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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處罰五萬元!麻涌出臺全市首部鎮級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 由 全國黨媒資訊公共平臺 發表于 綜合
  • 2022-01-13
簡介當前,麻涌消防救援大隊加大對轄區內的“三小”場所、出租屋的消防監督執法力度,重點清查“三小”場所違規住人、出租屋室內違規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等重點隱患

工廠住人罰款多少

違規停放電動車、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住人……近年來,出租屋火災隱患突出、租住情況複雜、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使得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成為一大難題。

為強化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麻涌積極探索符合本鎮實情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出臺了《麻涌鎮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這也是東莞鎮街首部針對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填補了出租屋消防管理政策上的空白。

最高處罰五萬元!麻涌出臺全市首部鎮級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出租屋違規住人最高罰5萬元

《暫行規定》分為總則、各主體的職責、法律後果及處置、附則四個部分,共二十九條。明確了制定的依據、適用物件範圍及統籌協調的要求,以及法律責任及處置。

值得關注的是, 出租屋違反《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第(八)項規定,承租人租賃房屋用於生產經營的區域(“三小”場所)存在違規住人行為,該場所經營者將面臨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和停產停業,逾期不執行將被停止供電。

同時,若出租屋被判定構成重大火災隱患或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現實危險的,將會由消防救援機構聯合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作出停止使用或採取停止供電的措施;若房東或租戶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將面臨罰款、臨時查封、強制執行或停止供電等行政處罰。

麻涌消防救援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暫行規定》有助於建立可操作性強、責任明確、職權清晰的管理辦法,充分發揮政府、部門、村(社群)的整體合力,切實提高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責任主體有了明確劃定

據悉,《暫行規定》 的實施,進一步明確了消防部門、網格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其他部門在出租屋方面管理的責任,也明確出租屋管理方、承租方、出租方的個人的責任。特別是針對目前出租屋存在的一些消防設施損壞、電動車停放、違規充電以及堵塞消防通道的情況,若涉及相關的違法行為,將處以5000元以上的行政處罰。

當前,麻涌消防救援大隊加大對轄區內的“三小”場所、出租屋的消防監督執法力度,重點清查“三小”場所違規住人、出租屋室內違規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等重點隱患。截至目前,累計檢查“三小”場所168家、出租屋143棟,清離違規住宿區41家,限期消防技防改造20家,行政處罰28家。其中,查處違法違規的出租屋24棟、“三小”場所1家,罰款11400餘元。

接下來,麻涌消防救援大隊將聯合各職能部門鐵腕處置各類消防違法行為,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同時,深入推動“三小”場所、出租屋安裝聯網型無線智慧煙感報警器和簡易噴淋,確保全鎮火災防控形勢穩定。

文字:袁健斌 通訊員:陳志謙

攝影:麻涌供圖

編輯:王寶光

本文來自【東莞時間網-i東莞】,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資訊公共平臺提供資訊釋出及傳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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