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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廁所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 由 廣州刑事律師陳桂雄 發表于 綜合
  • 2023-01-08
簡介人社局綜合所調查核實的情況,認為蘇某系雅某公司工程部的管理人員,其除領導安排休息外,無論是否為節假日蘇某均要上班,故其在工作崗位上上廁所時受傷,應視為在工作中受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市人社局依據上述事實和理由作出認定

上廁所回來摔倒算工傷嗎

蘇某系雅某公司職工,任工程部經理。上班期間,

蘇某上班過程中因公司廁所損壞而選擇外出離公司不遠處的地方上廁所時不慎摔倒

,後被送往某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員工上廁所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後蘇某因此次事故向市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雅某公司認為在工傷認定過程中事實爭議較大,遂向市人社局申請召開聽證會。

人社局綜合所調查核實的情況,認為蘇某系雅某公司工程部的管理人員,其除領導安排休息外,

無論是否為節假日蘇某均要上班

,故其在工作崗位上上廁所時受傷,應視為在工作中受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市人社局依據上述事實和理由

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

,後雅某公司不服,訴至法院。

員工上廁所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法院審理認為,

勞動者上衛生間是正常的生理需求,單位衛生間是工作場所延伸的合理區域,蘇某在工作崗位上廁所時不慎摔倒受傷,應為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傷。

雅某公司稱蘇某不是上班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傷,與事實不符,不予採納。

員工上廁所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評析:

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陳桂雄律師認為,勞動者在日常工作中吃飯、喝水、上廁所或者工間休息系其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與勞動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任何用工單位或個人都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衛生條件,

維護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故上述滿足勞動者正常生理、生活需要的行為應當視為“工作原因”。

員工上廁所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具體到本案,

蘇某在上班過程中因公司廁所損壞而選擇外出離公司不遠處的地方上廁所,屬於工作事務的自然延伸,其上廁所的過程中不慎摔倒受傷屬於“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依法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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