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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史談:清朝政府如何幹預對外貿易?清朝港口如何與西方通商?

  • 由 搞史人 發表于 綜合
  • 2023-01-02
簡介在面對英國時,清朝的統治者無法想象這個國家為了貿易,也就是為了商人的利益,竟然會發動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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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清朝幅員遼闊,民族眾多,大部分地區之間透過水路實現便捷的交通,極大地促進了清朝國內市場的發展,其自身足以實現大規模的生產,從而使勞動分工程度相當可觀。清朝國內市場的規模在某種程度上或許並不比歐洲不同國家市場的總和小。然而更廣泛的對外貿易可以將世界上所有其他國家的市場作為本國市場的補充,特別是如果這種貿易有相當一部分以清朝船隻運輸;這很可能會極大地促進清朝的生產,提高製造業的生產率。

透過更加廣泛的貿易,清朝自然而然就能學會其他國家正在使用的技術以及世界各地所從事的技藝和產業。自從清朝被迫開放經濟並與西方進行貿易以後,其對外貿易的體量確實在增長,同時清朝產出有大幅提高,比如出口茶葉的生產。

清朝政府如何幹預對外貿易?

清朝的貿易關稅很低,關稅收入大部分是透過國內貿易徵繳的。關稅是有,也肯定會對貿易產生影響。世界上沒有哪個中央政府曾經完全取消關稅。清朝經常禁止進口銀和銅。作為收入的來源之一,來自對外貿易的稅收對政府來說無關緊要。與對外貿易相比,國內貿易帶來的稅收更多,但是,這些稅收收入即使加起來也無法與土地稅相比,更別說GDP了。

清朝政府幹預對外貿易並不是基於貿易盈餘最大化的重商主義考慮,而是出於政治或財政方面的考慮。比如茶葉出口稅,清朝政府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開始引入這一稅種,並在戰爭結束後繼續徵收。其次是清朝統治者中的精英,具體而言就是所謂的粵海關,反覆嘗試對進口到清朝的白銀徵稅。

清朝政府官員有權干預經濟事務,他們也毫不猶豫地使用這種權力,而這種干預實際上比修正主義認為的力度更大,也更頻繁,即使這會對商人和生產者產生直接的不利影響。即使統治者和商人有機會結成夥伴關係,毫無疑問商人在合作中也屬於弱勢的一方。盛行的理念是以國家利益為重。就此而言,一直作為清朝政治中心的北京就不僅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雖然經濟中心不斷南移。

相比之下,倫敦不僅是英國的政治中心,也是當時最重要的經濟中心。政治和經濟權力交織在一起,在空間上共同集中於僅有幾平方英里的倫敦市中心。統治清朝的滿族精英顯然不是生活在商品經濟的環境中,他們不會像商人或企業家那樣看待世界。居住在北京和承德的漢人大臣也是如此。清朝政府在貿易方面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它也不認為海外貿易是非常重要的。航海時代的清朝仍然保留了部分閉關鎖國的政策。

在面對英國時,清朝的統治者無法想象這個國家為了貿易,也就是為了商人的利益,竟然會發動戰爭。清朝的統治者和商人花了很長時間才明白,政府的扶持對商人開展競爭是非常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與西方的統治者相比,清朝統治者通常有不同的優先目標,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每一本關於清朝的歷史教科書中,對於漫長的18世紀,從字面上都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清朝政府的許多法規,即便不是完全禁止對外貿易,也阻礙了對外貿易。清朝政府對來自外國的移民和清朝人向外移民都持反對態度。即使不瞭解主流自由市場經濟領軍人物觀點的人,也會認為這類措施一定會對清朝經濟產生不利影響,一定不會得到商人和生產者的熱烈歡迎。

清朝史談:清朝政府如何幹預對外貿易?清朝港口如何與西方通商?

清朝對外貿易示意圖

說得委婉些,清朝統治者並不熱衷於對外貿易和向外國商人“開放”,他們看不到“國際關係”存在的必要性。在關於清朝的每本著作中都會提到喬治·馬戛爾尼大使,他不是失敗的唯一案例。馬戛爾尼勳爵自己就提到,在他之前有過六位大使。一位來自荷蘭的大使18世紀90年代被派往清朝,也沒有取得任何成果。1816年由英國派來的阿默斯特大使也以失敗告終。

當俄國人在19世紀初從伊爾庫茨克派出一位大使,來協商清朝港口對俄國輪船的開放問題,或者允許俄國的陸路商隊進入清朝內陸,他們甚至都沒能成功到達北京。清朝沒有類似英國曆史上的干預政策。另外,即使清朝政府有過零星的干預,它也沒有達到足夠的干預頻率,從而能夠起到實效,這是因為政府認為它們可以在認為合適的任何時間進行干預。這肯定在清朝商人和“企業家”中間形成了一種惶恐不安、風險規避和謹小慎微的氛圍。

清朝貿易港口如何與西方通商?

清朝統治者特別關注其臣民與西方“蠻夷”之間的緊密聯絡,因此也力圖集中精力加以控制,如果有必要的話就完全禁止。對於傳統的朝貢體系,人們已經發現“政治至高無上的地位”,這在所謂的“一口通商”體系下甚至更加突出和明顯,以至於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被認為是清朝的大國心態在作祟。

該體系的建立以密切關注西方及其貿易為目的,強迫他們將經營活動或者至少是大部分活動集中在廣州,只能接觸特定的、經過挑選的貿易伙伴。當然,實際情況要比預想的混亂很多。走私、逃稅、貪腐、官商勾結和妥協等現象屢見不鮮。

1757年之後,廣州甚至實際上已經不是唯一一個開展中西貿易的通商口岸。澳門和廈門也有法律允許的中西方貿易,這裡西方指的是葡萄牙和西班牙。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中西方之間在清朝之外有頻繁的貿易往來,比如在馬尼拉或巴達維亞,在陸上則有與俄國的貿易。

這種將貿易集中在一個港口的觀點,對西方來講也並不陌生。西班牙和葡萄牙統治者曾嘗試透過塞爾維亞的港口以及後來西班牙的加的斯或者葡萄牙的里斯本,同其他大洲開展貿易。考慮一下清朝出口到西方的主要產品很快變成了茶葉,這些茶葉大部分來自福建,其次是廣東,但是這也不是唯一的例子。

選擇其他港口出口茶葉可能更加切實可行,比如福州,那裡同產茶區有著更密切的聯絡。選擇廣州作為通商口岸對於東南沿海的經濟發展有著相當消極的影響,在清朝實際統治下的最初十年,政府採取的政策使得貿易寸步難行,經濟遭受了很大打擊。但是清政府不願改變政策。道光皇帝個人反對開放福州同西方進行商貿往來。同時有證據表明,地方官員也有阻礙貿易的共識。茶葉只能透過陸地運輸,即只能透過陸地運往廣州,這比海上運輸更為昂貴。

塞繆爾·鮑爾從1804年至1826年一直在清朝生活,他寫下大量關於茶葉生產和貿易的資料,認為陸路運輸的價格是海路運輸價格的大約10倍。羅伯特·福瓊提到,1848年從內地運往上海的茶葉,其運輸成本平均說來是總成本的50%,而如果運往廣州這一比例將達到70%。茶葉貿易並沒有馬上轉移到上海,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竭盡所能阻止這樣做。

清朝史談:清朝政府如何幹預對外貿易?清朝港口如何與西方通商?

清朝絲綢貿易示意圖

絲綢也因基本相同的原因面臨同樣的限制。絲綢只能從廣州出口,而且需要一個小型的經紀人團體從中撮合交易。這些限制直到1842年才由《南京條約》廢除。即便如此,清政府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對運往廣州的絲綢徵稅,而不論這些絲綢實際上是被運至哪個港口。

除此之外,應政府的要求,清朝的絲綢出口在1759年—1764年被禁止,因為政府擔憂出口會危害絲綢未加工原料的供應,從而使其價格上漲。同時,清政府也害怕這些物品出口到海外會讓它失去課稅收入並喪失對絲綢行業的掌控。直到1848年,八省的稅糧也就是所謂的貢糧透過四條國內水路運輸,耗資巨大。此後,稅糧開始透過海路運輸,這項舉措減少了近65%的花費。

清朝史談:清朝政府如何幹預對外貿易?清朝港口如何與西方通商?

清朝貿易示意圖

總的來說,清政府忙於阻止與外國人聯絡過於緊密或者過於“自由”,而不是模仿西方的政策。清政府採取的方法與重商主義國家比如英國,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我們將英國商人及其涉及清朝貿易業務的公司與他們在廣州的官方貿易伙伴進行比較,造成這種區別的原因便能瞭然於胸。

誠然,僅僅關注中西關係是一種歐洲中心論的觀點。嚴格地按照數量來看,清朝與亞洲其他地區的聯絡更為重要,儘管人們已經意識到其中一些貿易,比如與印度的貿易往來,在很大程度上處於英國的掌控之中。而且,不斷擴張的大規模中西方貿易被東印度公司控制,他們往往被稱為壟斷者。

清朝商人的地位如何?

另一方面,雖然在與西方人接觸時清政府對“蠻夷”產生的“惡劣影響”心存恐懼,但是,面對西方人和西方貿易時採取的處理方式很好地說明了清政府優先考慮的目標是什麼。此外,清政府制定了許多針對所有外貿交易的限制性措施,這些措施幾乎阻礙了外來移民以及向外移民。在這方面,當時的“滿洲”情況也強不到哪裡去。

但是,讓我們著重比較為西方特許公司工作或在其庇護下的貿易商與他們的清朝貿易伙伴。首先由於存在特許狀,與清朝商人相比,和特許公司合作的西方商人在日常經營中受國家擺佈的程度要低很多。此外,特許公司能夠透過新興的資本市場與外部金融體系接軌,而清朝商人卻不得不從西方人或印度人手中借錢。鑑於清朝高昂的利率,西方人非常願意“幫助”他們的清朝貿易伙伴。

最後,與英國及荷蘭東印度公司高度協調的官僚機構相比,商人是一個脆弱組織的一部分。他們甚至吃了不少苦頭才懂得,他們並非與之打交道的形形色色的政府官員的夥伴,而僅僅是其下屬。商人的地位基本上僅比政府奴隸高一點,他們在中央政府和與之交易的西方人的壓榨下苦苦生存。而西方的特許公司無論是公司整體還是其成員,都享有商人渴望的各種貿易渠道與權利。

通常認為貪婪的專制國家並不尊重私人財產,更不用說商人的利潤了,但與這種陳詞濫調不同的是實際上清朝商人可以變得非常富有,無論他們是否活躍在國際貿易之中。1738年至1804年那些壟斷了兩淮鹽區鹽的生產、運輸和銷售的所謂“製造商”和“運輸商”,不得不支付近4000萬兩的官方苛捐雜稅,作為對帝國的貢賦。這似乎數量驚人,然而考慮到他們每年的利潤估計為600萬~700萬兩,這其實是完全可以承受的負擔。商人們還是很富裕的。

眾所周知,在18世紀的清朝,有人主要透過買賣食鹽積累了1000多萬兩白銀的資本。18世紀下半葉,揚州鹽商的總利潤估計達到2。5億兩白銀。實事求是地看,當時中央政府每年徵收的稅收總額包括所謂的附加費在內,據估計也只有5000萬~8000萬兩。或者做另外一個比較,1720年至1833年,每年透過英國東印度公司從清朝出口的商品總額從未超過650萬兩白銀。

19世紀的清朝仍然可以透過經商發家致富。張仲禮在其著作中舉了許多在19世紀末極其富有計程車紳商人的例子,來說明清朝士紳的收入。清朝當時的統治者意識到了貿易對清朝經濟的積極作用,他們肯定沒有采取系統的措施來為難貿易商。

清朝史談:清朝政府如何幹預對外貿易?清朝港口如何與西方通商?

清朝商人示意圖

無論如何,總體而言清朝商人的地位往往處於風雨飄搖之中,行政官僚的諸多規則和干預措施使得西方和清朝的貿易商之間的交易變得非常複雜,難以預料。當我們回過頭去看一口通商和中西方貿易,很可能就是其中一些極端的例子,這在大多數擁有商人“協會”成員特權的清朝商人的職業生涯中得以體現。

順便說一下,清朝商人為了獲得這種“特權”,他們不得不向政府官員支付20萬兩白銀。成為商人的一員通常被視為一種負擔而不是一種特權,他們不得不忍受要求他們上交鉅額獻金的官員的敲詐勒索,而且商人中的所有成員最終都有可能對其他成員的債務負責。

從總體上看,對商人的定位並沒有那麼容易。一方面,馬士指出商人成員為了加入“協會”被迫繳納20萬兩白銀獻金,商人成員據說總共要支付200多萬兩白銀的獻金。但另一方面,馬士又指出擁有鉅額財富的伍秉鑑僅在1834年就積累了約2600萬銀幣(600萬英鎊),和同時代的人相比,他可能是當時世界上最富有的人。馬士表示,“清朝商人非常知足”。

徐中約總體上並沒有直言不諱地否定政府的政策,但即使讀他的書也能清楚地感受到政府的干預是一種極大的傷害。郝延平在其關於19世紀清朝商業革命的著作中總結道:“商人的外債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到1829年有完全償付能力的公司一度減少到3個。”莊國土在其關於一口通商的一章結束時寫道:

清朝商人是一口通商的唯一受害者,一般的清朝商人被排除在廣州的對外貿易之外,而商人大多破產了,因為他們不得不承受政府沉重的苛捐雜稅和西方人的盤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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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商人示意圖

結束語

無論清朝商人的確切地位如何,在我讀過的關於一口通商的所有文獻中或者其他清朝對外貿易的例子中,都沒有找到任何資料可以佐證王國斌說的政府積極“促進斯密式增長”。總的來說,官員盤查“商人”,對他們施加壓力,並提醒其低下的社會地位和應具備的道德責任,這一傾向非常明顯。

無論我們是從道德還是社會方面思考,從嚴格的經濟角度看,清朝當時的政治政策、官僚作風、社會秩序和道德秩序的停滯不前,並不能積極推動貿易的發展,尤其是與西方的貿易,更不用說當時廣泛存在敲詐勒索、貪腐、無能現象,許多官員也對經濟事務缺乏興趣。之後為促進經濟現代化而努力自強並建立“官督商辦”的嘗試,使這些問題更加昭然若揭。在清朝,政府機構和政府幹預經濟事務的方式總體來說通常是問題的一部分,當然它們通常也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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