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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交強險賠償範圍

  • 由 西部文明播報 發表于 綜合
  • 2021-12-08
簡介一、交強險賠償限額被保險人(不含港、澳、臺地區)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1、死亡傷殘賠償限

交強險多少錢能賠多少錢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那麼2020年最新交強險賠償範圍是什麼?交強險賠償限額以及汽車交強險賠償原則又是什麼?下面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交強險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不含港、澳、臺地區)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5、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2020年最新交強險賠償範圍

二、汽車交強險賠償範圍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範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三、汽車交強險賠償原則

根據保監會相關規定,交強險是對第三者造成損失的賠償,在事故發生過程中,將實行交強險先行,商業三責險補充的原則。

商業車險在扣除交強險賠償金額後,對剩餘理賠金額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計算免賠率,最終確定相應理賠金額,但商業車險的理賠原則是有責賠付,無責不賠。

以上就是“2020最新交強險賠償範圍”的相關法律內容。我們可以瞭解到未購買交強險而發生交通事故時,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人按照交強險條例的賠付規定直接承擔而不問事故責任。因此,小編提醒大家千萬不要為了貪圖省錢而不購買交強險。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諮詢專業律師團隊。

2020年最新交強險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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