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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拉拉事件”:司機有錯,我卻很同情他

  • 由 二月微光 發表于 綜合
  • 2022-03-30
簡介而女孩並沒有選擇支付搬運費,一個人搬又讓司機等待了大量時間,這就意味著司機可能會少跑了一單,少賺了一份錢,心中不滿,也是正常

貨拉拉小費怎麼支付

文:灝衍

(圖片源自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

2021年2月6日晚9點,湖南長沙一名年輕女孩在搬家過程中從貨拉拉車上“跳窗”,後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這件事情在網路上廣泛傳播並引起了大量關注。

2月23日,司機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拘捕。

3月3日,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釋出案件的情況通報。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從事情在網上發酵到3月3號警方釋出通告這段時間,筆者在網上看了不下30篇關於此事的文章,在這些文章的評論區,筆者看到的,是一種偏執到極端的惡意。有些人,雖然披著人皮,但其言論,卻與禽獸無異!

一、兩個為生活奔波的人,因為缺乏有效溝通而釀成悲劇

“貨拉拉事件”:司機有錯,我卻很同情他

結合警方的通報來看,我們大致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這起悲劇的原因:兩個為生活奔波的人,因為缺乏有效溝通而釀成悲劇。

司機有錯,但女孩也有一定問題。

雙方矛盾的起因,是女孩選擇自己搬運,拒絕付款讓司機幫忙,讓司機等待了較長時間,司機由此心生不滿,雙方都帶著情緒,最後一步步走向最後的悲劇。

1)站在女孩的角度,她做得沒錯。錢是自己辛苦賺來的,能省則省,不付額外費用僱司機幫忙,是在情理之中;再者,既然貨拉拉平臺規定司機有40分鐘的免費等待時間,那麼女孩身為消費者,自然有權利安排這40分鐘。因此,於理來說,女孩做得沒錯。

然而,女孩的問題在於,她的做法雖“佔理”,卻缺了點“人情”。

貨拉拉司機,其實說到底,也是這個社會的底層勞動人民,是一個需要辛辛苦苦賺錢養家普通勞動者。這一單的費用是51元,女孩支付39元,平臺需要提成,車子的油耗,司機的人工費,種種費用算到最後,司機可能連20元都賺不到,在這個社會, 20元能幹什麼?所以司機希望再額外賺點搬運費,也在情理之中。而女孩並沒有選擇支付搬運費,一個人搬又讓司機等待了大量時間,這就意味著司機可能會少跑了一單,少賺了一份錢,心中不滿,也是正常。

從後面司機提前接單,偏航抄近路等細節也可以看出,這個司機,其實和自己出力搬運省幾十元的女孩一樣,都是為了生活奔波的人。

很多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卸貨的時候給司機師傅遞根菸,遞瓶水,或者給點小費,司機師傅一般會很樂意幫忙卸貨。從“理”上來說這不是必要的,但從人情上來說,大家都是辛苦的勞動者,互相體諒下,照顧下,對彼此都是好事。

“貨拉拉事件”:司機有錯,我卻很同情他

人是群居動物,我們日常生活中免不了很各種各樣的人發生接觸,有的時候,多想想別人的感受,在遵守規則的多帶一點人情味,很多事情都會好辦很多。

2)而站在司機的角度,司機同樣有很大的問題。儘管如上文所言,司機希望擠出更多的時間去接單,去賺錢養家,這一點我們可以理解。然而女孩並沒有超過規定的40分鐘等待時間,同樣女孩也有選擇是否支付搬運費的自由,司機並不應該為此而產生情緒。從後面司機多次偏航而未理睬女孩的停車要求,在女孩企圖跳窗時沒有勸阻可以看出,司機一直帶著情緒在工作,這是司機的錯。

我們在工作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顧客。你這一單遇到了像受害女孩這種比較“摳門”的顧客,下一單也有可能遇到一個比較豪爽大方的顧客,這都是很正常的,如果為此而產生情緒並且情緒一直不能消除,那著實很不應該。

既然選擇了服務行業,就必須遵守服務行業的規則,也必須學會去承受服務行業的一些委屈,這才是一個成熟的成年人該有的樣子,而不是像小孩子一樣動不動就鬧情緒。

“貨拉拉事件”:司機有錯,我卻很同情他

二、司機不該遭受如此網路暴力

司機有錯,這點我們不否認,他錯就錯在鬧情緒,沒有與顧客進行有效溝,在顧客試圖做出極端行為時沒有進行勸阻,這是司機的不對。但是,司機千錯萬錯,有一點,他並沒有做出猥褻女孩的行為。

警方通告上寫得清清楚楚:根據法醫檢驗以及現場勘查,車內並無打鬥的痕跡,女孩的身上沒有撕扯的痕跡,也沒有司機的指紋。換句話說,司機從頭到尾都沒碰過女孩一下。

“貨拉拉事件”:司機有錯,我卻很同情他

但在過去這些天裡,筆者看到的,是無數“南京法官”式的論斷。

“你沒有猥褻她,她為什麼要跳車?”

“女孩長得那麼漂亮,司機一定是圖謀不軌!”

“司機為什麼偏航,就是想猥褻女孩!”

有沒有覺得這些言論似曾相識?

“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他?”

有人將“南京法官”罵得狗血淋頭,義正辭嚴地表明自己與他勢不兩立,但自身卻一直在做著與“南京法官”一樣的事情,這何其諷刺。

有些人自己內心陰暗無比,就覺得全世界的人都跟他一樣陰暗。

所幸這次有警方的勘察,證明了司機沒有猥褻女孩,可若是沒有呢?若是沒有,那司機就得揹負“猥褻犯”甚至是“強姦犯”的罪名一輩子,那他的一生就都毀了!

警方拘捕司機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因為自己的過錯,司機可能面臨幾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罰款,可也就僅此而已了。說到底,司機只是性格不好,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這種錯,罪不至死!

我不懂那些去人肉司機,去曝光司機的家人和住址的人有什麼權力這麼做,也不懂那些一直叫囂著要把司機千刀萬剮的人腦袋裡裝著什麼漿糊。在事情真相未出之前,僅憑自己那點可笑的主觀臆斷,就想置人於死地,鍵盤俠,真是一種噁心到極致的物種。

甚至是,警方已經公佈案件的真相了,法醫檢驗也已經證明司機並未作出猥褻行為,可有些鍵盤俠就是不信。他們不相信警方,不相信證據,只相信自己的主觀判斷,依舊叫囂著要重判司機甚至是判處死刑!

“貨拉拉事件”:司機有錯,我卻很同情他

筆者想借用一位網友的話:法醫結論就擺在那,你若是對此視而不見,那我說什麼都沒用,因為我們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三、肅清網路風氣,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網友們高度關注這件事,想為受害女孩討一個公道,出發點是好的。有人認為是女孩的錯,有人認為是司機的錯,這些都沒有問題。對於一個未知的問題,我們可以去討論,可以去猜測,但絕對不能憑主觀給別人貼標籤。

你可以說“司機可能涉嫌猥褻”,但你不能說“司機絕對猥褻了女孩”。請問你的證據呢?你當時在現場嗎?

在網路上划水這麼多年,筆者發現一個很不好的現象:網路上起碼50%以上的言論,都是偏激甚至極端的。理智且中立的言論稀有動物還要稀有。

很多人總是喜歡憑藉著自己所看到的一點細節就去斷定冰山的全貌,總喜歡把自己的世界觀強加於別人身上,這或許就是現在網上戾氣很重的緣故。

以是,在網際網路時代,不要急於去斷定一件事情的是非,“讓子彈再飛一會”,等事情明朗化之後再發聲,這是尊重別人,也是尊重你自己。

“貨拉拉事件”:司機有錯,我卻很同情他

同時,政府也應該加強對網際網路的監管,儘早實現網際網路發言實名制,讓那些藉助鍵盤滿足自己陰暗的內心,殺人於無形的噴子無處可逃,這才是肅清網路環境的治本之策。

百家號/今日頭條/公眾號:搜熠煬廬,閒暇筆談,與君探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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