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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動」禁售禁放煙花爆竹不是口號 真處罰!別僥倖!
- 由 山東大小事兒 發表于 武術
- 2022-06-14
擦炮屬於煙花爆竹嗎
為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自1月13日至3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包括城區和廣大農村)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部署要求,切實維護我縣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微山縣公安局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禁售禁放工作落實地、見實效。
禁售禁
放
禁售禁放
禁售禁放
近期,昭陽派出所、夏鎮一所、
韓莊分局
、西平派出所接連查獲多起非法儲存、買賣煙花爆竹案件。
昭陽派出所
1月19日,昭陽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時,發現濱湖花苑小區一車庫內可能儲存大量煙花爆竹,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民警立即向所領導彙報該情況。派出所迅速組織辦案隊精幹力量展開調查取證。
經查,違法人員孟某某(女,32歲,高樓鄉人)將大量煙花爆竹存放於該小區車庫內,方便其非法銷售。經民警進一步細緻摸排,發現孟某某在該小區同時還租賃其他三處車庫用來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現場收繳鞭炮共計20餘萬頭,煙花50餘枚,另有銷售煙花爆竹後殘餘包裝箱100餘件。
鑑於該小區人口稠密,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果不堪設想。考慮到此情況,民警依法對現場查獲的煙花爆竹進行扣押,並轉運至安全庫房儲存,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經詢問,違法人員孟某某對其非法儲存、買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處罰決定:
違法人員孟某某被處以
行政拘留,對儲存的煙花爆竹依法全部收繳。
夏鎮一所
夏鎮第一派出所持續加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和巡查工作,1月20日,民警在轄區內開展例行巡查時,分別在磨擔街某喜鋪店內、東風路某理髮店二樓,文昌村某居民家中查獲4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
經詢問,
違法人員王某軍、李某菊、張某娥、朱某文對其非法儲存、買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處罰決定:
上述四名違法人員
被處以行政拘留
,對儲存的煙花爆竹依法全部收繳。
韓莊分局
1月3日20時許,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人李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魯DM***0的小型麵包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韓莊交警中隊查獲,現場查獲煙花爆竹一宗,後將該案移交韓莊分局處理。經清點,被查獲的鞭炮有:小金魚炮四十七箱每箱16盒、七匹狼擦炮四十九箱每箱20盒、每掛5000頭的滿堂紅鞭炮三箱每箱5掛、每掛500頭的滿堂紅鞭炮四箱每箱60掛、每掛200頭的滿堂紅鞭炮九箱每箱120掛。
辦案民警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將嫌疑人李某傳喚到案,經詢問,李某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事實供認不諱。
處罰決定:
目前,違法人員李某已被依法行政處罰,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收繳。
西平派出所
1月16日,西平派出所在巡邏檢查時,查處一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電動三輪車,現場查獲非法運輸煙花36箱。
處罰決定:
目前,違法人員魏某已被依法行政處罰,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收繳。
微山公安提醒
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會嚴重汙染我們的環境,而且極易引發火災事故,造成安全隱患。微山公安將不斷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力度,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確保嚴管嚴控工作高壓態勢。請大家依法遵守禁放相關規定,不要以身試法。
END
編輯:劉利娟
稽核:範秀軻 張凱
簽發:張亞峰
【來源:微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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