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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關係:從外交文書,看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雙向認識

  • 由 讀史自省 發表于 籃球
  • 2021-12-28
簡介高麗眼中的宋朝高麗是宋代周邊國家中受中國影響最深的國家,作為處於宋、遼(金)夾縫中的小國,國家安全是其處理一切關係的出發點,大部分時期皆聽命於遼(金),而不奉宋朝正朔,北宋時甚至一度中斷與宋往來,宋高宗朝後更是“使命遂絕”,即便如此,其上宋

藩屬怎麼讀

宋朝在中國曆代的大一統國家中,國力是相對微弱的。與宋朝並列的政權有很多,如西夏、遼、金、東北亞各國、東南亞各國、蒙古、西域各國等等。它們在與宋朝的關係中,因當時各國間的形勢以及自身的政治經濟的差異,對宋朝的訴求各不相同,從不同的立場出發,它們各自眼中的利益與宋朝自身的利益難以契合,因此就需要從各國的視角來分析宋朝與各國的關係。本文就試圖以外交文書為切入點,淺析一下從雙方的視角看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關係。

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關係:從外交文書,看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雙向認識

宋朝眼中的周邊各國與宋朝的關係

宋承唐運,在建國之初也曾有過想恢復唐朝時期的世界地位、成為東亞共主的構想。統一了北漢以後,宋朝的這一目標被直接地表達出來。雍熙北伐前,宋朝君臣討論戰爭及善後事宜,刑部尚書宋琪的奏表最典型地反映了宋朝當時的目標。據《宋史》記載:

契丹小丑,剋日殄平。其奚、霫、渤海之國,各選重望親嫡,封冊為王,仍賜分器、鼓旗、軍服戈甲,以優遣之,必竭赤心,永服皇化。

這一席話直接設計了戰後東北亞秩序,更表達了契丹必敗的信心。但是雍熙北伐的失敗,使宋朝放棄了大統一的計劃,轉而實行守內虛外的政策,並逐步接受了與契丹的對等地位,東亞國家關係和宋朝夷夏大防的理想也隨之動搖。

對等關係在澶淵之盟中以兄弟、叔侄的形式做了規定:遼帝稱宋帝為兄,宋帝尊遼太后為叔母。此後,從宋朝的視角看,世界被劃分為三個層次和三種關係:一是與遼朝和金朝間的對等國家關係,即宋朝所言“敵國之禮”;二是與東南亞和西域等地大部分國家間宗藩體制下的國家關係;三是與交趾、西夏間的中央與地方關係,或者說經歷中央與地方到國家關係的轉變。

宋朝眼中的對等國家:

宋朝與遼朝的對等國家關係,不僅表現在宋朝在外交上承認了遼朝與自己的對等地位,而且實際承認並自覺迴避遼的朝貢體系,例如據《宋史》記載: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年)高麗轉而奉遼朝正朔後,至大觀以前(1107年)宋朝與高麗的國書中雖加“權高麗國王事”,以示不肯定遼朝的冊封,但並不要求高麗奉宋朝正朔,亦不冊封高麗。大觀時去掉了“權”字,仍不冊封高麗。宋朝對金朝雖一度在國書中稱臣,但從宋朝觀念出發,兩國仍是對等國家關係。

宋朝眼中的藩屬國:

宋朝視為宗藩體制下的國家關係的主要有高麗、大理、西北諸國,以及除交趾以外的東南亞地區及其以遠國家,從國書表述而言有以下幾個共同點:

一是

封其統治者為國王,如高麗奉宋朝正朔時按照初來稱“權高麗國王事”,正式冊封則為“高麗國王”。大理、占城、于闐、闍婆、真臘等國稱“大理國王”、“于闐國黑汗王”、“回紇可汗王”、“占城國王”、“闍婆國王”、“真臘國王”、“三佛齊國王”等。

二是

國書標題稱“制”、“詔”、“敕書”,如果名“書”,則題必加“賜”,正文稱“敕”,這是正式表示君臣宗藩的標誌。

三是

正文皆強調宗藩和朝貢關係,如史料記載:“勅三佛齊國王悉利麻霞囉吒,省所奏……卿世居南裔,欽慕中邦,遣使傳以造朝,奉國珍而效貢。”

在宋朝眼裡這些國家各有輕重遠近。例如在南方諸國中,宋朝給予占城、闍婆和真臘三國的待遇明顯高於其他國家。據史料記載南方几個最重要國家國王之冊封:

“真臘,大同軍節度雲州刺史;闍婆,懷遠節度琳州刺史;大理,雲南節度;占城同闍婆封。”交趾獲封國王后也與這四國並重為安南國王效忠順化功臣靜海節度。

宋朝對待同一國家在不同時期也有差異。宋朝對高麗的重視即隨著宋遼和宋金關係而變動。雍熙北伐以前,宋朝希望與高麗夾擊契丹,對高麗關係十分重視,雙方使節往來頻繁,雍熙北伐失敗以後則逐漸疏遠高麗。宋神宗和宋徽宗時期因為想要在燕雲等方面有所作為,與高麗關係又有升溫,其他時期,包括南宋則對高麗都持較為消極的政策。

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關係:從外交文書,看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雙向認識

西夏党項人

宋朝眼中的中央與地方:

在宋朝看來,宋朝與交趾和西夏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或者說經歷中央與地方到國家關係的轉變。交趾由漢至唐皆為中國郡縣,自認為繼承唐朝德運的宋朝自然也將它視為本國疆土,所以丁部領建國稱帝,號大勝明皇帝,行“太平”年號,宋朝遣使給予嚴正警告。據《越史略》記載:

“俾我為絕蹯斷節之計,用屠爾國,悔其焉追!”

所以宋朝對待西夏也是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原則。1038年以前,党項族之地仍由其首領以宋朝定難軍節度使身份統治,宋朝封其首領為“銀州觀察使”、“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元昊稱帝以前宋朝給予的封號為夏州刺史、定難軍節度、觀察、處置、押蕃落使、西平王。據《宋史》記載:

元昊稱帝后,宋朝不惜以戰爭手段迫使其放棄帝號,締結“慶曆和議”,宋朝冊封元昊為“夏國主”,令其“永為宋藩輔”。國書用“賜”、用“詔”。宋朝雖封西夏為國主,但待遇與交趾南平王相同,而且元祐二年還冊乾順為夏國主仍節度、西平王。

除了遼(金),各國在與宋朝交往中,站在小國的立場上,其對宋朝的看法以及對宋交往的心態和目的自然與宋朝從大國視角出發得出的認識有很大差異,且各國由於所處環境、文化傳統等因素的差異,對宋朝的政治和經濟需求也不同,對宋朝的看法和政策也不盡一樣。

高麗眼中的宋朝

高麗是宋代周邊國家中受中國影響最深的國家,作為處於宋、遼(金)夾縫中的小國,國家安全是其處理一切關係的出發點,大部分時期皆聽命於遼(金),而不奉宋朝正朔,北宋時甚至一度中斷與宋往來,宋高宗朝後更是“使命遂絕”,即便如此,其上宋朝表章從形式到內容仍然遵守“事大之節”,如《宋史》記載:

具官臣某言:去天禧四年四月日,入朝使崔元信回,奉傳詔書一道。伏蒙聖恩,賜臣天禧四年《乾元具注歷》一卷者。文思之化,丕冒海隅,曆象爰頒,別為時訓。伏惟皇帝陛下,與乾坤同載,使品物流亨,念辰卞之小邦,本依正朔,舉羲和之舊職,克授寅賓,豈料孱微,叨滋注矚。臣敢不示農桑之早晚,用彰天子之所知,稼穡之艱難,永慰小人之勞力。況自發函之後,開卷已來,窺御歷之無窮,率群臣而共抃。

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關係:從外交文書,看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雙向認識

高麗地理位置

這是高麗在994年轉奉遼朝正朔後,又不堪遼朝侵擾,轉而奉宋朝正朔所上表,表達了守君臣之禮和奉宋朝正朔之意,格式用語都符合君臣宗藩之禮。

因此可以說,在高麗的眼中,高麗與宋朝關係同宋朝的規定並無差異,高麗完全接受,並自覺遵循朝貢制度和相關禮儀。

雖然高麗奉遼(金)為正朔,不接受宋朝冊封,但對宋的交往中仍恪守事大之禮。建炎二年(1128年)宋朝遣楊應誠等出使高麗,“俾之假路,欲以迎鑾”,即借道往迎欽、徽二帝。高麗在回表中一方面分析了借道對高麗和宋朝自身可能帶來的危害,另一方面一再表白自己對宋朝的事大之心。

在高麗看來,宋朝不足依賴。據《高麗史》記載:高麗文宗時就曾討論是否向宋朝派使,結果一致認為:“如非永絕契丹,不宜通使宋朝。”遼朝滅亡後,宋朝提出雙方建立冊封關係:“先王為已受遼冊命,故避諱爾。今遼命已絕,可以請命朝廷。”高麗認真分析了宋金關係的發展前景,最終以“今憂制未終而遽求大典,於義未安,實增惶愧”為由予以拒絕。宋欽宗令高麗出兵襲擊金朝,高麗基於同樣的原因亦未實行。但從高麗所做表章可見,

高麗大部分時期內雖不行宋朝年號,不接受宋朝冊封,但實際仍視宋朝為“上國”,自覺遵行以小事大的宗藩之禮

。如高麗肅宗所說:“朕自御神器,居常小心,北交大遼,南事大宋。”

西域諸國眼中的宋朝

因文化傳統和與宋關係的不同,各國國書的形式必各有差異,大部分國家的國書不能如高麗那樣完全符合宋朝規定的禮儀規範,有的甚至與此有違,所以上呈皇帝的國書(表章)不僅經譯者翻譯,而且一般還需經學士再次脩潤。

于闐國所上表章在宋朝士大夫們看來,就是十分怪誕可笑的。宋徽宗時于闐國來貢,所上表讓譯者翻譯。一時朝中士大夫皆傳“其表大有歡也”,“同班諸公喜,皆迫詢曰:‘甚願聞之。’王內相(安中)因誦曰”:

日出東方,赫赫大光,照見西方五百國中條貫主阿舅。汗黑王表上日出東方,赫赫大光,照見四天下。四天下條貫主阿舅大官家,你前時要那玉,自家煞是用心,只被難得似你那尺寸底。我已令人尋討,如是得似你那尺寸底,我便送去也。

聽完之後“於是一坐為哄”。蔡絛說道:“裕陵(指神宗)實錄已載於闐表文,大略同此,特少文勝者,疑經史官手潤色故爾。”眾乃默然。

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關係:從外交文書,看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雙向認識

宋朝時期的西域

從這一記載我們可以看到:一是國書進上,首先由譯者翻譯,然後由翰林學士潤色。王安中被稱為製表箋的“奇才”,“為文豐潤敏拔”,以此獲寵於宋徽宗,先後任中書舍人、翰林學士承旨,掌內外製,他所宣讀的表章已經其手潤色;二是于闐雖尊崇宋朝,稱“四天下條貫主阿舅大官家”,但並不理解中原王朝華夷宗藩的體制和禮儀,在於闐眼中,宋朝是阿舅大官家,並無嚴格的君臣禮儀概念;三是該表被具有極端自負的文化心態的宋朝士大夫們認為是不符合宋朝規定格式和用語的,以致不僅當時的士大夫“一坐為哄”,而且這份表章被作為經典笑話,廣為傳播。

回紇、唃廝囉等都將自己與宋朝的關係視為甥舅。《清波雜誌》卷六載:

寶元間,遣屯田員外郎劉渙奉使唃廝囉。番中不識,稱朝廷但言趙家天子及東君趙家阿舅。蓋吐蕃與唐通姻,故稱阿舅,至今不改。

據《宋會要輯稿》記載:宋仁宗朝派劉渙出使唃廝囉,廝囉“平揖不拜,延坐勞問,稱‘阿舅天子安否?’”也稱宋朝皇帝為阿舅,且並不尊君臣之禮。宋朝也接受了以甥舅相稱的交往方式。鹹平間宋真宗給回鶻使節的詔書中就說兩國“義篤舅甥”。但在宋朝而言,首先強調的是君臣和宗藩,在這一點上于闐、回紇、唃廝囉雖然皆尊崇宋朝,但對朝貢制度和禮儀文化的理解與宋朝的規定仍存在差異。

交趾、西夏對宋朝的態度

交趾和西夏不僅在宋朝對待兩國政策上有相似之處,而且兩國對待宋朝的態度也頗為相似。宋朝也常以兩國並提,據《宋史》記載:宋朝曾以同一格式頒“賜夏國主並南平王李乾德(元符四年)歷日詔”。另如淳祐元年“安南入貢不用正朔,嵩之議用范仲淹卻西夏書例,以不敢聞於朝還之。兩國都被宋朝定為中央與地方關係,但在國內卻都行皇帝制度,不奉宋朝正朔。兩宋時期交趾所歷四朝都如此。

交趾的皇帝制度比中國更為誇張,所上尊號居然有多達五十字者。儘管其國內製度與宋朝的規定相比已嚴重“僭越”,但在與宋朝的交往中,交趾大部分時期仍基本遵循君臣的禮儀。如《安南志略》記載,太平興國五年交趾黎桓代丁璇上表:

世膺朝獎,僻居海隅。假節制於蠻陬,修貢職於宰旅……土茅世及,未預以守藩。臣父部領、兄璉俱荷國恩,恭分閫寄,謹保封略,莫敢怠荒……伏望賜以真命,令備列藩,慰微臣盡忠之心,舉聖代賞延之典,克治遺業,因撫遠夷。銅柱之墟,庶宣捍禦之力,象闕之下,永輸獻琛之誠。惟陛下俯憐其過,未忍加罪。

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關係:從外交文書,看宋朝與周邊諸國的雙向認識

交趾郡

此外,寶祐六年(1258年)陳朝傳位表中也有“伏念臣功無帝齎,爵忝侯封”、“受命於朝”、“納忠於國”等表示君臣宗藩的用語。有時也會出現破壞制度的情況,如黎龍廷殺兄自立,“未受真命,輒有稱呼”,在對宋公牒中“自稱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檢校太尉及開明王”,但這種情況並不多見。而且如果出現不合制度的情況,宋朝會拒絕接受表章,如淳祐元年(1241年)安南入貢不用正朔而被拒絕。

據《宋史》記載:宋朝與西夏於慶曆四年約定,西夏用“夏國主印”,“約稱臣,奉正朔,改所賜敕書為詔而不名”,“使至其國相見用賓客禮”,誓約“倘君親之義不存,或臣子之心渝變,使宗祀不存,子孫罹殃”。但西夏在其國內與交趾一樣——“元昊帝其國中自若也”。元昊之後歷朝統治者也都用自己年號,行皇帝制度。慶曆議和後宋夏雙方大部分時間維持了比較穩定的關係,也可見西夏在對宋交往中基本遵守了雙方的約定。甚至元豐五年(1082年)和六年(1083年)雙方交戰之時,西夏致宋朝表書仍未撕破君臣名分,如元豐六年西夏貢表曰:

……切念臣自歷世以來,貢奉朝廷,無所虧怠,至於近歲尤甚歡和,不意人誣間,朝廷特起大兵,侵奪疆土城砦,因茲構怨,歲致交兵。今乞朝廷示以大義,特還所侵,倘垂開納,別效忠勤。

據《宋史》記載:元豐五年,西夏南都統昂星巍名濟致宋將劉昌祚書中雖然指責宋朝違背盟約,發動戰爭,聲言西夏不可戰勝,但也遵守君臣格式,稱西夏主為國主,並稱“自祖宗之世事中國之禮無或虧,貢聘不敢怠”,稱戰爭使“祖宗之盟既阻,君臣之分不交”。在和平外交時期,君臣之禮這一原則更基本得到遵守。

小結

綜上所述,從宋朝與周邊各國的外交文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在世界秩序構想和雙方關係的認定上,宋朝眼中的世界和諸國眼中的宋朝有吻合也有差異,甚至差異會非常大,但這就是當時國際關係執行實際存在的多樣形態,遠比僅關注宋朝的視角要更為真實。這也是學習歷史的關鍵之處,不以偏概全,而是要從全域性的角度來思考歷史程序中留下的疑問。

參考資料:

《宋史》《宋會要輯稿》《安南志略》

《高麗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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