逃避法院強制執行。

到案後晉某交代,因欠債太多他只想著用買房人的錢把債務還清。被問到為何在已籤購房合同的情況下仍將房子另賣他人時,晉某表示,他想著拆東牆補西牆,用一套房子套更多的錢用於還債。經調查,從4名被害人處拿到的1000餘萬元購房款大部分被晉某拿去償還欠款及花銷。

虹口區檢察院認為,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審理本案後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晉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檢察官提醒購房者,“表面上佔大便宜的事,往往有大坑”。買房前一定要確認對方房屋的產權資訊,簽訂購房合同時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合同簽訂後及時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及時做好網籤,打款有必要選擇第三方監管,不輕信任何口頭承諾,同時要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檢察官同時提醒賣房人,房屋交易需守法,任何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均具有法律效力,“一房多賣”不僅違反社會公德,而且觸犯國家法律。

【來源:周到客戶端】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