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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有哪些規定?更正申報,多交的稅怎麼辦

  • 由 老三會計 發表于 綜合
  • 2023-01-13
簡介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

更正申報時間有限制嗎

小規模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有哪些規定?更正申報,多交的稅怎麼辦

1、小規模納稅人變更納稅期限有哪些規定?

根據關於《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為確保小規模納稅人充分享受政策,公告明確,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為確保年度內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相對穩定,同時也明確了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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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時間是什麼時候?

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賃扣除的起始時間為租賃合同約定起租的當月,截止日期是租約結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如果合租租房的個人(非夫妻關係),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範租房合同,可根據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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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所得稅法對股權轉讓收入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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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母的不動產過戶給子女,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5、納稅人更正增值稅申報表後,多交的稅款怎麼辦?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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