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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和諾美涉水直銷已久,自稱“全球最領先”涉嫌違反《廣告法》?

  • 由 反傳資訊 發表于 籃球
  • 2022-03-13
簡介關聯企業,問題重重諾和諾美的經營主體是成立於2015年1月16日的諾和諾美國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據公開資料介紹,諾和諾美致力優質健康產品的製造與應用推廣、健康行業營銷渠道的開發與運營,尤其是在筋骨養護領域,擁有全球頂級二型膠原蛋白原

諾字代表什麼意思

近年來,國人對筋骨養生行業的重視程度正逐年加深,有資料顯示,在中老年領域,50歲以上人群關節病的發生率為50%,70歲的老年人發病率高達80%,老年人群中有80%到90%患有筋骨類疾病。隨著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佈局筋骨養護領域的諾和諾美也憑藉著其推出的多款產品而備受關注。

那麼致力於打造中國最權威筋骨養護平臺的諾和諾美到底有著怎樣的公司背景?“固和堂水解膠原蛋白肽”是否具有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固和堂鴕鳥油修護膏”是否可以對外宣稱“消炎止痛”?諾和諾美現行的獎金制度被專家指出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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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企業,問題重重

諾和諾美的經營主體是成立於2015年1月16日的諾和諾美國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據公開資料介紹,諾和諾美致力優質健康產品的製造與應用推廣、健康行業營銷渠道的開發與運營,尤其是在筋骨養護領域,擁有全球頂級二型膠原蛋白原料獨家代理權,銷售渠道遍及全國各地,公司在2015年啟動市場,2016年進入了發展快車道,當時的諾和諾美將全國市場劃分為四個系統八大區域,分別是天陽系統、天山系統、中原系統、雲起聯盟系統,覆蓋全國華北、西北、中原、華東、西部、華南、東北、西南八大區域,目前是中國筋骨養護行業產銷領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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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王志民,股東有王志民(大股東)、王洪青,註冊資本2000萬元,據2020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股東的實繳出資額為0元,參保員工為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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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公眾號“諾和諾美健康產業”曬出的諾和諾美的官網網址已被騰訊官方停止訪問,原因為“據使用者投訴及騰訊安全網址安全中心檢測,該網頁包含違法或違規內容。為維護綠色上網環境,已停止訪問。”而當我們透過瀏覽器訪問這家網站時,卻發現網頁內容與諾和諾美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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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管理層方面,諾和諾美健康產業董事長名叫王志民,此人頭銜眾多:原國家質檢總局中國技術監督情報協會品牌保護部副主任、原全國品牌企業聯合打假協作網副主任、原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中國衛生畫報》經營中心主任、國際筋骨養護協會中國分會副會長、中國筋骨養護協會理事長、全國衛企協醫藥技術開發委員會副會長、全國衛企協醫藥技術開發委員會慢病非藥物調理辦公室主任、和信美集團創始人等等。

在過去這些年間,董事長的身份一直沒有發生過變更,但擔任諾和諾美健康產業執行總裁的人卻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最開始是李永春,後來是賴奇,如今的繼任者又變成了朱豔萍,賴奇離開諾和諾美之後不久又加盟了與三八婦樂聯絡甚密的五色鹿,並任職五色鹿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總裁,關於三八婦樂和五色鹿,本平臺此前就曾在題為《從耀天國際到尤米淘,與多方共享直銷牌照的三八婦樂膽敢頂風作案?》的報道中有所提及,此處不多贅述;原來的商學院院長為汪鈺翔,繼任者是趙輝;市場運營總裁為徐和;執行總裁助理為史鑫。

值得注意的是,持股該公司40%股份的王洪青在過去這些年間曾不止一次被法院出示過限制消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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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官方資料介紹,王洪青是諾和諾美公司的法律專家顧問。而在眼下,據企查查顯示,與這位“北京大學法學院碩士”有所關聯的多家企業卻是問題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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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諾和諾美公司的大股東王志民也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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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他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泰提達斯(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也早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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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該公司的原名——和信美食品(北京)有限公司也“恰巧”對應了王志民簡介中的“和信美創始人”的身份。

涉水直銷,牌照疑雲

諾和諾美早在2015年1月19日就以農墾集團旗下企業的名義在天津開始涉水直銷,市場啟動兩週後,就送出了一臺賓士。在當年的某次會議中,王志民還曾特別指出“爭取在最短時間內獲得直銷牌照”。此後,諾和諾美的公眾號還表示將在2017年向商務部申請直銷牌照。不過多年過去後,這個目標最終如水月鏡花般徹底潰散,諾和諾美公司甚至就從來沒有出現在商務部公示的申牌企業名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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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當時,為了把自己和直銷牌照聯絡到一起,諾和諾美還在積極地與直銷企業合作,企圖透過合作的方式來達成“合法”利用牌照運作直銷市場的目的,2016年12月28日,諾和諾美國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與潤和旗下戰略重點專案榮格長沙分公司合作簽約儀式正式舉行,潤和集團董事長陳社行、諾和諾美董事長王志民、潤和集團總裁龔振都出席了本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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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諾和諾美國際生物科技”也在相關報道中特別提到了“深圳市榮格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國第38塊直銷牌照”等資源優勢,不過實際上,這場合作的達成並不意味著榮格與諾和諾美真正簽署了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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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過年來,到了2017年1月12日,深圳市榮格科技有限公司就釋出《宣告》稱:我公司從未與“紅杉國際專案”、諾和諾美國際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潤和、大茶網開展過任何形式的合作,也未授權其使用我公司名稱、註冊商標或經營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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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領先,最佳、首選?

為了擴大自身影響力、樹立權威性,在向公眾進行自我介紹時,公眾號“諾和諾美國際生物科技”還曾公開宣稱諾和諾美公司“擁有全球最領先的科技技術和產品及應用方案”,如今看來,所謂的“全球最領先”,極有可能違反了我國《廣告法》關於禁止使用絕對化用語的規定。商品或服務優劣均為相對的,具有地域和時間階段的侷限,在廣告中使用最高階、絕佳等語言,違背了事物不斷髮展變化的客觀規律,容易誤導消費者,也會造成商家之間的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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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諾和諾美公司在自稱“全球最領先”的同時,能提供論據充分的證明材料,那麼則可視為合理使用。如果該公司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他們的科技技術和產品及應用方案具有全球最領先的地位,那麼上述內容可視為虛假廣告。

此外,公眾號“諾和諾美國際生物科技”在向公眾推薦自己時,還自稱是“美容院、養生館、保健店、診所、個人創業——最佳·首選·加盟的專案”。如前文所述,使用“首選”、“最佳”這樣的廣告語也是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的。

諾和諾美涉水直銷已久,自稱“全球最領先”涉嫌違反《廣告法》?

在本篇報道中,我們瞭解到了諾和諾美在過去這些年間歷經了怎樣的發展,以及有關宣傳是否違規,在下篇報道中,我們將著重關注的是諾和諾美旗下的產品是否涉嫌虛假宣傳,以及該平臺現行的模式該如何解讀,請繼續關注微商電商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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