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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偶然收留一痴傻女人,他盡心照顧,不久有人找上門才知被騙

  • 由 談客 發表于 籃球
  • 2022-09-18
簡介女孩需要一個正式的名字,不過這一次周有志沒有找老王

戒減掉一筆能變成什麼字

故事:偶然收留一痴傻女人,他盡心照顧,不久有人找上門才知被騙

“我知道你對小芳好,等我帶她回去幫她離了婚。到時候給你們倆辦一下婚禮。”

“我知道你對小芳好,等我帶她回去幫她離了婚。到時候給你們倆辦一下婚禮。”

聽了小芳姐姐的話,我滿心歡喜在老家等著。

1

老王雖然只瞎了一隻眼,但也學著別人給人算命。

裝模作樣的,足夠溫飽。

老王按照慣例在天黑前收攤。

回家路上看見一個衣著光鮮亮麗的女人在為難一個撿破爛的男人。

老王認得那傢伙,叫周有志,跟他住在同一棟樓。

只不過,他在二樓,周有志在地下室。

本就瘸了一條腿的周有志在此刻行動更加僵硬,好半天才雙膝著地。

對著女人的狗恭敬的磕了三個響頭,隨即是洪亮的道歉聲。

女人最終愉悅的離去,圍觀鬨鬧的人也漸漸離去,唯有周有志還跪在地上。

腦袋貼地,遲遲沒有動作。

老王猶豫一會兒,走上前拍著他的肩安慰道:

“我一看就知道那女人生不出孩子來,所以你別覺得有啥。

咱不跟斷子絕孫的人計較!”

周有志沒有反應,老王也不想多說。

嘗試著要扶他起來,可這傢伙倔得很,死活不願起來。

大冬天的,他是一點兒也不害怕。

老王沒辦法,隨他去了。

其實老王挺不喜歡周有志這人的,因為他明明跟乞丐沒什麼兩樣。

卻熱心腸的很,總想著要幫別人。

拖著壞腿滿大街撿破爛,賣了錢總是要分給路邊的乞丐一些。

明明有機會給自己的飯碗里加個雞蛋,卻還是要把這個錢花給不相關的人。

就像是這一次。他明明是看見那條狗受了傷,在垃圾箱裡找吃的。

於心不忍便把它抱回家,好吃好喝的餵了幾天,非但沒得到一句感謝。

還被狗主人冤枉是偷狗賊。

周有志的社會地位比那些路邊的乞丐還要低。比如工地丟了東西。

人們第一時間會將周有志作為懷疑物件,而不是那些乞丐。

明明,周有志比那些行乞的人更有骨氣。

老王討厭有骨氣的人。跟生活對著幹的人就像是一面鏡子,襯得他是那般懦弱。

本以為經過給狗下跪的事情,周有志應該會收斂一下他那氾濫的熱心腸。

可沒想到,幾天後他竟然撿了一個女人回來。

一個又傻又啞的女人,明顯是比一條狗更麻煩的存在。

女人在院子裡瘋跑,嘴裡發出咿呀咿呀的聲音,令人頭皮發麻。

房東不願自家有這樣的人存在,威脅周有志將女人送走,不然他也一起滾蛋。

房東還算是個好人,他見周有志有殘疾,房租要的比其他租客便宜很多。

老王本以為周有志不會放棄自身的利益,可沒想到他竟然真的帶著女人離開了。

周有志搬走的那一天,老王就站在樓上仔細看著。

那女人相較之前似乎清醒了一些,安安靜靜的站在周有志身後。

像個小孩子一樣拉著他的衣襬。

周有志常遭人嫌棄,應該從未有人願意如此親近他。

房東也一直在旁看著。他叉著腰,一臉愁容,看著周有志打包好所有東西。

一瘸一拐的準備離開時,終於還是無奈的擺手道:

“算了算了算了……”

2

房東心軟也許是因為女人確實很可憐。

她長年在這附近流浪,靠著垃圾箱裡的殘羹剩飯果腹。

如果不是周有志,恐怕沒人願意沾惹這個麻煩。

周有志留了下來,每天撿破爛的時候都會帶著那個女人。

只不過他沒再讓女人去吃垃圾桶的殘羹剩飯,而是熱騰騰的新鮮飯菜。

可他自己,卻還是老樣子,啃著幹饃饃,偶爾就點大蔥。

不少人笑話他,說他想媳婦兒想瘋了,竟然願意找這樣的累贅。

也有人表示理解,畢竟以他的條件,只能找這樣又瘋又啞的。

總而言之,垃圾配垃圾,絕配。

老王有時候會在路上看見他們,手拉著手,一起慢悠悠的徘徊於各個垃圾箱前。

那種親密,無關風月,就像是破損的吸鐵石終於找到了丟失的碎片一般。

他們似乎,原本就屬於一體。

老王其實不自覺的為周有志感到高興,畢竟他總歸是有個伴了。

儘管,他心裡是有些不甘心的。

因為老王自身的經歷,所以他對這個世界的所有人。

尤其是周有志這樣真正善良的人是抱有怨恨的。

因為他們,沒有跟他一樣,變成壞人。

老王其實以前很風光,師範畢業,順理成章的成為老師。

工作不久就娶了貌美如花又十分賢惠的妻子,家庭和睦,幸福美滿。

事業也順風順水。

可就在某一天,他竟撞破妻子的姦情。

他與姦夫扭打在一起,姦夫戳瞎了他的眼睛,而他則劃破了姦夫的喉嚨。

老王在最得意的時光裡失去了所有,在監獄裡燃燒盡了自己所有的美好。

出獄後,他也努力嘗試著重新開始,好好生活。

可是,他遇到的每一個人都很鄙視他,害怕他,根本不願靠近他。

他努力過,卻一次又一次被生活打趴下。所以,他認輸了。

吊兒郎當的過著眼下的日子,能吃一頓算一頓。

他也不會算命,但念過一些書,說起話來倒是十分能唬人,所以活得還不錯。

只不過,他以前最討厭耍嘴皮子騙人。

而現在,竟然還以此為生。

他覺得自己不是沒有勇氣的人,而恰恰說明他是一個非常有遠見的人。

反正人早晚得被生活打趴下,周有志也一樣。

老王一直格外關注他,就像是上帝一般,注視著那隻可憐蟲兒的一舉一動。

女人在周有志悉心照料下,逐漸變得像一個正常人。

只是,她絕對不能和周有志分開。只要一分開,她肯定就要發瘋。

老王忍不住調侃周有志,

“你心裡是不是特別開心,竟然有女人離了你就不能活?”

周有志的反應很奇怪,他聽完後只是望著女人沉默,許久之後才道:

“你說她到底叫啥?”

老王心裡一驚,有些不可思議。

本以為周有志只是想有個伴,沒想到他竟然一直想著要幫女人找到家。

想要了解她的全部。

“找到她家,知道她的名字,我才好娶她啊。”

周有志說這話時,其實是坑坑巴巴的。

一句話費了好大勁才說出來。這也恰恰說明,他有多看重這個女人。

說難聽點,那女人還不如他撿的水瓶子和紙殼子有價值。

這兩樣東西有人爭,那女人可沒人搶。

他竟然還想堂堂正正的娶她?

3

老王在周有志的苦苦哀求下答應了幫他留意有關那個女人的資訊。

順便還幫女人取了一個臨時的名字——小芳。

周有志不停的唸叨著小芳這兩個字,女人在一旁似乎是明白這是自己的新名字。

顯得很高興。

老王看著他們緊握的雙手,像是剛剛清醒過來一般。

一邊暗罵自己竟然會多管閒事,一邊又隨口問:

“你的名字是誰給你起的?”

周有志聞言愣了一下,笑了笑說:“我爹給起的。”

“有志。”老王道:“你爹還是挺有文化的。”

周有志點點頭,“他念過幾年書。”

說完像是陷入了某種情緒,整個人變得有些麻木。

他這模樣有些嚇人,老王趕緊詢問:

“你沒事吧?”

周有志回神,有些不好意思,抬頭的瞬間竟紅了眼眶。他看著老王有些哽咽,

“我給你說說我爹孃吧。”

老王其實根本不想聽,可嘴巴張開了,拒絕的話卻沒說出口。

周有志像是終於找到宣洩口一般,說出他的家事。

周有志家裡在當地還算是比較富有的,可忽然有一天,父母被定下謀財害命的罪。

被警察追捕的過程中,雙雙墜河斃命。

從那時開始,周有志的人生就被徹底改寫了。他成了殺人犯的孩子,受盡了屈辱。

才不過十歲的孩子,卻要努力的靠著自己活下去。

周有志摸著自己壞掉的腿,忍著淚道:

“他們冤枉我,偷雞摸狗,什麼樣的屎盆都能往我腦袋上扣。

後來有一天……有一天……”

周有志忽然渾身發抖,小芳見狀害怕的拍打著他的背,嘴裡發出擔憂的聲音。

老王只感覺渾身十分疲累,怔怔的看著他們,最後目送著他們離開。

“他們非說我也是個壞種!我就不如他們的意,我偏要做給好人給他們看!”

周有志還沉浸在痛苦的情緒裡,走路比平常還不穩,但幸好此刻他身旁有小芳。

那個女人很傻,她甚至幾次想背起周有志,可她常年缺乏營養。

這樣的動作對於她來說太艱難。

她只能十分小心翼翼的,努力的,緊緊的攙扶著周有志,配合著他的步伐節奏。

一點一點慢慢往外挪。

外面正在下著鵝毛大雪,他們緩慢的動作有些可笑,卻又有些感人。

風雪吹亂了他們花白的頭髮,加重了他們的滄桑感。

卻又好像是點燃了他們世界的光。

周有志的腿是被人打斷的。

鄰村有個年輕的姑娘在和心上人發生關係的時候,被父母撞見。

心上人逃走,父母逼問女孩那個人究竟是誰。

女孩知道父母不喜歡心上人,害怕這件事會加劇父母對這段關係的反對。

所以報出了周有志的名字。

周有志沒有解釋的機會,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遭到這樣的毒打。

直接被趕出了村子。

他離開的那天,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

就好像,終於切掉一顆毒瘤一般。

周有志和小芳走後,沒能將門關緊。

一陣寒風襲來,吹得坐在門口的老王眼睛有些發疼。

他沒選擇起身關門,而是抬手捂住僅剩的一隻眼睛。

癱坐在椅子上,任寒風掃蕩他這空蕩蕩的家。

4

雖然答應了周有志要幫忙,但答應了是一回事,會不會真的幫忙又是另一回事。

儘管對周有志有一些同情,但老王更心疼自己。

不過,他還是有些不由自主的,會留意可能和小芳有關的訊息。

只是憑他的能耐,是打聽不到什麼有用的訊息的,畢竟小芳在這座城市流浪多年。

連警察都不知道她究竟是誰,他們又能怎麼辦呢?

老王還是喜歡觀察周有志,就像是小孩子觀察被揪掉翅膀的蝴蝶一樣。

看著可憐的傢伙在地上掙扎。

周有志還是悉心的照顧著小芳,小芳的情況越來越好。

有時候甚至會主動和老王打招呼。

第一次的時候,老王嚇了一跳,還以為她抬手是要打人。

結果她只是像小孩那樣揮了揮手,衝他輕輕笑了一下。

小芳長得並不好看,常年流浪讓她的皮囊變得乾枯,一口牙齒髮黃髮黑。

就算是笑,也有些恐怖。

好在她自己並不知道,她笑的時候,只是在表達開心,無關其他。

老王沒想到自己竟然被當作了好人,有些自嘲,但又有些開心。

有時候算命的人會帶一些禮物,比如水果蔬菜啥的,老王會分給周有志一點兒。

周有志每次都很開心,好像老王是救世主一般,弄得老王很不好意思。

本以為周有志的生活會這樣慢慢好起來,可不成想小芳竟然也學會撿人了。

臨近新年的時候,小芳撿回一個發燒的女孩,看樣子情況很嚴重。

垃圾撿垃圾。

周有志來找老王借錢,老王想都沒想,直接道:

“跟你有什麼關係?從哪撿的還扔回哪去!”

周有志一臉為難,“那也得先給孩子看病啊!”

樓下是小芳淒厲的哭喊聲,她最近幾乎沒有發瘋。

如今情緒失控,嚇得整棟樓的人都出來檢視情況。

老王蹙眉,他確實不想借這個錢。哪怕這是周有志第一次向他張嘴借錢。

哪怕他知道周有志一定會還這個錢。

周有志見他沉默,也沒多糾纏,說了聲謝謝就扭頭走了。

等到下樓的時候,還是房東主動說掏錢,要他趕緊把孩子送到醫院去。

老王還是站在樓上,平靜的看著樓下人群慌亂。

樓上樓下其實距離並不遠,老王雖然只有一隻眼,但也看清了那孩子的模樣。

老王見過她好幾次,但每一次,她都在捱打。

小女孩孤身一人,總是在街頭巷尾流浪。不是偷吃的,就是偷錢。

每每被發現,總免不了一頓毒打。

那時候,有人可以將狗當作兒子,也有人,將人當成了狗。

老王心裡生出不好的預感,這種不詳不是他自己,而是周有志。

憑他的瞭解,周有志肯定又會犯傻。

5

果不其然,從醫院回來後,周有志竟然打算收養那個小女孩。

這話任誰聽了都覺得可笑。他帶著小芳這一個累贅已經夠艱難的了。

竟然還要再加一個。

這人簡直蠢到家了。

不過幸好,那個小女孩對此十分反感,甚至幾次毆打周有志。

估計她也明白,跟著周有志只有吃苦的份。

周有志被打的時候,他總是習慣性的抱著頭,蜷縮著身體,不發一言。

小芳見狀也害怕的抱頭,緊緊挨著周有志,努力將腦袋塞進他懷裡。

不過她總會大喊大叫,叫聲依舊令人頭皮發麻。

每次都是房東出面質問,責怪小女孩不識好歹。

小女孩什麼也不說,每次被教訓就逃走。等過幾天,又會被小芳撿回家。

然後周有志就高高興興的在她的飯碗里加一顆雞蛋。

真是賤啊!

老王每次看到周有志的時候,總是不自覺的在心裡這般感嘆。

他要是想給自己找個養老送終的人也行,偏偏那個小女孩也不是正常人。

明顯是在孃胎裡就沒發育好,一隻手沒有手指頭。

是個男孩也行啊!女孩有什麼用?

老王在心裡盤算著,不由自主的想到如果當初他有一兒半女的……

小女孩沒有一個正式的名字,大家都叫她小偷,畜生,

雜種

……

她自己也總這樣稱呼自己,說話時總是帶著一股大人的無所謂。

可她真的無所謂嗎?

女孩需要一個正式的名字,不過這一次周有志沒有找老王。

而是自己給她取了個一個,叫莉莉。

周有志聽別人念報紙的時候,聽到過這個名字。他覺得很好聽。

並且特意找人找到了那個名字所在的位置,然後小心翼翼的摳下來。

鄭重的交給了莉莉。

老王后面看到過那份報紙,那個叫莉莉的主人公,一開始是買彩票中了大獎。

但後來也因為這筆財富,而被人殺害。

估計周有志壓根沒有聽到別人把這段新聞唸完,所以還以為這名字是一種祝福。

不過老王也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周有志,畢竟周有志取名字的時候。

完完全全,只有祝福。

好像是從獲得名字的那一天,莉莉轉性了,就好像是一隻螃蟹卸掉了鉗子一般。

後來老王才知道,莉莉之前之所以那般暴躁,只是因為她從來沒有真正得到過關愛。

因為畸形,她被拋棄。跟著乞丐要過飯,也進過福利院。

可自始至終,她都沒有得到真正的溫暖。

乞丐拿她當招牌,福利院拿她當指標,她的存在只有利用的價值。

她不被任何人喜愛,所以她也不喜愛任何人。

偷竊雖然會捱打,但能讓她活下去。

平時她就住在被拆的廢墟里,憑藉著僅剩的斷垣殘壁。

熬過一個又一個沒有星星的夜晚。

其實她被小芳撿回家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情,因為曾經兩人分食過一個熱騰騰的饅頭。

那是莉莉偷來的,也是第一次偷竊沒有被人發現,更是她第一次展露善意。

因這第一次善意,也為她帶來了人生第一次真正的關愛。

6

因為之前沒有借錢給周有志,導致二人關係有些冷淡。

老王以為自己是不在意的,可當小芳見到他後不再揮手打招呼時。

他心裡竟然感覺到深深的失落。

老王也自覺地,拉開了兩家人的距離。

春天快結束的時候,有一個年邁的婦人找到周有志。

沒想到,卻等來了小芳意外身亡的噩耗。

後續精彩內容提前看:

不知為什麼,一向平和的周有志忽然暴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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