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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大棚火災燒掉多年情誼,調解主動靠前幫老夥計重歸於好

  • 由 齊魯壹點 發表于 武術
  • 2022-09-26
簡介握手言和,達成協議多年老夥計重歸於好2022年1月9日,調解員將倫某甲等4人以及丁某某請到村委,三方在完全理解和知曉其權利義務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在自由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了達成調解協議:賠償數額確認為55000元,其中倫某甲賠付25

怎麼判斷電纜是幾平方

一場大棚火災燒掉多年情誼,調解主動靠前幫老夥計重歸於好

記者 劉一諾

2021年11月16日,濰坊壽光市紀臺鎮某村村民丁某某蔬菜大棚內突發火災,將蔬菜大棚及棚內種植作物焚燬大半。壽光市消防大隊滅火後,對大棚損失進行了評估,根據評估報告,此次火災是因倫某甲、倫某乙、張某甲、張某乙共同使用管理的電纜在倫某甲棚區路段打火引起的,棚內燃燒面積達935平方米,造成丁某經濟損失約66000元。

丁某要求村委及倫某甲、倫某乙、張某甲、張某乙承擔侵權責任,賠償火災損失,三方多次協商未果,2021年12月9日,丁某某一紙訴狀將村委與昔日4位好友告上法庭。

主動靠前調解

用真心換來群眾的信任

2022年1月6日,村委收到法院傳票,通知丁某與村委以及倫某甲等4人侵權糾紛一案於1月12日開庭。村委委託壽光興源法律服務所代理該案,而該案代理人同時也是壽光市正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

代理人在走訪蒐集材料的過程中,發現該案尚有調解的希望,本著“調解優先”的原則向村委主動提出,可以透過調解的方式解決問題。村委當即向壽光市正和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提出申請。調委會派出經驗豐富的調解員受理此糾紛。

一場大棚火災燒掉多年情誼,調解主動靠前幫老夥計重歸於好

經過走訪,村委及倫某甲、倫某乙、張某甲、張某乙均同意調解。但丁某某態度強硬,認為透過訴訟程式更公平公正。調解員先後5次來到丁某某家中,從丁某某角度出發,分析訴訟對丁某某的影響。一是訴訟時間成本高。如果走訴訟程式,從開庭到判決再到執行,至少需要幾個月的時間,等賠償款到位再進行大棚修補和土地養護的話,會直接影響這一茬蔬菜的長勢和下一茬蔬菜的種植,導致損失進一步擴大。二是鄰里關係持續惡化。調解雙方都是從小玩到大的夥伴,因為一起意外火災上法庭打官司,甚至導致往後不再上門、不再說話,得不償失。三是社會影響不好。在農村,一大部分村民對“官司”的理解存在偏差,認為誰惹上“官司”誰家就是攤上大事,在村內被人議論紛紛,影響村內文明建立。最終,丁某某終於同意調解。但是為避免當面言語衝突,丁某某拒絕當面調解,同意由調解員傳達調解意見和進度。

抓住矛盾焦點

依法定責化紛止爭

調解員先採用“背靠背”調解法,分頭瞭解三方真實意願,明確矛盾焦點。

倫某乙、張某甲、張某乙認為,火災是因倫某甲對其管理範圍內的線路管理不當引起的,應該由倫某甲負責賠償丁某某的損失。

倫某甲認為該線路是由倫某甲、倫某乙、張某甲、張某乙共同使用管理,而且火災發生時,倫某甲大棚正處於閒置期,賠償責任應由倫某乙等3人均攤。

丁某某則認為,該事故的發生,村委存在管理責任,應該由村委及倫某甲、倫某乙、張某甲、張某乙共同賠償。

經過實地走訪以及到村委、鎮政府及消防部門查詢,調解員得知,該段線路確實由倫某甲等4人共同使用管理,村委嚴格按照規定定期對電纜進行檢查維護,不存在管理不當問題,此次火災主要是因為倫某甲等4人私拉線路造成的。

明確意見分歧和查實基本情況後,調解員決定分兩步走。第一步,釋明有關法律規定。調解員將倫某甲等4人請到調解室,詳細解讀有關法律規定。根據消防部門事故報告,火災的起因是因為倫某甲等4人私拉線路,4人均應承擔侵權責任,但火災起發地是在倫某甲棚區內,倫某甲因大棚閒置期,未完全盡到管理責任,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倫某甲等4人對法律規定表示認可。

第二步,協商賠償數額。在釋法基礎上,調解員主動把控調解節奏,勸解倫某甲等4人,本著損失最小化的原則,儘快協商處理才是最佳選擇。如果調解不成走訴訟程式,還需要增加一些間接費用,如鑑定費、訴訟費等,經初步估算,至少會增加10000元以上。倫某甲等4人表示願意積極賠償丁某某損失。調解員將倫某甲等4人的意見和態度轉達給丁某某,同時向丁某某釋明有關法律規定,在釋法的基礎上,調解員進一步勸說丁某某,“今日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儘快修補蔬菜大棚恢復生產是當務之急。

最後,一向倔強的丁某某主動提出可以讓步,損失也算他一份,最終將賠償金額定在55000元。三方對應承擔的責任表示認可,同時表示願意積極幫助丁某某修復大棚。

握手言和,達成協議

多年老夥計重歸於好

2022年1月9日,調解員將倫某甲等4人以及丁某某請到村委,三方在完全理解和知曉其權利義務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在自由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了達成調解協議:賠償數額確認為55000元,其中倫某甲賠付25000元,倫某乙等3人各賠付10000元,協議簽字生效後當場支付。丁某某收到賠償款後向壽光市人民法院申請撤訴。

在該案中,村委代理人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發現三方均不願當面“撕破臉”,認為該案有透過調解方式化解的希望,本著“息事無訟”的理念,主動提出調解方案,從代理人變身“調解員”,融情於法,釋法明理,以過硬的法律知識和嚴謹細緻的工作態度,止爭於訴前,得到了群眾的認可和肯定。

2022年1月11日,調解員電話回訪時,丁某某高興的說,協議簽訂當天倫某甲等4人就來到他家,主動幫他出謀劃策修復大棚,商討哪家修復土壤的肥料好,跑前跑後幫忙買農膜、買鋼絲、買草簾、修葺棚架 …出工又出力,經此一事,幾家走動的比以前更勤了,感情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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