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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考點及例題:安全出口與疏散出口

  • 由 來學考試 發表于 綜合
  • 2022-03-17
簡介表1 公共建築可設定一個安全出口的條件耐火等級最多層數每層最大建築面積/m2人 數一、二級3層200第2層和第3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三級3層200第2層和第3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25人四級2層200第2層人數不超過15人3)一、二級耐火等

疏散寬度是多少人每米

第二節 安全出口與疏散出口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位置、數量、寬度對於滿足人員安全疏散至關重要。建築的使用性質、高度、區域的面積及內部佈置、室內空間高度均對疏散出口的設計有密切影響。設計時應區別對待,充分考慮區域內使用人員的特性,合理確定相應的疏散設施,為人員疏散提供安全的條件。

知識點:安全出口設定的基本要求

安全出口是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

(一)疏散樓梯

1。平面佈置

為了提高疏散樓梯的安全可靠程度,在進行疏散樓梯的平面佈置時,應滿足下列防火要求。

1)疏散樓梯宜設定在標準層(或防火分割槽)的兩端,以便於為人們提供兩個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線。

2)疏散樓梯宜靠近電梯設定。發生火災時,人們習慣於利用經常走的疏散路線進行疏散,而電梯則是人們經常使用的垂直交通運輸工具,靠近電梯設定疏散樓梯,可將常用疏散路線相結合,有利於人們快速進行疏散。如果電梯廳為開敞式時,為避免因高溫煙氣進入電梯井而切斷通往疏散樓梯的通道,兩者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3)疏散樓梯宜靠外牆設定。這種佈置方式有利於採用帶開敞前室的疏散樓梯間,同時,也便於自然採光、通風和進行火災的撲救。

2。豎向佈置

1)疏散樓梯應保持上、下暢通。高層建築的疏散樓梯宜通至平屋頂,以便當向下疏散的路徑發生堵塞或被煙氣切斷時,人員能上到屋頂暫時避難,等待消防部門利用登高車或直升機進行救援。

2)應避免不同的人流路線相互交叉。高層部分的疏散樓梯不應和低層公共部分(指裙房)的交通大廳、樓梯間、自動扶梯混雜交叉,以免緊急疏散時兩部分人流發生衝突,引起堵塞和意外傷亡。

(二)疏散門

疏散門是人員安全疏散的主要出口。其設定應滿足下列要求。

1)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但人數不超過60人的房間且每樘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超過30人時,其門的開啟方向不限(除甲、乙類生產車間外)。

2)民用建築及廠房的疏散門應採用平開門,不應採用推拉門、捲簾門、吊門、轉門和摺疊門。但丙、丁、戊類倉庫首層靠牆的外側可採用推拉門或捲簾門。

3)當開向疏散樓梯或疏散樓梯間的門完全開啟時,不應減小樓梯平臺的有效寬度,影響人員的緊急疏散。

4)公共建築內安全出口的門應設定在火災時從內部易於開啟門的裝置;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觀眾廳的入場門、疏散出口不應設定門檻,從門扇開啟90°的門邊處向外1。4m範圍內不應設定踏步,疏散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

5)高層建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定挑出寬度不小於1。0m的防護挑簷。

(三)安全出口設定的基本要求

為了在發生火災時能夠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員,在建築防火設計時必須設定足夠數量的安全出口。每座建築或每個防火分割槽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於2個,每個防火分割槽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每個房間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0m。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並應有明顯標誌。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當一個防火分割槽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符合下列規定的防火分割槽可利用設定在相鄰防火分割槽之間向疏散方向開啟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

1)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割槽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時,應採用防火牆與相鄰防火分割槽進行分隔;

2)該防火分割槽的建築面積大於1000m2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數量不應少於2個;該防火分割槽的建築面積小於或等於1000m2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數量不應少於1個。

3)該防火分割槽直通室外或避難走道的安全出口總淨寬度,不應小於計算所需總淨寬度的70%。(該防火分割槽通向相鄰防火分割槽的疏散淨寬度不應大於其按本規範第5。5。21條規定計算所需疏散總淨寬度的30%,建築各層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總淨寬度不應小於規範第5。5。21條規定計算所需疏散總淨寬度。)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2014)5。5。9。

知識點:公共建築安全出口的設定要求

除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外的公共建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設定1個安全出口。

1)除託兒所、幼兒園外,建築面積不大於20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的單層建築或多層建築的首層。

2)除醫療建築、老年人建築及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外,符合表1規定的2、3層建築。

表1 公共建築可設定一個安全出口的條件

耐火等級

最多層數

每層最大建築面積/m2

人 數

一、二級

3層

200

第2層和第3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

三級

3層

200

第2層和第3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25人

四級

2層

200

第2層人數不超過15人

3)一、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築,當設定不少於2部疏散樓梯且頂層區域性升高層數不超過2層、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200m2時,該區域性高出部位可設定一部與下部主體建築樓梯間直接連通的疏散樓梯,但至少應另設定一個直通主體建築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該上人屋面應符合人員安全疏散要求。

4)相鄰兩個防火分割槽(除地下室外),當防火牆上有防火門連通,且兩個防火分割槽的建築面積之和不超過規範規定的一個防火分割槽面積的1。40倍的公共建築。

例如一座高層民用建築,一個防火分割槽規範要求1500平方米,那麼這兩個防火分割槽加起來不能大於2100平方米。

5) 公共建築中位於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不超過60m2時,可設定一個門,門的淨寬度不小於0。9m;公共建築中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不超過75m2時,可設定一個門,門的淨寬度不應小於1。40m。

知識點:住宅建築安全出口的設定要求

住宅建築安全出口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高度不大於27m的建築,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築面積大於650m2;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於15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

2)建築高度大於27m、不大於54m的建築的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築面積大於650m2,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於10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

3)建築高度大於54m的建築,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

4)建築高度大於27m,但不大於54m的住宅建築,每個單元設定一座疏散樓梯時,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面,且單元之間的疏散樓梯應能夠透過屋面連通,戶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當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透過屋面連通時,應設定2個安全出口。

知識點:廠房、倉庫安全出口的設定要求

廠房、倉庫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每個防火分割槽、1個防火分割槽的每個樓層,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廠房、倉庫符合下列條件時,可設定1個安全出口。

①甲廠—每層建築面積≤10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5人。

②乙廠—每層建築面積≤15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10人。

③丙廠—每層建築面積≤25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20人。

④丁戊廠—每層建築面積≤400m2—且同一時間內的生產人數≤30人。

⑤地下、半地下廠,其建築面積≤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15人。

⑥一座倉庫的佔地面積≤300m2或防火分割槽的建築面積≤100m2。

⑦地下、半地下倉,建築面積≤100m2。

【真題·單選】

某手機裝配廠房地下室建築面積50m2,僅設定了一個安全出口,經常停留的人不超過()人。

A。5

B。10

C。15

D。20

『正確答案』C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地下、半地下建築每個防火分割槽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於2個。但由於地下建築設定較多的地上出口有困難,因此當有2個或2個以上防火分割槽相鄰佈置時,每個防火分割槽可利用防火牆上一個通向相鄰分割槽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割槽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知識點:疏散出口的概念及設定要求

(一)基本概念

疏散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疏散門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間門、直接開向疏散樓梯間的門(如住宅的戶門)或室外的門,不包括套間內的隔間門或住宅套內的房間門。安全出口是疏散出口的一個特例。

(二)疏散出口設定的基本要求

民用建築應根據建築的高度、規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級等因素合理設定安全疏散設施。安全出口、疏散門的位置、數量和寬度應滿足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

(1)建築內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門應分散佈置,並應符合雙向疏散的要求。

(2)公共建築內各房間疏散門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每個房間相鄰2個疏散門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

(3)除託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築、醫療建築、教學建築內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房間可設定1個疏散門。

1)位於2個安全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側的房間,

對於託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築,建築面積不大於50m2;

對於醫療建築、教學建築,建築面積不大於75m2;

對於其他建築或場所,建築面積不大於120m2。

2)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建築面積小於50m2且疏散門的淨寬度不小於0。90m,或由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大於15m、建築面積不大於200m2且疏散門的淨寬度不小於1。40m。

3)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內建築面積不大於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廳、室或房間。

4)建築面積不大於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裝置間;建築面積不大於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間。

對於一些人員密集的場所,如劇院、電影院和禮堂的觀眾廳,其疏散出口數目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為保證安全疏散,應控制透過每個安全出口的人數:即每個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當容納人數超過2000人時,其超過2000人的部分,每個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400人。

體育館的觀眾廳,其疏散出口數目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每個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宜超過400~700人。

高層建築內設有固定座位的觀眾廳、會議廳等人員密集場所,觀眾廳每個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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