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武術

一年“盜”走60億元,網路文學盜版太猖狂!

  • 由 新華社 發表于 武術
  • 2022-06-02
簡介另一方面,網路文學侵權成本低,跟音樂或影片相比,文字作品的檔案儲存介質佔用空間小,基本上沒有伺服器頻寬的壓力,因此盜版成本非常低廉,且盜版檔案的遷移也十分方便,新的盜版站點和APP不斷出現

筆趣文學閣是筆趣嗎

一年“盜”走60億元,網路文學盜版太猖狂!

一年“盜”走60億元,網路文學盜版太猖狂!

3。8億名讀者、1400萬名作者、1600餘萬種作品……近年來,我國網路文學蓬勃發展,但也深受盜版之害。業內調查顯示,2018年,網路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隨著網際網路和新媒體技術不斷髮展,網路文學侵權盜版花樣翻新,打擊盜版就像“打地鼠”遊戲,打掉一個,又出現一個。問題出在哪裡?如何遏制愈演愈烈的盜版之風?

“打不死的筆趣閣”現象令從業者無奈

“筆趣閣”是早年“知名”的盜版小說閱讀平臺,靠作品的免費閱讀吸引了大量使用者與流量,後被依法處理關停。然而,此後諸多新開設的盜版網站,掛靠“筆趣閣”之名,企圖藉此吸引盜版使用者的關注。

閱文集團CEO吳文輝說,針對冠以“筆趣閣”之名在各大應用市場傳播侵權盜版的行為,閱文集團高度關注,僅2017年至今,就針對性處理了近百起與該名稱相關的侵權盜版行為。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網際網路上仍有大量以“筆趣閣”或類“筆趣閣”命名的閱讀平臺。以百度搜索為例,輸入“筆趣閣”能夠顯示出上百家小說閱讀網站。

據瞭解,這些盜版平臺的侵權模式“花樣百出”。“從一開始的盜版網站抓取內容,到現在的搜尋引擎、瀏覽器、論壇、網盤、應用程式商店以及貼吧、微博、微信等多種傳播方式,聚合、轉碼等多種侵權方法相結合,自媒體賬號以及H5小程式開始成為盜版網路文學新的集散地。”掌閱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吳迪告訴記者,透過對網際網路平臺上流量巨大的“筆趣閣”平臺進行監測,共計發現侵權小說多達35569本。

“一個盜版網路文學站點倒下的同時,能夠裂變出幾個新的盜版站點,如同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江西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副院長顏三忠說。

這一現象,讓從業者頗感無奈。據網際網路研究機構艾瑞諮詢的資料顯示,2018年中國網路文學整體盜版損失規模為58。3億元,網路文學的盜版損失佔到了同期市場規模的58。3%,遠高於數字音樂的5。9%和網路影片的14。3%。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認為,海量盜版平臺非法傳播網路文學作品,不僅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也擾亂了網路文學行業秩序,不利於行業的正常發展。

技術發展讓打擊盜版遇上“新難題”

隨著IP價值凸顯,網路文學也成為盜版的“重災區”。

為了打擊網路侵權盜版,自2005年開始,國家版權局等有關部門連續14年開展“劍網行動”進行專項治理,雖然網路版權環境明顯好轉,但盜版平臺仍然層出不窮,原因何在?

業內人士透露,打擊網文盜版存在“三大難”:

一是根除難——一方面,體系化規模化的利益鏈條,如中小型盜版網站與廣告聯盟等,使得侵權盜版行為有利可圖;另一方面,網路文學侵權成本低,跟音樂或影片相比,文字作品的檔案儲存介質佔用空間小,基本上沒有伺服器頻寬的壓力,因此盜版成本非常低廉,且盜版檔案的遷移也十分方便,新的盜版站點和APP不斷出現。

二是取證難——盜版朝隱蔽化、地下化發展,如出現聚合轉碼類盜版網文APP等,侵權盜版者將主要人員及伺服器均設置於境外,用以逃避國內監管與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已經形成了搭建網站、購買軟體、獲取廣告、宣傳推廣、資金結算的‘一條龍’產業,組織成員分別掌握不同的專業技能,分工協作、跨省跨地域流動,非常隱蔽。”顏三忠說。

三是維權難——訴訟程式繁瑣,且訴訟週期長,權利人打官司需要消耗很大的成本和精力。記者瞭解到,在判賠力度方面,雖然各級人民法院近年來均給予網路文學侵權案件更高的關注,並且陸續產生了一批較高判賠的司法案例,但整體網路文學侵權案件的判賠數額,仍不足以彌補權利人的損失,加之漫長的訴訟週期,整體上難以給侵權人造成實質壓力。

吳迪認為,盜版平臺海量、侵權形式多樣、平臺主體無法確定或確認主體後發現為借殼公司等,都為打擊網文盜版帶來不小的難題,侵權者又常常打著技術中立的幌子,濫用“避風港原則”以逃避打擊。

嚴懲“掛羊頭賣狗肉”“用馬甲做盜版”行為

侵權盜版一直是威脅整個網路文學行業的毒瘤。在業內人士看來,想要從根本上杜絕盜版,推動網路文學產業的長遠發展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張洪波表示,網路文學作品的出現顛覆了傳統文學作品的發表、傳播和複製方式,而我國對於網路文學作品著作權保護的相關法律還相對滯後。需要加快立法程序,儘快完成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改,加大對侵權盜版行為的處罰力度和侵權成本。

據瞭解,2016年,國家版權局釋出了《關於加強網路文學作品版權管理的通知》,明確了兩類網路服務商在版權管理方面的責任義務,並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對規範網路文學版權秩序具有重大意義。

業內人士呼籲,希望版權監管部門持續監督通知的實施情況,要求第三方網路服務商主動遮蔽和刪除盜版侵權連結,禁止廣告聯盟向黑名單上的侵權網站投放廣告,切斷盜版網站的利益來源。

此外,專家認為,應加大司法機關查處網路侵權盜版力度。對侵害著作權作品數量較多、社會影響較大的網路平臺企業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嚴懲分享平臺“掛羊頭賣狗肉”“用馬甲做盜版”的現象,使侵權盜版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打擊侵權盜版還要靠行業自律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吳文輝呼籲作家、產業鏈各方協同合作,在網路文學行業內部,建立暢通、健全、良性的溝通環境。

記者史競男、袁慧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