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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單戶持有上限、明確鉅額贖回認定及處理 理財產品頻頻調整有何影響

  • 由 北京商報 發表于 武術
  • 2022-09-20
簡介為降低產品調整對投資者的影響,交銀理財相關負責人此前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實際開展投資運作時,我司根據產品的認購和贖回安排、銷售物件和偏好、投資市場的流動性狀況等因素,合理構建資產組合,確保產品在流動性風險各項相關指標上符合監管要

有什麼定期理財產品

距離《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已經4個月有餘,仍有銀行陸續按照《辦法》要求進行整改。9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期又有商業銀行對部分理財產品單戶持有上限、投資物件等內容進行相應調整,並完善理財產品說明書及風險揭示書中有關流動性風險相關內容。在分析人士看來,對投資交易管理和申購贖回階段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和調整進行披露,有利於淨值化時代理財行業更加健康、長遠地發展。

設定單戶持有上限、明確鉅額贖回認定及處理 理財產品頻頻調整有何影響

設定單戶持有上限

上海農商行9月15日釋出公告稱,根據《辦法》對部分理財產品單戶持有上限、投資物件等內容進行相應調整,規定單一客戶持有份額不超過產品總份額的50%,若超出比例,該行有權拒絕超過部分的認購以及申購申請,涉及理財產品包括XZL21059(3個月定開)、XZL20082(6個月定開)、XZL20281(1年定開)。除設定單戶持有上限外,根據市場行情變動,上海農商行還一併調整上述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費率及投資管理費率。

9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從上海農商行客服人員處獲悉,3只理財產品全稱分別為“鑫利”系列鑫增利21059期(3個月)人民幣理財產品、“鑫利”系列鑫增利20082期(6個月)人民幣理財產品、“鑫利”系列鑫增利20281期(1年)人民幣理財產品,產品目前均可在開放期內申購贖回。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3只理財產品中,有兩隻於9月19日進入產品開放期,另一隻將於9月22日開放。根據公告,下一投資週期業績比較基準分別為2。7%-3。6%、2。9%-3。8%和3。1%-4%。據客服人員介紹,目前持有份額不超過產品總份額的50%很少有客戶能達到,對普通投資者不會造成較大影響。

在此之前,該行也曾於8月分多批對XZL20050(6個月定開)、XZL20244(1年定開)、XZL21031(3個月定開)等多款理財產品的單戶持有上限等內容進行調整。

分析人士指出,該行為是遵照《辦法》進行的相應調整。《辦法》規定,單隻理財產品允許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超過總份額50%的,應當採用封閉或定期開放運作方式,定期開放週期不得低於90天(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

資深金融監管專家周毅欽認為,《辦法》對於理財產品的運作會產生比較大的影響,因此,上海農商行調整了產品要求,從根本上杜絕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超過總份額50%的情況,以減少出現流動性風險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具有較強的傳染性,同時流動性風險也可能帶來對銀行、理財公司的聲譽風險,資產折價變賣過程中的市場風險等次生風險。

頻頻調整影響幾何

據瞭解,流動性風險是指理財產品無法透過變現資產等途徑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於滿足該理財產品的投資者贖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義務的風險。

《辦法》規定,理財公司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理財產品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包括設定單一投資者認購金額上限、設定理財產品單日淨認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認購、暫停認購、設定贖回上限、延期辦理鉅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理財產品估值、擺動定價等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應對措施。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按照上述要求,不久前,浦銀理財、北京銀行等也對部分理財產品說明書或風險揭示書進行調整,包括新增拒絕或暫停接受申購、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及處理、鉅額贖回的認定及處理方式等內容。

而在5月10日《辦法》正式施行時,交銀理財、招銀理財等也在風險揭示書中“流動性風險”中增加了相關條款。為降低產品調整對投資者的影響,交銀理財相關負責人此前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實際開展投資運作時,我司根據產品的認購和贖回安排、銷售物件和偏好、投資市場的流動性狀況等因素,合理構建資產組合,確保產品在流動性風險各項相關指標上符合監管要求、符合產品合同約定。在投資者教育方面,將透過內宣和外宣平臺開展投資者教育,也將透過電話等方式及時迴應客戶關切”。

談及銀行、理財公司按照《辦法》對理財產品進行整改的意義,普益標準研究員羅唯尹認為,銀行、理財公司根據《辦法》結合自身現狀採取相應措施,對投資交易管理和申購贖回階段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和調整進行披露,有利於淨值化時代理財行業更加健康長遠的發展。

隨著“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理財產品全面進入淨值化時代,面對市場波動,銀行、理財公司如何加強產品管理、減少流動性風險?羅唯尹進一步指出,在產品投資管理方面,銀行、理財公司要提高投研能力,在產品設計階段要充分考慮標的特徵和投資者需求,審慎確定產品運作方式,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透過更優的標的選擇和投資策略降低產品淨值波動。此外,還應加強風險管理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科技賦能,加強風險監測和預警,審慎評估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的估值計價和變現能力,提高對極端條件下外部衝擊的抗壓能力。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李海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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