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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罷此文,你還有沒有舉起那份沉甸甸的教鞭果敢與力量?

  • 由 伴你百家行教師熊仕喜 發表于 籃球
  • 2023-01-20
簡介如此,只要孩子受了一點委屈,家長一鬧,上級主管部門便急著“安撫家長情緒”,打起在自己手下當差的老師的板子,好讓家長看到咱們教育主管部門“處罰果斷、有力、到位”,或許只有這樣才能讓“家長大人息怒”,才能“維持壓倒一切的穩定”

甸怎麼讀拼音diao

文、熊

最近,教育部的主要領導同志重申,要把教鞭還給老師。這麼一個簡簡單單話的句子,居然在各大自媒體平臺引起圍觀,有那麼一點要衝上熱搜的味道。

而我留意了一下評論,大多數人對這句話持讚賞的態度,一小部分人覺得這話並沒有多少實際意義,我對這句話也很感興趣。

讀罷此文,你還有沒有舉起那份沉甸甸的教鞭果敢與力量?

首先,一個“還”字用得妙。從這個“還”字我們感覺到曾經老師手上是有“教鞭”的。“教鞭”是什麼呢?是一種懲罰工具,是一種教師自我感覺良好的權威,是學生及學生家長對教育的敬畏。在什麼時候有呢?有點年紀的人回憶一下,可能還找到當年的印象。我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讀中小學的時候,挺怕老師的,作業做不好,挨批捱打是常事,好在那時我不知道那就是“體罰”,否則我也會告打我的老師的;不過就算我想告也沒用,咱家長絕對不應允,相反他們經常跟老師講“我家孩子你儘管打”,因為他們知道,只有讀書才能“捧上鐵飯碗”,在他們眼裡,唯有老師和父母一樣都是希望孩子好的人。

奇怪的是,我捱打的次數也不少,如今回想起來,也沒有覺得心靈受到什麼傷害。更奇怪的是,那時從沒聽說家長狀老師的,就算有人告狀,教委的領導似乎也不會只怪老師,因此,我猜想,那時的教委是不是就是“老師的孃家人”!

什麼時候丟了“教鞭”,什麼時候老師再也舉不起“教鞭”了呢?

讀罷此文,你還有沒有舉起那份沉甸甸的教鞭果敢與力量?

好像也有不少年頭了。有了“獨生子女”這個名詞,有了保護教師的《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諸多法律,更因為有了不少專家的雞湯“好孩子都是誇出來的”更是讓眾多“寶”爸“寶”媽們,唯“寶”獨尊。如此,只要孩子受了一點委屈,家長一鬧,上級主管部門便急著“安撫家長情緒”,打起在自己手下當差的老師的板子,好讓家長看到咱們教育主管部門“處罰果斷、有力、到位”,或許只有這樣才能讓“家長大人息怒”,才能“維持壓倒一切的穩定”。

現在為什麼又要“還給老師”呢?是心血來潮,還是幡然醒悟

讀罷此文,你還有沒有舉起那份沉甸甸的教鞭果敢與力量?

《教育,請別再以愛的名義對孩子讓步》這篇文章似乎能給我們一個合適的解釋,記得文中句話大意是:我們目前教育的主體思路是對孩子不停地讓步,給孩子更多的快樂,給孩子更多的遊戲時間。天底下哪有這樣的教育?

是啊,天底下哪有這樣的教育,這也只有“雞湯大師們”想得夠美而已。

孩子畢竟會犯錯,有錯就得糾正,總不能還誇他“錯得還不夠多吧”!我們要告訴孩子,每個人肩上都有一定的責任,犯了錯誤要付出代價,這就是一種擔責的體現。

“在必須懲罰的情況下,懲罰不僅是一種權利,而且是一種義務。”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的話還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嚴是愛,寬是害,不教不管會變壞。”這才是教育孩子的真正樣貌。

讀罷此文,你還有沒有舉起那份沉甸甸的教鞭果敢與力量?

校園之外沒有溫室,長大之後沒有兒戲。外面的世界,不會輕易原諒那些無法無天的孩子!

教育必須有相應的懲戒制度,幾乎所有的美國學校都有禁閉室,學校有權將違紀學生停課、關禁閉、週六返校禁閉、開除直至送少年懲戒學校。

英國《2006年教育與督學法》規定,教師有懲罰不規矩學生的法定權利,包括:罰寫作文、週末禁閉、校長懲戒、停學。體罰包括允許打手心,每雙手不超過三次,允許鞭打男生的臀部不超過六下

…………

網路上,經常看到老師狀告家長的案例,“體罰與變相體罰”幾個字讓老師們如履薄冰。如今,儘管我們教育部的領導高呼“把教鞭還給老師”但是不知道我們的老師還有沒有舉起那份沉甸甸的教鞭果敢與力量……

讀罷此文,你還有沒有舉起那份沉甸甸的教鞭果敢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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