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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酒駕肇事逃逸,不料現場留下“證據”被抓獲

  • 由 絲臺白酒 發表于 籃球
  • 2022-09-09
簡介接警後,交巡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勘察,發現路邊有一輛倒地的紅色電動車,後車輪處還殘留一塊逃逸車輛留下來的白色車體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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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10時許,有群眾報警稱,雲陽外環大道糧庫門口有一輛汽車將他停放在路邊的電動車撞倒後逃跑了。

接警後,交巡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勘察,發現路邊有一輛倒地的紅色電動車,後車輪處還殘留一塊逃逸車輛留下來的白色車體碎片。由於事發路段恰好位於監控盲區,周邊群眾無人目睹逃逸車輛,案情一時陷入困局。

司機酒駕肇事逃逸,不料現場留下“證據”被抓獲

民警以現場殘留物為突破口,對現場殘留的車體碎片進行仔細觀察,透過反覆研究比對,初步判斷肇事車輛為白色福特翼博越野車。民警迅速調取離事發路段最近的卡口監控,察看事故發生前後半個小時卡口監控拍下的過往車輛照片,最後鎖定了嫌疑車輛。經追蹤,民警成功將嫌疑車輛找到並將肇事司機鄧某抓獲。

司機酒駕肇事逃逸,不料現場留下“證據”被抓獲

經詢問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40毫克/100毫升,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鄧某對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原來,由於鄧某前一天晚上與朋友一起喝酒較晚,導致第二天開車上路時整個人精神狀態欠佳,再加上車速未把控好,一時不察直接撞上了停留在路邊的電動車。事故發生後鄧某擔心被交巡警攔截檢測,下車觀看發現周圍沒人,一時鬼迷心竅就駕車跑了。在逃離現場時還不忘順手將自己被撞掉的車牌帶走了,卻忽略了另一塊被剮蹭下來的車體碎片,以為這樣就能神不知鬼不覺逃過一劫,沒想到最終還是被發現了。

司機酒駕肇事逃逸,不料現場留下“證據”被抓獲

鄧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七十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九十九條之規定,對其予以記18分、罰款3000元的處罰。

絲臺酒業提醒您:酒駕害人害己,駕車切勿心存僥倖。珍愛生命,遠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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