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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爭霸—禮崩樂壞的時代

  • 由 菜鳥學歷史 發表于 籃球
  • 2021-10-16
簡介公元前548年,楚國的大司馬荔掩制賦,丈量土地,打破公私之分,按畝收稅,春秋初期,各諸侯國奉行分封制,在本國內部實行分封,各國的卿大夫都分有可世襲的采邑

如什麼如什麼四字詞

孔子曾經這樣評說春秋時代:“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禮樂征伐出於諸侯的春秋時代,和“鬱郁乎文”的西周禮儀社會相比,是一個“禮崩樂壞”的時代。

公元前606年,一代霸主楚莊王在東周王畿的邊境陳兵示威。周定王派王孫滿勞師。楚莊王向他詢問周鼎的輕重。鼎是國家權力的象徵,在滅國戰爭中,以鼎為主的宗廟重器是最重要的俘獲品。春秋時代就有“夏德衰,鼎遷於商,商德衰,鼎遷於周”的說法。楚莊王問周鼎的輕重,實際是公然挑戰在當時仍被普遍尊奉的周天子的共主名義。

公元前536 年,鄭國名臣子產,接到了晉國賢臣叔向一封措辭嚴厲的來信,信中稱“開始我還對你寄予希望,現在沒有了”。是什麼使這兩位曾經相互欣賞的賢人發生了分歧?原因是鄭國在子產的主持下鑄刑書,公佈了成文法。叔向在給子產的信中寫道:“這樣一來,平民知道了有法可依,就不會畏懼身份比他們高的人,就會棄禮,從法而爭。棄禮從法,是末世之制。鄭國大概要敗亡在你的手裡了。”子產回信說:“我現在不能考慮到子孫後代了,我這樣做是為了救世。”公佈成文法,是將本來由貴族掌握的法律公之於眾,讓平民可以視法而動,而不再視貴族而動,在行事上擁有了主動權。平民力量的上升,國家政權對平民的依仗,使法律制度變革勢在必行。二十年後,叔向的祖國晉國也鑄了刑鼎,公佈了成文法。

春秋爭霸—禮崩樂壞的時代

子產像

春秋時期,順應形勢的變化,各諸侯國紛紛改革了田制、兵制、軍制。西周時代,實行井田制,農民集體在各級貴族擁有的土地上耕種,地租形式主要是勞役地租。春秋時代,開始出現了一家一戶的個體農民。公元前594年,魯宣公實行“稅畝”,按畝收稅。公元前538年,鄭國的子產作“丘賦”。公元前548年,楚國的大司馬荔掩制賦,丈量土地,打破公私之分,按畝收稅,春秋初期,各諸侯國奉行分封制,在本國內部實行分封,各國的卿大夫都分有可世襲的采邑。而到春秋中期以後,晉、楚等國開始在新佔領的地區設縣,由國君直接派員管理,不再分封。公元前493年,晉國的趙簡子在戰前誓詞中鼓勵將士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郡縣成為軍功的獎賞這說明晉國由國家直接控制的郡縣已經為數不少。

霸主政治並沒有減少春秋時期的戰爭,反而由於強國的爭霸,使得越來越多的國家為大國所驅使,卷人本來與已無關的戰爭中,苦不堪言。統治者為了權力相互攻殺,越來越多的國君和卿大夫死於非命。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寫道:“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

公元前544年,魯襄公宴饗前來聘問的晉卿範獻子。宴會後舉行射禮,魯公室中居然湊不夠六個熟悉禮儀又善用弓矢的臣屬,只好從大夫的家臣中借。魯國公室的衰落是春秋後期諸侯公室衰落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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