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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第二聯可以報銷嗎

  • 由 會計學堂陳老師 發表于 綜合
  • 2022-03-08
簡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專票報銷貼上第幾聯

發票第二聯可以報銷。

公司發票報銷是用第二聯還是第三聯

不一定是第二聯,但聯次上票最右邊寫有發票聯就是報銷聯。一般情況手寫發票第二聯是報銷聯,機打發票沒有存根聯,那麼第一聯就是報銷聯。

正常發票第一聯是銷貨方核算銷售額和銷項稅額的主要憑證;第二聯是購貨方計算進項稅額的證明,第三聯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屬於商事憑證。

注: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基本聯次一般有2聯,即記賬聯和發票聯。

收據一式三聯會計做賬聯是否要蓋章

對於一式三聯的收據,只需要在交給付款人的那張上面加蓋財務專用章就行了,存根和記賬聯都不需要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領取收據是要履行登記手續的。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因此,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要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發票的其他聯次不要求必須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第二聯可以報銷嗎

發票三聯都要蓋章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這條規定講到,開具發票以後要記得加蓋發票專用章,注意,只能蓋發票專用章,公章和財務章都是不管用的,尤其是增值稅專用發票,蓋章的時候一定要認真、仔細,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後是要用來認證、抵稅的,稍有差錯,通不過認證就麻煩了。

眾所周知,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共兩聯:記賬聯和發票聯,增值稅專用發票共有三聯:記賬聯、發票聯和抵扣聯。我常常看到很多公司開完發票以後,每張發票上面都敲上發票章,實際上,發票的記賬聯是不需要蓋發票專用章,需要蓋章的只有發票聯和抵扣聯就可以了。

基本聯次為三聯:

第一聯為記賬聯 銷售方記賬憑證

第二聯為抵扣聯 購買方扣稅憑證

第三聯為發票聯 購買方記賬憑證

綜上所述,發票三聯不是都要蓋章的,發票的記賬聯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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