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綜合

梁山泊與扈家莊結盟的合同法問題--趣讀水滸之二

  • 由 湘湘帶你看社會 發表于 綜合
  • 2022-07-31
簡介梁山泊與祝家莊的合同中,既包括積極的作為義務,如祝家莊有人來投,扈家莊須將之綁縛,梁山泊戰勝祝家莊後須將扈三娘送還扈家莊

合同法哪兒有

扈家莊嚴格遵守了合同的約定,未對祝家莊施以援手,還綁縛了祝家莊三子祝彪,但梁山泊卻存在嚴重的違約行為。李逵殺了扈家莊一家上下,違反了合同的不作為義務,但是,宋江顯然並沒有採取什麼補救措施,對於李逵的行為,只是輕描淡寫地“罰酒三杯、下不為例”就過去了。

宋江三打祝家莊的起因,是時遷偷了祝家店的報曉雞,並和石秀、楊雄分而食之,又憤而放火燒了店屋,惹怒了祝家莊。時遷等偷雞在先,燒店在後,宋江不以為恥,反而以此為由恃強攻打祝家莊。不料,驍勇善戰的梁山好漢,在祝家莊一役中卻遭到了頑強抵抗,三打祝家莊,用盡計謀才取得勝利。

祝家莊位於獨龍岡,獨龍岡裡有三個村坊,中間是祝家莊,西邊是扈家莊,東面是李家莊。祝家莊、扈家莊、李家莊世代結盟。祝家莊實力不容小覷,要戰勝祝家莊,當然最好是瓦解祝、扈、李三莊的聯盟。李家莊莊主李應因求放時遷一事與祝家莊交惡,並不參與祝家莊與梁山泊之間的糾紛。但扈家莊的一丈青扈三娘原許給了祝家莊三子祝彪,兩家有此姻親關係,宋江要打祝家莊,扈三娘自然不會袖手旁觀,披掛上陣,一番大戰,活捉王矮虎,嗣後又被林沖生擒。見妹妹被俘,扈三孃的哥哥扈成牽牛擔酒前來求和。經過一番協商,宋江和扈成結成了聯盟。

宋江代表梁山泊,扈成代表扈家莊,兩者的聯盟在法律上叫做合同。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當事人可以訂立書面的合同,也可以訂立口頭的合同。梁山泊與扈家莊的合同是透過對話的方式訂立的。且看吳用和扈成的對話——吳用言道:“今後早晚祝家莊上但有些響亮,你的莊上切不可令人來救護;倘或祝家莊上有人投奔你處,你可就縛在彼。若是捉下得人時,那是送還令妹到貴莊。”扈成答曰:“今番斷然不敢去救應他。若是他莊上果有人來投我時,定縛來奉獻將軍麾下。”從這段對話中可見,吳用代表梁山泊提出了要約,扈成代表扈家莊作出了承諾。

對上述合同是否成立及其效力問題,則由於合同的型別不同而有所區別。合同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區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諾成性合同與實踐性合同等。與合同成立與否及合同效力有關的分類包括: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諾成性合同與實踐性合同。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區分的標準是:合同是否需要以書面的形式訂立,前者只能以書面的方式訂立,後者則既可透過書面方式訂立,也可透過口頭方式訂立。實踐性合同與諾成性合同的區分標準則是:合同是否需要交付標的物,實踐性合同須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成立生效之條件,諾成性合同則只要一方當事人發出要約對方作出承諾即成立生效。要式合同和實踐性合同,一般以法律有其規定或當事人有其約定為限。梁山泊與扈家莊訂立的合同,從型別上來說,是一種不要式合同、諾成性合同。既屬如此,則雙方透過對話方式,在承諾作出時合同成立並生效。

合同既然成立並生效,則要考察合同的內容。合同義務,包括積極的作為義務和消極的不作為義務。積極的作為義務不難理解,比如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出賣人的義務是交付房屋並轉移不動產登記,買受人的義務是支付房屋價款,雙方之間均為積極的作為義務;不過,約定消極不作為義務亦無不可,比如為使家中子女安心備戰高考,而與樓上籤訂合同,約定樓上在特定時間內不練習鋼琴,則屬此類。梁山泊與祝家莊的合同中,既包括積極的作為義務,如祝家莊有人來投,扈家莊須將之綁縛,梁山泊戰勝祝家莊後須將扈三娘送還扈家莊;也有消極的不作為義務,如梁山泊攻打祝家莊時,扈家莊不得施以援手,梁山泊也不得在攻打祝家莊時襲擊扈家莊。

合同訂立後需要履行。從小說交代的內容來看,扈家莊嚴格遵守了合同的約定,未對祝家莊施以援手,還綁縛了祝家莊三子祝彪,但梁山泊卻存在嚴重的違約行為。宋江麾下有一員猛將李逵,宋江三打祝家莊取得大捷,正在廳上檢視戰果,突然有人來報:“黑旋風燒了扈家莊,砍得頭來獻納。”宋江不由問道:“前日扈成已來投降,誰教他殺了此人?如何燒了他的莊園?”李逵答曰:“我砍得順手,望扈家莊趕去,正撞見一丈青的哥哥解那祝彪出來,被我一斧砍了,只可惜走了扈成那廝。他家莊上被我殺得一個也沒了。”李逵作為梁山泊的合同義務履行輔助人,其行為的後果應當由梁山泊來負責,梁山泊違反了其與扈家莊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型別,包括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因李逵殺了扈家莊一家上下,違反了合同的不作為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方式不適用,剩下的只有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損害賠償了。但是,宋江顯然並沒有採取什麼補救措施,對於李逵的行為,只是輕描淡寫地“罰酒三杯、下不為例”就過去了:“你這廝違了我的軍令,本合斬首,且把殺祝龍、祝彪的功勞折過了。下次違令,定行不饒。”待得上山,宋江又做了另外一件事,即做媒將一丈青許配給王矮虎。這王矮虎是一個猥瑣的好色之徒,而扈三娘則是霧鬢雲鬟嬌女將,天然貌美海棠花,兩人實在並不般配;並且,宋江的手下李逵剛剛殺完扈家莊一莊上下,扈三娘可以說與梁山泊有血海深仇。扈三娘如何會答應這門親事,饒是奇怪。

不過,不管扈三娘出於何種心態下嫁王矮虎,兩人成婚,梁山泊和扈家莊也就成了一家人,也就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發生混同,債權債務同歸於一個主體,那麼梁山泊也就不用再考慮向扈家莊承擔什麼損害賠償的問題了。

【來源:正義網新聞】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