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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 由 歷史調查室 發表于 籃球
  • 2023-01-09
簡介也就是說同一位官員的人事任命也應該由同一位外製官負責起草誥詞和錄黃到北宋後期,外製官的分工也出現了一些變化

盧 姓是如何而來的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說起北宋外製官,就不得不先介紹一下兩制制度。兩制包括內製和外製,內製指的是翰林學士接受皇命起草詔令或是宣佈重大的政令及重要人事任命等;外製指的是中書舍人與知制誥為中書門下擬寫詔令,一般和人事調整有關。

兩制制度從唐代開始實行

到宋代仍然延續

北宋的外製官制度和唐朝有所不同

在北宋前期,北宋外製官包括知制誥、直舍人院等官員。在王安石發動了元豐改制後,外製官專門指那些供職於中書後省的中書舍人。

北宋期間,不僅外製官的人員範圍有所調整,外製官的職責也出現了一些改變。在元豐改制之前,外製官一直都是以“詞臣”的身份出現的。他們不參與朝廷政治,只負責一些詔令的起草工作。這種起草工作被稱為“行詞”或“草制”。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但是在元豐改制之後,外製官的身份不再僅僅是“詞臣”,而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參與朝廷政策的決定。這種變化從一些北宋文人的詩詞作品中可以看到。由此可見,北宋外製官在元豐改制後的地位提高了,在政治中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

接下來

我們將對北宋

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變化

展開詳細地介紹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北宋元豐改制之前的外製官職事

在元豐改制之前,外製官劃歸為舍人院。《兩朝國史志》記載,中書門下是北宋時期的宰相機構,其辦公地點就在朝堂的西面。

舍人院的位置在中書門下的西南面

其中有舍人

專門負責擬寫詔令

除了《兩朝國史志》對此有過記載外,另一文獻也記載了舍人院的位置。可是在另一個文獻中,舍人院位於中書門下的制敕院內。

儘管我們對舍人院的確切位置已經無從考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舍人院和中書門下有很大關係,它的辦公地點不會離中書門下太遠。

《兩朝國史志》記載,外製官的工作就是“專職誥命”。要想了解外製官“專職誥命”的詳細情況,就不得不提起北宋時期的“二府體制”。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在當時,重文輕武的思想十分嚴重。因此,所有的軍國大事都要經過皇帝的親自裁決和同意。只有在皇帝同意後,這些政令才能宣佈實施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那麼

在皇帝同意後

官員就可以釋出文書傳達皇帝的政令了

這些比較重要的軍國大事或是重要人事的任命文書就由皇帝親自授命學士院的官員來起草,比如宰相、樞密使的任免等。文書在寫好後還要在朝堂上宣佈,接著交由二府去實行。

除了這些比較重要的政令之外,一些普通的人事任命可能就會由皇帝及大臣直接決定,還有可能會透過傳遞文書來決定。而人事的任命還需要一份檔案來作為憑證,這種文書上一般都會寫著皇帝勉勵任命官員的話語,稱為“誥詞”。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這些普通人事任命的誥詞就是由外製官起草的。在外製官起草前,中書門下會交給他們一些起草要求,外製官就根據這些要求起草誥詞。等誥詞寫完後,外製官再將誥詞交由宰相審閱,審閱通過後才能交給官告院製作官告。

官告會和其他文書一起交給任命官員

到此

所有的任命程式才結束

其實,外製官的職能就相當於皇帝的“喉舌”。他們起草的是皇帝的任命,同時還要替皇帝寫一些勉勵之詞。可以說,他們的寫作水平就代表著皇帝的顏面,同時也代表著皇帝在這些任命官員中的形象,具有溝通任命官員和皇帝的作用。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並不是所有的誥詞都是積極的

褒義的誥詞會勉勵任命官員

貶義的誥詞則會讓任命官員感到惶恐

不僅如此,誥詞還會影響官員日後的前程。所以,北宋時期的官員把誥詞看得非常重要,有點像學生看老師寫評語時的感覺。

此外,外製官除了按照宰相要求起草誥詞之外,還可以進行某種程度的自由發揮。由此看來,外製官在普通官員的人事任命中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而且,外製官在後期還繼承了通進銀臺司的職能。

通進銀臺司成立於北宋初期,具有駁回朝廷的詔令及任命文書的權利。而外製官因為要負責起草誥詞的工作,所以他們也可以在這個環節中表達自己的想法,他們可以透過拒絕起草或繳還詞頭的方式來反抗朝廷的人事任命。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這種事件在唐代時就已經有過先例。因此,外製官就可以借鑑前人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同時也能阻止朝廷一些不合理的任命。仁宗時期,外製官透過繳還詞頭表達態度的行為已經成為當時的慣例。

但是,這種行為還是具有一定風險的,神宗時期的“熙寧三舍人”事件就是一個例子。

熙寧三年

中書門下給舍人院送來任命李定的詞頭

需要外製官起草誥詞

但是當日值班的舍人宋敏求認為這個任命不合理,所以就繳還詞頭。後來,神宗再次下達關於李定的任命,這一天輪到蘇頌值班,他又一次拒絕起草。等到第二天,李大臨第三次拒絕了神宗下達的任命。

這件事鬧了很久,直到5月才平息。李定仍然成功任命,而宋敏求三人則被罷除官職。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元豐改制之後的外製官職事

上文我們已經提到過

北宋時期實行的是二府體制

然而,在元豐改制之後,二府體制變成了三省樞密院體制。三省樞密院制度是將宰相機構分為三個機構——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這三省的職能各不相同。在未改革之前,宰相機構輔助皇帝處理政務。在改革之後,一體化政務處理體系被打破了,由三省共同負責。三省之外還有樞密院,主要負責軍務的處理。

詳細來說,門下省是整個政治管理系統的核心。中書省和樞密院實行政令首先要獲得皇帝的同意,皇帝同意後,他們將制定的命令交給門下省稽核。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門下省稽核後要再次徵得皇帝同意。皇帝“畫圈”表示同意後,政令再交給尚書省和樞密院負責傳達和執行。

總體來看,中書省的權力比其他二省要大。在這種情況下,外製官所供職的舍人院被廢除。

因此

外製官也歸屬到中書省下屬的中書外省中了

外製官的名稱也改為了中書舍人

《神宗正史》記載,中書舍人一共設定四人,為正四品官員。其職能是“制詞”。看上去似乎和元豐改制之前沒什麼區別。但是在曾肇的一次論奏中,他明確地說明了當時中書舍人的職能。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他說道,中書舍人要“行詞命”“書錄黃”。“行詞命”還是比較好理解的,也就是起草皇帝人事任命的誥詞。

,“

書錄黃”是什麼意思呢

錄黃指的是中書省負責起草的一種檔案

國家無論大小政令都是由中書省負責起草的。對於國家大事,中書省會透過奏稟來獲得皇帝的許可,然後用黃紙將政令內容記下來送給門下省稽核,叫做“畫黃”。

對於一些小事,中書省就會先寫出處理方法,然後也用黃紙記錄下來送到門下省。這叫做“錄黃”。

也就是說,國家的大事小事基本上都要透過“畫黃”或是“錄黃”來處理,而中書舍人就負責“錄黃”。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因此,由於整個政治管理系統的變化,外製官的職能也發生了變化。

外製官可以參與頒佈政令的過程

也就意味著外製官有了參與政令頒佈的權力

除此之外,外製官的封駁權力也更大了。以前外製官拒絕草擬或是繳還詞頭的行為充其量只是一種慣例,有的時候做過頭了還會惹來禍患。但是改革之後,這種局面發生了改變。

《神宗正史》中明確記載了中書舍人的職責外,還特意提到,如果詔令有不合理的地方,那麼中書舍人完全有權利繳還詞頭。這種明文規定為外製官的封駁權力提供了切切實實的保障。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而且,外製官的權力範圍也不僅僅侷限於人事方面,還包括一般政令的稽核。這從現存的一些歷史記載中可以看到。有學者統計了一些元豐改制後中書舍人封駁的情況和理由,可以肯定的是,在後期中書舍人已經可以表達對朝廷政令的異議。

此外,錄黃和起草誥詞的工作應該是繫結在一起的。在曾肇的一封奏摺中可以看到,由於誥詞並非曾肇所擬,所以曾肇也拒絕簽署錄黃。

也就是說

同一位官員的人事任命也應該由同一位外製官負責起草誥詞和錄黃

到北宋後期,外製官的分工也出現了一些變化。中書舍人要負責“吏、戶、禮、兵、刑、工”六房的誥詞。但是中書舍人只有四人,因此,有的人可能會同時負責幾房的工作事務。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總而言之

外製官的職事變化以元豐改製為分界點

元豐改制之前,外製官以起草人事誥詞的工作為主。雖然他們有一定的職權,但是卻不算大,有時還要面臨封駁的風險。

元豐改制之後,隨著二府制度變成三省樞密院制度,外製官的權力範圍增加了,他們更直接地參與到政令的稽核過程中去,擁有了更多的權力。

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有什麼變化?

參考文獻

張禕《從“專行誥詞”到“分押制敕”——北宋外製官在詔令頒行程式中的職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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