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武術

外地務工受傷致高位截癱,法官多方協調請專家跨省上門鑑定

  • 由 長江日報 發表于 武術
  • 2022-05-30
簡介用人單位認為徐某的傷殘情況發生變化,向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申請複查鑑定,該委員會受理後會通知徐某到防城港指定的醫院做當面檢查

低位截癱能鑑定幾級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12月9日訊(記者耿珊珊 通訊員楊蘭 吳崢崢)

今年51歲的徐某,在廣西務工時受傷導致高位截癱,因為鑑定問題一直沒有獲賠。

12月9日長江日報記者獲悉,為解決徐某異地鑑定的難題,武漢市青山區法院跨省邀請專家千里赴鄂,徐某終於拿到鑑定結論書,並與用人單位順利調解,用人單位答應給予63萬元賠償金。

2015年1月25日,年關將近,正在廣西防城港市務工的45歲徐某突然被起重機吊起的鋼板脫落砸中,導致頸椎損傷並高位截癱。

後經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徐某受傷為四級傷殘、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但用人單位某勞務工程有限公司對鑑定結果不服,僅支付了部分醫藥費後未按照工傷待遇進行賠償。

2016年6月3日,徐某回湖北大悟縣老家休養。2018年提起勞動仲裁。2020年11月18日,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做出仲裁裁決書,但雙方均不服,用人單位先訴爭至武漢市青山區法院,徐某後訴爭至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

2021年1月26日,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裁定將案件移送武漢市青山區法院審理。青山區法院作出裁定書,合併審理兩案。用人單位認為徐某的傷殘情況發生變化,向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申請複查鑑定,該委員會受理後會通知徐某到防城港指定的醫院做當面檢查。但徐某的身體狀況無法支援其到防城港進行檢查,一時間,案件陷入僵局。

“勞動能力鑑定不同於傷殘鑑定,按照法律規定,應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徐某的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均是在防城港做的,且用人單位在向我院立案之前已經向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了複查鑑定並被受理。”承辦法官胡勝介紹,這樣一來,雖然案件移送到了武漢,而徐某隻能到防城港去做鑑定,但是徐某現在癱瘓在床無法前往,這就是難題所在。

為解決徐某異地“鑑定難”現實困境,胡勝主動作為,作了一個“麻煩”的決定——請廣西專家來湖北異地鑑定。

異地鑑定涉及多個部門的協調,胡勝法官多次與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用人單位、大悟縣政府及徐某所在的村委會電話及微信溝通,協商異地鑑定的方案。

2021年5月12日,大雨,工作人員及專家組耗時12小時終於到達大悟縣徐某的家中,最終完成了檢查。

2021年7月,徐某終於收到防城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複查鑑定結論書,鑑定其為四級傷殘,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用人單位對鑑定結論不服,又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對徐某進行勞動能力再次鑑定。

胡勝法官再次出面向用人單位協調,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出資包車帶徐某前往廣西南寧做再次鑑定面檢。

今年11月,徐某和用人單位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2021年年底及2022年6月分兩次支付各項費用合計63萬元,並約定了違約條款。

“從出事到現在已經6年了,如果沒有青山區法院的幫助,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拿到調解書後,徐某激動落淚,連聲道謝。

法官胡勝介紹,徐某單身一人,為了保障徐某今後的生活,賠償款到賬後,將由徐某所在的村集體進行資金監管,幫助徐某,讓他今後的生活有保障。

【編輯:劉豔】

更多精彩內容,請在各大應用市場下載“大武漢”客戶端。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