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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萬物之母

  • 由 淼音一 發表于 籃球
  • 2022-08-02
簡介不是說天地是一指稱,萬物都可指稱為馬

蜩這個字怎麼讀啊

名學,似乎只是為了稱呼先秦名家一派,出現在中國哲學史中。早已沒了它的傳人,如今,即便是語言學家也羞於“名家”這一稱呼。誠然,由科學女神的魔術幻化出的紛繁永珍的21世紀非先秦諸子可以想象,只要掌握某種技術就能保障衣食無憂,不過可不是“破壞”語言的技術。不知未來的世界是否尚需要語言,不過就目前狀況來看據這一猜想的實現仍遙遙無期。

你能想象沒有語言的世界嗎?學堂接受的教育,在外打拼談妥的第一份工作,情侶之間的喁喁情話;乃至電視節目,電子遊戲,缺少了語言都不會像現在這麼有趣吧。語言為世界帶來的影響自不必說,但它的影響甚至大到了使我們深陷其中。歷史上沒有語言的思想不會長久甚至不曾存在,我們所接受所信仰的一切思想無不透過語言有了更深的認識,沒有語言甚至無法想象思想怎麼儲存下來。

一,老子的有名。

《道德經》開篇道可道,非常道之下便是名可名,非常名。可見名在老子心中的重要地位了。道既然超於名之上那就無法用語言來論述,即便無法言說老子也狠下心來說它一說,這是因為名也不是任道宰割的。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若要區分這世間萬物來,只得靠名。那無可言說的天地之始暫且以無名稱之,可我認識這大千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是因為汲取了“名”之母親的乳汁呀。所以老子後來愈是貶名褒道,愈是反襯了名的重要性。如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聖人仿效道行不言之教,道周行天地獨立而不改,自在自為,不像語言一樣依賴它物而存在。凡是能用言語表述的現象,都是人造的“幻相”,本身並不具備實在性。而聖人所做的一切都由“名”而展現,因為聖人的一切作為都在道之後,他所做的一切也只能藉由“名”為他人所知。百姓只是在乎那已經表現出來的你的行徑,而不會在乎你的所做所為是否符合於道(道不是能為他人所知的)。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聖人這麼做只是為了免於陷落“名”的陷阱之中,因為名的依賴性造成它的暫時性,一時的美名、榮譽、成就並非長久之道。但不有,不恃,弗居就能長久嗎?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聖人這麼做只是無愧於心,那是一個期待聖人降臨的時代。但這種試圖超脫於名的做法真的能帶給自己幸福嗎?或許老子徘徊於道與名之間,最後他自己也迷惑了,不知哪個是真,哪個是假。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儽儽兮若無所歸。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飂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看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他們雖在“名”(世俗的功名道德,人情百態,悲歡離合中的一系列行為表現)中奔波勞碌,可是卻快活的如同在春天登臺遊覽,享受太牢的美餐一般。我這個愚頑之人反而像是無所歸宿了,悶悶然,昏昏然歸之於道嗎,從此脫離這世俗,究竟他們是異類呢還是我是異類呢?

二,楊朱的偽名。

實無名,名無實。名者,偽而已矣。萬物的存在並不是因為有了名才得以存在,名也不是因為這萬物的存在才得以產生。名,幻相呀。這麼說來,名是名,實是實,兩者並不相干。生則堯、舜,死則腐骨;生則桀、紂,死則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異?這裡面有著深刻的思想,足以說明為何能從中得出縱情享樂,一毛不拔的人生觀。比如說堯吧,為天下百姓憂慮操勞,食不安寢,夜不能寐。而百姓所看到的只是他做出的一系列行為,這其中對自己有利的多,便稱讚他是一個好國君,如果不做出一番有利於百姓的功績來,即便累死隴畝之中也無人知曉。可見為人所知的只是這一系列的“名”,堯本身並不為人所知,他本身快樂與否也沒人知道。同理,紂縱情聲色,荼毒生靈,怨聲載道,百姓早就對他不耐煩了,甚至要起來反抗了,但所反抗的也是他的這一切不利於自己的作為,即便紂王本身很快活百姓也不去理睬。我們所知道的堯,紂的一系列行徑如今只是史書上的那些文字記載,甚至連他們長什麼樣子都不清楚了,即便我們弄顛倒了堯,紂這兩個字所代表的那倆人本身,也早已無所謂了,就算真的顛倒了這倆字也無法證明弄錯了,並且文字的證明對“實”無效,名所證明的只是名。看看那些史書記載就已經滿足了,再怎麼考古考出來的還是字元,那倆人已經成了枯骨化作黃土了。然而自身的快樂自己是知道的,我何必用使自己不快的的行為來取悅他人呢,並且他人的本身快樂與否我又如何得知呢?自己快樂才是最大的幸福,反正我本身永遠不為人知。千古罵名名而已,流芳百世名而已,實永遠潛藏在自我深處。

三,孔子的正名。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正名為為政之先,可見名在孔子心目中和在社會政治中的巨大作用了。子路不解,孔子便解釋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如果名稱不正(這裡似乎暗含名稱不統一的意思),言語便無法正確地為他人所理解,就像君主釋出政令但百姓各自有歧義,便不能達到君主預期的效果。而刑法也由於不明確的意義被奸人所利用。就像鄧析那樣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完全把先王的刑法玩弄於股掌之中。可是之前的君王似乎早都想到了這一點,春秋時代的貴族們都認為刑法越隱秘也好,鄭過的子產鑄造刑書的時候,晉國叔向寫信說: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民知有闢,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倖以成之,弗可為矣。……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似乎他們已經意識到刑書之闢,鑄於書的文法總是不完善的(法律剛製作的時候肯定會有諸多不完善之處),那些不完善的地方(或者由於一詞多義,研究古文學的都知道中國古代的通假字,借字之類的特別多,甚至著法律的人有時候也不能認定哪個字最精確。即便到現在律師這一職業也是有增無減)正是人民非法爭取利益的灰色地域。所以訟獄會越來越繁多,由於能從法律中得利研究刑法的人也越來越多,自己智力不行玩弄不好刑法拿錢賄賂訟師的人也越來越多。法制大亂,國家破敗不久而至矣。但刑法隱秘起來就能更好的治理國家嗎?大概是由於人民不知什麼是法,處處怕違法,行事小心謹慎,不敢打政府的主意,生活在惶恐之中(若這種不為人知的刑法給民眾帶來的利大於弊,民眾自然而然也知道該怎麼做)——正因此才不會有暴動,國家才能長治久安。老子曾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這就說明人民曾經是生活在一個畏死的模態之中的(畏死,是因為生比死的好處大),後來法制太苛刻了,一舉一動都觸法,與其被苛刻的法律壓榨至死,不如以死抗拒——說不定還置之死地而後生了。另外,言於行之間的問題——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只有可以付出行動的言才是君子之言,這只是作為君子應付出實踐的倫理道德。可能孔子也認為言語不過是“修飾”——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小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可在實際行動上就露出馬腳了。那麼實際行動也就是言語所代表的“實”了,言和實(這裡的實指實踐的實,當然實踐的實要透過概念的名的指導,概念的名在孔子這裡似乎是模糊的)是可以統一的。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達到實踐上的那個君,不僅是名譽上的君(兩個君字不是名與實的關係,是一個正的君名一個不正的君名)。臣,父,子也是一樣。孔子提出了正名治國的方法,但也只是“正名”而已,並未說出如何去正名,韓非在《韓非子》顯學篇中說: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捨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孔子、墨子都自認通曉堯舜之道,可是卻有了兩種不同的心目中的實踐方式,這麼說來名還是沒有真正的“正”下來,正名不僅是主觀的一種意願,孔子心中的“聖君”形象在當時早已不存在了,就算苦口婆心地勸說君主,君主就算實踐為君之道也不理解為啥他心中的“君”就是真正的君。同樣,墨子心中的君也是願望的君。但墨子親自實踐他認為的堯舜大道,本身沒錯卻在理論上“以下犯上”(他們認定堯舜之道就是君主之道,然而孔墨卻不是君主,在這一點上,孔子便狡猾地多。如果更深入的探究,就會發現這個問題很複雜,非三言兩語可說得清。那便是——若堯、舜未成為君主是否還會被後人所稱道,受到後人稱頌是否是因為他們成為了君主?雖然孔子被稱為聖人,但歷代君主並不效仿孔子,而是——也不知是否心底相信——信奉孔子的那些為君主所立的政治思想),最終苦了自己。儒學後人荀卿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在《荀子》中說:后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於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這個刑名、爵名、文名是可以考察得到的從而可以在當今復生的名,至於其它名稱都按照約定俗成的來,少數服從於多數,正名便不會因那些限於一家之言的淫辭而不喻、困廢了(但也只是名的含義而已,荀子所批判的宋鈃、別墨派的論題不只是名的含義歪曲,還涉及到言語的邏輯)。

四,離也者天下,故獨而正。

提起公孫龍,在當時最為人稱道的莫過於他的“白馬非馬”之說了。為什麼說白馬不是馬呢?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形非命形也。馬,只是代表馬的形體,而白只是代表一種顏色。具有形體和顏色的白馬和只具有形體的馬不同,所以說白馬非馬。客方的一則答辯很有趣: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具有顏色和形體的馬不是馬,可是天下的馬都有顏色,有顏色的馬不是馬,那麼天下不就沒有馬了嗎?主方答道: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白馬?馬有顏色不錯,正是因為馬有白的顏色才有白馬。如果馬無色,那就只有這麼個馬而已,哪裡還有白馬?這個無色的“純馬”類似於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理念馬”(理念是說凡世間萬物都有一個完美的某物的名才有實際的某物的實,實是不完美的)。公孫龍的“純馬”又不完全類似於柏拉圖的“理念馬”,他的“純馬”是說馬的名指稱馬的實時,就會沾染上現實的馬的特徵,不管是顏色還是大小,胖瘦還是殘疾什麼的,並沒有說現實的馬沒有“純馬”完美,也沒說“理念馬”和現實的馬孰先孰後。顯然客方認為是先有現實的馬才有馬的名稱。這又涉及到了物和指物的問題了,《指物論》是《公孫龍子》中最精彩的一篇。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萬物都是指(名),但這個指不同於實際的物。也就是說我們所認識的都是事物的名稱,而名稱又都是人為的指稱,雖然不知道怎麼表示出實際的物,但透過名稱一說出它,實際的它就逃走了,只剩下指稱詞。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為指也。不為指而謂之指,是無不為指;以有不為指之無不為指,未可。客方辯不過主方,居然說天下萬物原本都有名稱,名稱就代表了實際的物,物與指稱相合。你把不是指稱的物都說成是指稱,那就什麼都是指稱了,可這麼說是不對的。顯然客方認為物和指物的名稱渾然一體,我說出某物的名稱就是說出物本身,主方認為物的名稱和物本身是不同的,而我們除了語言又沒有其它表物的方式。這樣一來主方就完全陷入了一個語言的世界,同時代的莊子為了超脫萬物,也超脫語言,說: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指稱不同於物,但指稱和指稱就相同嗎?用指稱說明指稱不是物,不如用非指稱說明指稱不是物。也就是說既然認為指稱不同於物,但你起碼認定相同的名稱和相同的名稱是相同的,這樣你就落進了語言的陷阱之中(我在語言中規定名稱的同異)。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嘆語)。不是說天地是一指稱,萬物都可指稱為馬。這樣不是和公孫龍一樣了?他是說天地萬物都是指稱又都不是指稱。那它們是什麼呢?我也不知道(不過《莊子》中子非魚那一節莊子的答辯倒是名實的混用,公孫龍可以以此指責莊周了)。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天下的所有的相同的指稱詞都是相同的(比如說我說一個馬,你說一個馬,就這兩個馬的名來說是一樣的),而現實中的——比如說馬便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馬。如果沒有了指稱詞,那麼就不能說物不存在指稱詞了。謂,是稱謂,說。就是說我說出某物都是靠指稱詞,“無指稱”這一指稱也是用語言(他的語言就是指稱語)說出來的。這樣一來,就沒有不是指稱的東西了,沒有不是指稱的東西,那一切就都是指稱。指稱,就不能說不能用來指稱物(因為說出的物都是指稱,又繞回來了)。但是指稱和指稱的那個物本身不是相同的。估計到這裡客方早就暈頭轉向了,所以沒有接著往下辯論。公孫龍為何要如此費勁、辛苦地辯說指非指呢?天地與其所產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實以實其所實而不曠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位焉,正也。天世間萬物都是天地所產,某物在在天地之間恰如其分就是實(先秦時期某些學派崇尚自然,自然是不會有人的僭越、巧詐、圖謀篡位的,人事應該仿效自然),實的在它恰如其分的位置上沒有偏離,就是正(用於人事就是有聖人之實的要在聖人之位,有小人之實的要在小人之位。季平子的家臣專權魯國,而孔子卻困於陳蔡之間不為國君所用,這都是位不當)。如何才能使人事各當其位呢?其正者,正其所實也;正其所實者,正其名也。先要確定他的實,再來確定他名(小人之實聖人之名的要退居小人的位置)。但是名和實不是分離開的嗎?它們確實是分離開的,但分離開並不意味著就不能指稱了,為了不使指稱錯誤,才詳細分析指稱和實物的關係的(這倒是對付訟師,縱橫家,偽君子的好辦法)。離也者天下,故獨而正。離就是釐清正和不正的有效手段,指非指(當然《離堅白》一篇中也論述了離的邏輯方法,指非指的離離的更徹底,若不是後面的《名實論》,險些被後人誤解。不過公孫龍長期被稱為詭辯家,也可能是我把他誤解了)的思想就是輔助離天下的邏輯方法。

五,《墨經》的智慧。

《墨經》是《墨子》中的六篇文章,但文辭艱深晦澀,國學大師章太炎,大才子胡適等人尚有許多意思偏離很大的地方。只說一說《小取》篇裡七種論辯的方法:1,或也者,不盡也。或是原因中的一個條件,有了它未必會有結果。比如說蝴蝶效應,蝴蝶扇動翅膀是引起颶風其中的一個條件,並非有蝴蝶扇翅膀就有颶風。2,假者,今不然也。假是假如的意思,是如今回想起來沒有在過去實行的方案。比如說當初我有兩條路可以選擇,A和B,我選擇了B,而A就是今不然的那條路。3,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此效也。效是為的方法,所效是所以如此的準則。符合準則則是,不符合準則則非。比如說與人訴訟,按法律章程去做,就是正缺的效。而法律章程就是我之所以如此行事的原因,我按照章程去做就是正確的,不那麼做就是錯誤的(所效者都是人為規定的用以管理人事的,設定了我就不能違法這些規定——應該有個前提人人都同意這些規定——這體現了墨家的法制思想)。4,闢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闢,就是用它物說明此物。比如我沒有見過燈泡,你說燈泡像個梨我就大概知道它什麼樣子了。5,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侔,借用他人的言辭來體現我說的話的正確性;我說讀書有用,並用高爾基的話來作證。這是一種論辯的方法,但我所引用的話未必正確。6,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援,就是看他人那麼做有所收穫,我那麼做為啥就不能和他一樣呢?我看張三天天不學習考上了清華大學,那我天天不學習也能考上清華大學。這也是一種不確定的論證法。闢,侔,援——一個是物舉,一個是辭舉,一個是事舉。7,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原文不會翻譯,舉個例子好了:你見某人因抽菸把身體抽壞了便說抽菸有害健康。我見有人喝酒把自己身體喝壞了,那我也能說喝酒有害健康。就是用不同的現象推理出相同的結論。《墨經》實在是中國邏輯學的先驅,可惜後人並不喜歡邏輯,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

六,荀子,莊子。

懶得寫荀子。莊子《秋水》篇子非魚那一段很有趣,他的是非無窮一段也很好玩。

七,歷物之意。

歷物之意是記錄在《莊子》天下篇中的惠子的十個命題。1,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最大的東西叫大一,它沒有邊界(有邊界就有限制,有限制那麼那個限制它的東西就比它大。大一就是無限)。最小的東西叫小一,它沒有內部(以大為正,以小為負的話,這就是負無限)。大一和小一是無法經驗得到的,沒有內部的小和沒有外部的大甚至在腦海裡也無法想象。2,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裡。積是積聚,不可積聚就是不能再分割了,可以分割就是可以積。不可再分割的厚度,有千里之大。一直切割三維的物體以至於不能再切割了,就只剩下一個面(這個面的厚度就像小一一樣厚——如果把小一解釋成三維的小物體的話),那麼這個面就會變得無限大。3,天與地卑,山與澤平。天和地一樣低,山和澤一樣平(現實的山崎嶇嶙峋,澤平滑如鏡)。這並不是說自然界的天和地一樣高,現實中的山和澤一樣平。高下作為一對相反的概念,總有一個區分高下的臨界點,界點上的是高,界點下的是下,但這個點就像小一那樣,無限的小,當高下都無限接近這個界點時,自然就無高下之分了。直線(平,取象澤)和曲線(曲,取象山),一條直線和一條曲線無限分割時,每一段(小一那麼小的段)相平——這就是極限的思想。所有學者都把山與澤平解釋為山和澤一樣高,但這和上句重複了。從天與地卑的天是高的變成卑的,很容易解釋山與澤平的把崎嶇的山變成平的。4,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太陽在正在天中央就已經偏斜了中央,正活著的物就已經不再活著了。太陽執行到天的正中央(如果天有中央的話)的那個點的時候就已經偏離了那個點(古人認為動的是太陽),因為太陽在那個點只存在一瞬間,那個點就像小一那麼小。生是能感知到時間的一種狀態,死了就不知道時間了,千年也是片刻。可這兩種狀態那個是真實的呢?從死的角度來看活著的那一大段時間就是一瞬間,才出生片刻就死了。5,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大同和小同不同,這是小同小不同,萬物全相同又全不相同,這是大同大不同。萬物最大,大同和小同都在是萬物的範圍內(不包括萬物),既然有個範圍就有限,從有限去看無限,有限的同異都是小同異,從萬物(無限)的角度看待同異,就是大同異。比如,人對世間萬物的分類法只是相對於人來分的,狗就可能只是根據氣味來給事物分類,但人不能說比狗的分類法高明,因為都有限。莊子認為人能掌握的只是有限的知識: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從無限的角度看宇宙,說不定能認識宇宙,但人類怎麼達到無限呢?6,南方無窮而有窮。南方有盡頭又沒有盡頭。比如說南北一條直線,不管我站在線上的哪一點,南北都是從我的角度劃分的(我一邊是南一邊是北),我一直往南走還是有南方,但我走過的路隨著我的往南走變成了我的北方。從人的主觀性看待萬事萬物都是不確定的——小同異。7,今日適越而昔來。我從此刻走向越國,但我在前一刻就到了。今(現在,當下)永遠在流逝之中,沒有人能把握他的現在,現在是15點36分20秒(秒還能無限劃分)……當我說完就已經過了一刻,因為這一刻只是一瞬間,而我能經驗得到的只是一個時間段(一微秒是多久估計人都感知不出來了,要透過儀器測量)。我說今時今已經變成了昔。8,連環可解也。惠子是要打破人的常識,所以這個連環就是常人認為不能解開的東西。比如從宇宙中不知哪個地方掉地球上一個箱子,地球上的各種學家搗騰了很長時間也打不開它,便說這箱子是打不開的。但箱子的主人(外星人)一到,一下就把箱子打開了。這世間真有什麼無解的事嗎?對於人類來說無解的問題,或許到了上帝那裡根本不是事兒。我們也不要拿自己的經歷去教育別人,每個人都是自由的個體,在自我心靈深處,一切都豁然開朗。9,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我知道天下的中心,它就在燕國的北方,越國的南方。外國的智者問阿凡提天下的中心在哪,阿凡提說就在我的驢子左前腳下,不信的話你可以去量一量。天下究竟有多大(海洋也在天下面,但先秦時期的人都不怎麼喜歡探索大海,即便是徐福渡海求長生藥也絕對沒有探索完海洋領域。也就是說對天下存有未知之處),先秦時期的古人是無可得知的。由於探索不盡,所以古人心目中的天下其實是無限大,大一上的每一點周圍都是無限遠,所以每一點都是中心。10,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愛世間萬物,天地是一個整體。孔子的愛是親親有殺(愛分等級,比如——對父母的愛要大於對叔父姑媽的愛);墨子的兼愛是無等差的愛,愛面前一律平等,但也只限於對人類的愛;惠子的愛是普泛的愛,愛面前一切都平等,不論是人是物(有等差的愛便是有限的愛,人類要不要追求無限的愛這又是個問題)。至於惠子為什麼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姑且猜測一番。從上述命題可知人對事物的認知都是有限的,這個有限來源於自己的偏見,若我們能把自己以外的事物都當成自己一般看待,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把握了無限。歷來學者大都認為惠子的主要思想是“合同異”,上述命題也都看得出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思想。那萬事萬物究竟是同還是異呢?同異融合無間,消融了同和異,剩下的便是一個大整體。

八,辯者二十一事。

先秦名家的二十一個命題,記錄在《莊子》天下篇中。暫且論述幾條吧。1,火不熱。火是客觀存在的物,熱是人的主觀感覺,感覺只存在於能感知的主體中。如果火也能感知,它自身未必會覺得它自己熱。2,山出口。這一條非常難理解,但這些命題全都是反常識的,所以把這條命題反過來就是正常的認知。山在地上和地相屬,可能古人不明白平地上為何會有凸出來的山。如果是種子從土裡生長,必先破土而出,所以也把山想象成某種破土而出的物;只是山的生長過程極其緩慢,沒有植物生長那麼明顯而已。3,指不至,至不絕。這是說語言的指稱無法達到物本身,物只能由指稱加以規定,若我想明瞭此物而加以解釋,那麼只能是對指稱的解釋,再解釋(解釋就是對指稱的指稱),解釋的也不過是指稱的解釋……以至於無窮。而用語言來解釋語言本身就是不合理的,用語言本身來解釋語言就像用馬來解釋馬一樣什麼也沒說,但我們錯把指稱的物當做了物本身,所以才不會發覺其中悖謬之處(雖然我寫這段話也是用語言解釋語言,但言外之意人人都是知曉的)。4,飛鳥之影,未嘗動也。影子的形成要有光和影子依賴的物(也就是要有有影子的東西)。莊子裡有段話可對此做出解釋:罔兩問景曰:“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無特操與?”

景曰:“吾有待而然者邪?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吾待蛇蚹蜩翼邪?惡識所以然?惡識所以不然?”飛鳥的影子要依賴飛鳥才能動,本身並不具備能動性,但飛鳥的行動是否又有所依賴呢?飛鳥所依賴的東西是否又有所依賴呢?如此推論下去,大千世界的一切都未嘗動,一切都沒有改變。5,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飛速飛行的箭,有運動的時刻也有靜止的時刻。這比希臘哲學家芝諾的辯題“飛矢不動”都高了一個層次。可能那時的古人都喜歡思考空間是不是連續的問題,如果空間是連續的(命題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就是對空間是連續所作出的證明),那麼飛矢一直在運動無可懷疑,若空間不是連續的,那飛矢只是從一個點跳躍到另一個點,有靜止的時刻也有運動的時刻。6,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一尺長的木棍,一天取下它的一半,那麼永遠也取不盡。這個命題假定了空間是連續的並且木棍裡的每一個點都填充於空間(若非如此,按照分子與分子間有距離的科學觀測,總有取到空的地方而有窮竭之時),無論如何切割木棍它都達不到小一那麼小,所以沒有窮盡。7,孤駒未嘗有母。孤駒未曾有過母親。這句話很容易被誤解,從而認為孤駒曾經是有母親的(不然不會有它)。但是,這裡要分清駒和孤駒(孤駒非駒——正如白馬非馬一樣),從它喪失母親那一刻才變成了孤駒,它有母親的時候只能稱為駒,所以說孤駒未嘗有母。8,白狗黑。“白狗”的白並不是狗的白,而是狗的毛髮的白。如果把狗燉成一鍋肉,即便不除去白色的毛髮,也會看不到白色,而是略帶黑色(狗肉什麼顏色?)的狗肉,所以我可以說白狗黑。9,犬可以為羊。犬可以用羊指稱。這個命題一直探討到指稱的起源問題,不知道是誰給犬(犬本身)定了一個犬的名稱,若那時候犬(犬本身)被指稱為羊的話,是像現在犬稱為犬一樣合乎情理了。另外還有兩條選自《列子》:1,意不心。意念並非由心而發(猜測是公孫龍的命題,公孫龍的主題是“離”,這個命題便是把意和心分離開來)。這個心差不多就是西方哲學所說的“主體”,意相當於思想。我一時半會兒也沒想到合適的話來解釋它,暫且借花獻佛吧。笛卡爾不是有我思故我在的命題嗎?他見一切思維活動中都伴隨著一個我,沒有我便無法思想。但沒有“我”真的沒有“思”嗎?後來康德對他做了批判,說笛卡爾的“我思”是對客體的“思”,我所思的並不是主體的我而是主體以外的東西。主體是無法對主體思考的(如果把主體當做客體用一個主體來思考他,那就會有倆我,倆我是不可能的)。主體是思考得以可能的東西,就像物是指稱得以可能的東西(假定先有物後有指稱),但指稱永遠指不到物本身;心是意得以可能的東西,但意永遠代表不了心(照此推論,每個人都是孤獨的個體,永遠理解不了他人也無法被他人所理解)。2,髮引千鈞。一根頭髮可以牽引千鈞重的物體(上古時期有得道高人,坐在懸崖邊,用比頭髮還細的絲線釣魚,一直伸長到幾萬米的深淵,居然釣到了《莊子》《逍遙遊》裡所描寫的那麼大的鯤)。絲線牽引物體斷裂是因為絲線上的每個點受力不均勻,如果受力均勻的話那麼絲線上的每個點就會同時斷裂,從而“譁”的一下整根線一起消失,而這是不可能的(如果絲線是垂直牽引物體的話,根據地心引力可知線上的每個點絕對不均勻,但古人不知道地心引力,所以這點忽略不計)。

名家是諸子花園中一朵奇異的紫羅蘭,直到兩千多年後的今天仍然有人嗅到她的芬芳。如今語言就像執法天神一般牢牢掌控著我們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幾乎沒有人能逃得過他的制裁了。福也?禍也?

有名,萬物之母

老子乘青牛路過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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