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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梗合併心源性休克的診斷和治療,ESC立場宣告來指點

  • 由 醫脈通心內頻道 發表于 綜合
  • 2022-04-01
簡介因此,在臨床實踐中,絕大多數CS患者的PCI治療僅限於開通罪犯血管,且可能在其他病變中進行擇期血運重建治療

心輸出量測定需要插管嗎

急性心梗合併心源性休克的診斷和治療,ESC立場宣告來指點

目前,大多數指南中推薦的急性冠脈綜合徵(ACS)的治療策略已在大型隨機臨床試驗中進行了驗證。但急性心梗患者入院時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心源性休克(CS)仍然是目前面臨的挑戰。即使在此類患者中進行早期血運重建治療,CS的死亡率仍較高。近日,歐洲心臟病學會(ESC)急性心血管理護理協會(ACCA)釋出了急性心梗合併CS診斷和治療相關的立場宣告,旨在為臨床實踐提供借鑑。

醫脈通編譯整理,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CS的定義及病理生理學

CS通常是由於心臟的泵血功能受損導致,是指心臟不能將足夠的血液輸送到各器官組織,以滿足靜息代謝的需求。持續性CS的臨床定義為心輸出量低,在血容量充足時有終末器官缺氧的症狀(患者無低血容量)。梗死相關CS的定義包括:①低血壓:SBP<90 mmHg和/或需要使用兒茶酚胺維持血壓;②肺充血;②存在肺淤血;③終末器官灌注受損,患者需滿足以上三條標準才能確診。

表1 梗死相關CS的定義

注:患者應符合a、b、c、d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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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SCAI提出了新的心源性休克分期標準,將心源性休克分為5期:(a)風險期;(b)開始期(休克前期或代償性休克期);(c)典型期;(d)惡化期;(e)終末期,如表2。休克前期被定義為出現低血壓或心動過速,但無低灌注表現。在臨床實踐中,應密切監視此類患者並進行早期治療,以防止患者發展至典型期。

表2 心源性休克的分期、描述、生物標記物和血流動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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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梗死相關CS的病理生理學及治療方案選擇

CS的鑑別診斷

CS的鑑別診斷可分為兩部分:①單純性CS與混合性休克(其他致休克原因)的鑑別;②不同原因CS的鑑別診斷。

CS與其他原因(如低血容量、心外梗阻)所致休克的鑑別主要是基於病史、體格檢查、心電圖、超聲心動圖和實驗室檢查。所有急性心梗患者均應及時進行超聲心動圖檢查,以快速鑑別診斷,排除機械性併發症。左心室功能障礙是CS的標誌;右心室較大,左心室較小或提示肺栓塞;心包積液或提示心包填塞;心腔較小,但心功能正常可能是低血容量性休克的標誌。在臨床實踐中,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選擇檢查方法,如表3。

表3 CS的常見原因和診斷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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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風險評估

目前,一些已發表的風險評分可用於CS的早期風險分層,但有些風險評分因驗證不足和適用性受到限制。截止目前,僅IABP-SHOCK Ⅱ危險評分在內部和外部佇列中被驗證,如表4。

表4 IABP-SHOCK II危險評分引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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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P-SHOCK II危險評分基於6個變數,最高分為9分,將患者分為三個危險級別。低、中、高危患者的30天死亡率分別為20%-30%、40%-60%和70%-90%。這種評分的應用或有助於患者選擇更先進的治療方法。然而,CS風險評分的應用對患者結局的影響尚未得到證實,目前所有的風險評分僅用於風險分層。

CS患者的監測

每位危重的心臟病患者(如CS)均應進行監測,以預測即將發生的心血管危象,區分血流動力學不穩定和持續休克的原因,監測患者對治療的反應,並確定是否需要進行機械迴圈輔助裝置(MCS)支援治療。如果患者需要進行插管和通氣,還需根據麻醉指南進行額外監測。在使用MCS的情況下,同樣需要進行額外監測。患者還可透過Swan-Ganz導管檢測心輸出量,計算心臟功率,或有助於對CS或混合性休克的病因進行鑑別。CS患者檢測的推薦建議,如表5。

表5 CS患者的重症監護室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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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患者的治療

1.血運重建治療

溶栓治療的療效有限,尤其是在CS患者中。根據ESC指南,當PCI不可用時,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可選擇溶栓治療(IIa,C)。在CS患者中進行的首項大型隨機試驗——SHOCK試驗,證實了早期侵入性策略和隨後的血運重建可使CS患者獲益,如圖1和圖2(a)、(b)。研究證實,透過PCI或CABG進行早期血運重建治療可顯著降低6個月和長期隨訪中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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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心梗合併CS的治療演算法

再灌注時間是血管重建發揮積極作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應儘可能地減少CS患者的缺血時間。目前,許多註冊試驗已證實早期血運重建可降低年輕及老年患者的CS死亡率。另外,進行PCI或CABG似乎對CS患者的預後無影響。

與單支冠脈病變相比,伴有多支冠脈病變和/或左主幹病變的患者(70%)死亡率高。CULPRITSHOCK試驗(目前最大的CS試驗)證實了僅開通罪犯血管(其他病變可進行擇期血運重建治療)的顯著臨床獲益,其可降低30天死亡率或腎臟替代治療的主要終點。隨訪1年顯示,僅開通罪犯血管患者的複合終點持續降低,且可能對其他病變進行擇期血運重建治療。因此,在臨床實踐中,絕大多數CS患者的PCI治療僅限於開通罪犯血管,且可能在其他病變中進行擇期血運重建治療。在特定的血管造影情況下,如非罪犯血管的TIMI血流減少或存在多個罪犯血管時,也可在即刻多血管PCI中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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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根據患者的冠心病程度選擇血運重建策略

2. 抗血栓治療

除小型PRAGUE-7試驗(80例)外,目前尚無探討CS患者最佳抗栓治療的專門隨機試驗。PRAGUE-7試驗顯示,GP IIb/IIIa抑制劑阿昔單抗上游治療無更多獲益。

在CS患者中,急性期口服抗栓治療藥物(如氯吡格雷、普拉格雷、替格瑞洛)的使用受限,甚至無法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可首選替格瑞洛片劑。然而,即使透過胃管給藥,藥物的吸收也可能延遲,無法保證在PCI期間得到最佳的血小板抑制。因此,為實現在PCI期間的有效抗栓,可使用靜脈抗血小板藥物(如乙醯水楊酸、糖蛋白受體阻滯劑、坎格瑞洛)及靜脈抗凝藥物(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比伐盧定)治療。目前可根據ESC STEMI指南選擇CS患者的抗栓治療策略。

3.藥物輔助治療

雖然在CS患者的治療時應側重於潛在心臟原因,但急性期的藥物治療對維持血流動力學狀態同樣至關重要。可根據ESC STEMI指南進行鎮痛、鎮靜治療,如使用鎮靜劑(如苯二氮䓬類)和靜脈阿片類藥物(如嗎啡)。

在處於休克狀態的患者中,應避免使用β受體阻滯劑。在急性期還應限制腎素-血管緊張素抑制劑的應用。當休克緩解時,尤其是在左室射血分數降低的情況下,可逐漸起始這些藥物及醛固酮受體拮抗劑治療。雖然低血容量在CS患者中並不常見,但應評估左室充盈壓,以除外因左室充盈壓降低所致的低血壓。這在右心室梗死伴休克的患者中尤為重要,此時或需積極進行液體復甦。

另外,>90%的CS患者可使用正性肌力藥物和/或血管升壓藥物治療,以增加心輸出量,維持足夠的血壓。但兒茶酚胺類藥物應儘可能以低劑量在短時間內給予。根據Optima-CC試驗的結果,ESC指南推薦在血壓較低且灌注不足的情況下,將去甲腎上腺素作為首選的血管收縮劑(IIb),如圖2(a)–(c)。由於在CS患者中尚缺乏相關的大規模隨機試驗,因此正性肌力藥物(如多巴酚丁胺)在低血壓患者中的使用,被ESC指南給予IIb級推薦(C類證據)。

此外,在心衰綜合徵和/或CS患者中,氧合和氣道保護至關重要。在這些患者中,通常需要進行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治療,還可選擇主動脈內球囊反搏(IABP)、經皮MCS或體外膜肺氧合(ECMO)等進行輔助支援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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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選擇機械迴圈支援治療的演算法

醫脈通編譯自:Uwe Zeymer, Hector Bueno, Christopher B Granger, et al。 Acute Cardiovascular Care Association position statement for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complicated by cardiogenic shock: A document of the Acute Cardiovascular Care Association of the European Society of Cardiology。 European Heart Journal: Acute Cardiovascular Care。 DOI: 10。1177/204887261989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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