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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寫透車險之二:商業險

  • 由 竹語財經 發表于 綜合
  • 2021-06-29
簡介9、未按時年檢的車輛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指定修理廠險是什麼意思

車險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

2020年9月19日,車險改革,總的效果是“價降質升”。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加了,免責條款減少了。商業險中,以前的7項附加險,像不計免賠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自燃險、發動機涉水險、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指定修理廠險,被統一併入了車損險

一文寫透車險之二:商業險

商業險的全稱是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新的商業險,仍然包括主險和附加險。

新的商業險主險,除了上述範圍更廣的車損險,還包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三者)、機動車車人人員責任險(人險),共三個險種。這三個險種,每個險種有每個險種的額度,不能通賠。如果三個險種都買了,就是通常所說的“全險”了。

一文寫透車險之二:商業險

新的商業險附加險,有很多種,每個主險都有自己的附加險。主險可以單獨購買,附加險必須與相應的主險一起購買。

車損險,可以賠償因為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己方車輛自身的損失。新規之後,以前不給理賠的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車輛損失,也給賠了。

三者險,也叫三責險,可以賠償己方造成的第三方人身傷亡的損失。

人險,可以賠償車上司機和乘客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交通事故必須是非人為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保費和保額,都按車輛的核定座位數計算。

一文寫透車險之二:商業險

這幾種情形下,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1、私自放跑負全責的肇事人的,保險公司不賠 2、車輛零部件被盜的,保險公司不賠。如:車輪、車燈被盜。3、車輛維修期間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如:在修理廠發生的損失。4、沒保交強險的車輛出現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5、私自加裝的裝置,有損失的,保險公司不賠。6、車輛被車上的物品撞破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但被車上的人撞壞的,保險公司會賠。7、沒經過定損,直接修理的,保險公司不賠 8、水深處強行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壞的,保險公司不賠。9、未按時年檢的車輛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讓保險公司出險也是有小竅門的。

一文寫透車險之二:商業險

因為保險公司出險會影響接下來兩年的保費,所以當發現事故,要求保險公司出險前,需要衡量利害。小額的損失以不讓保險公司出險為妙。

所謂的保險公司出險,以保險公司賠付款到賬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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