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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5個問題,會計不瞭解,平時基礎知識學習的少

  • 由 老三會計 發表于 綜合
  • 2021-12-22
簡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

銷貨清單怎麼填寫

這5個問題,會計不瞭解,平時基礎知識學習的少

1、企業為退休人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可以扣除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因退休人員不屬於檔案規定的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員工,所以企業支付的這部分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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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稅務機關可以查詢納稅人的存款賬戶嗎?

《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帳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3、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開具發票有哪些規定?

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託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發票開具: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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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值稅專用發票彙總開票要注意哪些事項?

彙總填開專用發票,必須附有銷售方開具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銷貨清單。銷貨清單應填寫購銷雙方的單位名稱、商品或勞務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銷售額,銷貨清單的彙總銷售額應與專用發票“金額”欄的數字一致。購貨方應索取銷貨清單一式兩份,分別附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之後。

5、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怎麼確認?

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註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註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企業註冊登記地是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登記註冊的住所地。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彙總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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