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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爆炸的“罪魁禍首”

  • 由 一起聊消防 發表于 綜合
  • 2021-12-07
簡介工作場所過量堆放物品,對易燃易爆危險品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產品下機後不待冷卻便入庫堆積,不按規定掌握投料數量、投料化、投料先後順序,控制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物料外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或可燃氣體達到爆炸極限等,均會釀成爆炸事故

引發爆炸的原因包括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和什麼

大家都知道爆炸的危害很大,也是我們工作生活中,需要避免和防範的。那麼爆炸是怎麼引起的呢?

一、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

通常,引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物料原因

生產中使用的原料、中間體和產品大多是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可燃物。工作場所過量堆放物品,對易燃易爆危險品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產品下機後不待冷卻便入庫堆積,不按規定掌握投料數量、投料化、投料先後順序,控制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物料外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或可燃氣體達到爆炸極限等,均會釀成爆炸事故。

(二)作業行為原因

作業行為導致爆炸的原因主要有: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隨意改變操作控制條件;生產和生活用火不慎,亂用爐火、打火,亂丟未熄滅的火柴桿、菸蒂;判斷失誤、操作不當,對生產出現超溫、超壓等異常現象束手無策;不遵循科學規律指揮生產、盲目施工、超負荷運轉等。

(三)生產裝置原因

由於生產裝置缺陷導致爆炸的原因主要有:選材不當或材料質量有問題,導致裝置存在先天性缺陷;由於結構設計不合理,零部件選配不當,導致裝置不能滿足工藝操作的要求;由於腐蝕、超溫、超壓等導致出現破損、失靈、機械強度下降、運轉摩擦部件過熱等。

(四)生產工藝原因

生產工藝原因主要有:物料的加熱方式方法不當,致使引燃引爆物料;對工藝性火花控制不力而形成引火源;對化學反應型工藝控制不當,致使反應失控;對工藝引數控制失靈,導致出現超溫、超壓現象。

此外,人為故意破壞(如防火、斷水斷電、毀壞裝置)以及地震、颱風、雷擊等自然災害

也同樣可能引起爆炸。

二、常見爆炸引火源引火源時發生爆炸的必要條件之一。常見引發爆炸的引火源主要有機械火源、熱火源、電火源及化學火源。

直擊爆炸的“罪魁禍首”

(一)機械火源

撞擊、摩擦產生火花,如機械轉動部分的摩擦,鐵器的互相撞擊或鐵製工具打擊混凝土地面,帶壓管道或鐵製容器的開裂等,都可能產生高溫或火花,稱為爆炸的起因。

(二)熱火源

1。高溫熱表面

生產工藝的加熱裝置,以及高溫物料的傳送管線、高壓蒸汽管線及高溫反應塔、器等裝置表面溫度都比較高,可燃物料與這些高溫表面接觸時間過長,就有可能引發燃燒式爆炸事故。

2。日光照射並聚焦

直射的太陽光透過凸透鏡、凹透鏡、圓形玻璃瓶、有氣泡的平板玻璃等,會聚焦形成高溫焦點,可能點燃可燃性物質,從而引發爆炸。

(三)電火源

1。電火花

電火花一般是指電氣開關合閘、斷開時產生的火花、電弧,或者由於電氣裝置短路、過載、接觸不良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

2。靜電火花

靜電指相對靜止的電荷,是一種常見的帶電現象。在一定條件下,兩種不同的物質(其中至少有一種為電介質)相互接觸、摩擦,就可能產生靜電並積聚產生高電壓。若靜電能量以火花形式發出,則可能成為火源,引起爆炸事故。物質能否產生靜電並積聚,主要取決於物質的電阻率和相對介電常數。在工業生產過程中,撕裂、剝離、拉伸、撞擊、粉碎、篩分、滾壓、攪拌、輸送、噴塗和過濾物料,還有氣體、液體的流動、濺潑、噴射等各種操作,都有可能產生靜電。

3。雷電

雷電產生的火花溫度之高可熔化金屬,這也是引起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四)化學火源

生產過程中的明火主要是指加熱用火、維修用火和其他火源。此外,菸頭、火柴、煙囪飛火、機動車排氣管噴火都可能引起可燃物料的燃爆。化學反應熱和發熱自燃也是常見引爆引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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