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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不得超過90個!異地攜帶電子煙煙彈有新規
- 由 九派新聞 發表于 綜合
- 2023-01-20
電子煙的煙彈重要嗎
11月23日,國家菸草專賣局釋出關於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異地限量攜帶的通告,根據有關規定,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實行限量管理:煙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不得超過90個,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菸鹼不得超過180ml。
同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郵政局釋出關於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限量寄遞的通告,寄遞電子煙產品每件限量為: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ml。寄遞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菸鹼每件限量為12ml。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關於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異地限量攜帶的通告
2022年第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電子煙管理辦法》(國家菸草專賣局公告2022年第1號)的規定,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實行限量管理,具體通告如下:
煙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不得超過90個,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菸鹼不得超過180ml。
特此通告。
國家菸草專賣局
2022年11月22日
關於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限量寄遞的通告
2022年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電子煙管理辦法》(國家菸草專賣局公告2022年第1號)的規定,寄遞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等實行限量管理,具體通告如下:
一、寄遞電子煙產品每件限量為: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ml。
二、寄遞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菸鹼每件限量為12ml。
三、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四、對因技術審評、質量監督檢驗和鑑別檢測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按照屬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辦理。依法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交易主體之間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菸鹼,按照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跨境限量寄遞參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國家菸草專賣局 國家郵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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