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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紅綠燈不能玩手機,海口為可以隨意解釋法規嗎

  • 由 可讀一二 發表于 綜合
  • 2022-03-29
簡介海口交警規定等紅綠燈時“玩”手機要罰款扣分,雖然巧妙地用一個“玩”字,博得了眾人的支援,其實還是難逃隨意解釋法規的嫌疑

車上放狼牙棒違法嗎

等紅綠燈玩手機,一律扣分罰款,這是海口交警作出的新規定。

海口交警的這個規定,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援。說實話,不能不佩服中文的博大精深,一個“玩”字,就把等紅綠燈用手機給徹底抹黑了。等紅綠燈這麼短的時間,竟然還要“玩”手機,“玩”勁這麼大,不管行嗎?一門心思“玩”手機,開車不認真,不管行嗎?

從輿論的用詞中,人們似乎是跟手機有仇似的,一說起人們用手機,一般都是用“玩”字,不這樣抹黑手機,行麼?你怎麼知道我用手機,就是“玩”呢?我用手機導航辯別行車方向,是“玩”麼?我一個滴滴司機,用手機接單,與客戶溝通,是“玩”麼?

一說到用手機,就是一個“玩”字,在手機已經成為人們生活工作中重要的工具時,還是左一個“玩”手機,右一個“玩”手機,中國人這種對現代科技的仇視心理,真不知從何而來?雖然,中國人都在享受現代科技成果,可是,奇怪的是,中國人偏偏要一說起古代文化就兩眼放光,一說到現代科技卻要明裡暗裡的貶損抹黑,這種滿腦子古舊生鏽的思維,竟然大行其道。

海口交警規定等紅綠燈時“玩”手機要罰款扣分,雖然巧妙地用一個“玩”字,博得了眾人的支援,其實還是難逃隨意解釋法規的嫌疑。海口新規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款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問題是,等紅綠燈的時候,車輛明明處於停駛狀態,車輛沒有行駛,怎麼能劃歸到“駕駛”機動車的範疇中呢?可見,海口交警對等紅綠燈“玩”手機予以處罰,就是隨意解釋法規的結果。

等紅綠燈不能玩手機,海口為可以隨意解釋法規嗎

依法行政的要義,就是要依照法律來辦事,交警作為執法部門,在執法時當然具有一定的法律自由裁量權,但不能隨意解釋法律,否則“依法”二字,從何談起?

按理,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依法行政是應有的題中之義。但是,事實上,依法行政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會出現變形走樣的情況,使依法行政大打折扣。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官員喜歡憑個人好惡來解釋法律法規,或是選擇性地利用法律法規,如此一來,“依法行政”就變成為了“以法行政”。

“依法行政”蛻變為“以法行政”,看起來都在用法,但實質意義,已經有了本質性的變化。“依法行政”,是法在權上,法律法規是運用行政權力的依據,也是行政的邊界,這樣的行政,是受約束的行政。

而“以法行政”則不然,行政時,可以隨心所欲,不受約束,可以為所欲為,突破邊界,而法律法規,最後只是用以“治民”的工具,在需要的時候,拿法律法規來管治百姓,這時,法律法規已經對官員失去了約束力,而成為百姓頭的一根狼牙棒。為了達到運用法律法規“治民”的目標,有時就需要隨意解釋法律法規。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能否適用於司機等紅綠燈之時?海口交警對等紅綠燈時司機“玩”手機作出處罰,是否有隨意解釋法律法規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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