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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舊案:一件記入史冊的悍妻殺妾案,讓人為妾室的遭遇感到憤慨

  • 由 冷眼侃史 發表于 武術
  • 2022-04-26
簡介今天的這單生意有點奇怪,說是替泗州知州掩埋暴斃的妾室朱氏,可幾人等到了天黑,還是沒見棺材被運來

明朝王爺的妾室叫什麼

明孝宗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的一個夜晚,泗州(古地名,大概位於今安徽省宿州市境內)知州許弼的府邸,一具草草打造的棺材被人抬了出來。等待在門口的馬車,匆忙地搭著棺材駛出了城外。伴隨著車輪吱嘎,吱嘎的聲音,又是一個生命的消亡。

泗州城外,幾個替人安葬死者的人圍在一起烤火。今天的這單生意有點奇怪,說是替泗州知州掩埋暴斃的妾室朱氏,可幾人等到了天黑,還是沒見棺材被運來。一般的葬禮,都在白天進行。今天這件反常的事,讓幾人覺著奇怪,開始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

明朝舊案:一件記入史冊的悍妻殺妾案,讓人為妾室的遭遇感到憤慨

就在幾人討論時,一輛馬車載著一具棺材緩緩地駛來。幾人匆忙上前,幫著將棺材卸了下來。誰都想著趕緊埋葬了死者,好早點回家。突然,棺材中傳出響動,很明顯棺材中的人還活著。眾人七手八腳地打開了棺材,棺材中女子的慘狀讓見慣了死者的幾人嚇得不輕。

棺材中的女子正是泗州知州許弼的妾室朱氏,只見她的腹部壓著大石頭,脖子裡帶著明顯的勒痕。最慘的是,朱氏的口鼻中塞滿了羊毛。此刻朱氏已經奄奄一息,幾人趕緊將朱氏救了出來。

很明顯,朱氏遭到了非人的虐待。朱氏的悽慘遭遇,讓幾個吃殯葬飯的人憤慨不已。考慮到泗州知州好歹也是地方父母官,在當地替朱氏討個說法肯定困難重重。幾人略一合計,決定將此事直接告發到隸屬中央的刑部。

明朝舊案:一件記入史冊的悍妻殺妾案,讓人為妾室的遭遇感到憤慨

刑部很快查明瞭真相,朱氏受到的虐待遠比大家看到的還要悽慘。泗州知州許弼的妻子孫氏是遠近聞名的悍婦,妾室朱氏懷孕三個月後,被孫氏知道了。孫氏嫉妒妾室有孕,先是用毒藥毒殺朱氏。誰知朱氏命大,逃過了一劫。見暗的不行,孫氏直接來強硬的。她帶著大鐵椎逼著朱氏自縊,否則就要敲碎朱氏的腦袋。

被逼無奈的朱氏只好選擇自縊。在朱氏氣息漸弱時,孫氏用羊毛塞滿了朱氏的口鼻。光這麼做,孫氏還是不解恨,她又用大石頭壓在了朱氏的腹部。

案情非常簡單,孫氏也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孫氏幾乎害死了朱氏,差點造成一屍兩命的慘案。如此惡性的案件,如何判決讓刑部的官員犯了難。刑部的官員上奏明孝宗,請求從重處理孫氏。

明朝舊案:一件記入史冊的悍妻殺妾案,讓人為妾室的遭遇感到憤慨

明孝宗特意下令,從重處理孫氏,打孫氏八十大板,然後強行和泗州知州許弼離異。你沒看錯,這個判決是記錄在《明實錄》中的內容,正妻毆打妾室幾乎致死的惡性案件,在皇帝的特意干涉下,從重判決的結果也只不過是多打幾下板子而已。

這種結果的出現,是因為在明朝時期,正妻和妾室的社會地位有很大不同。在古代妾室分為三大類共六種。

第一類是和新娘有血緣關係的妾室,分別是:媵妾、副室、偏室等。

第二類是經過正規儀式納的妾,這種妾叫偏房。

第三類是未經過正規儀式納的妾,這些叫陪房或通房丫頭。

明朝舊案:一件記入史冊的悍妻殺妾案,讓人為妾室的遭遇感到憤慨

這些妾室在家中地位略有不同,但她們的地位都遠遠低於正室。而且這些妾室死後都不允許和丈夫合葬,只有正室和續娶的繼室才有資格和丈夫合葬。合葬的規矩是“左髮妻,右繼室”。

在丈夫、妻子和妾室共同生活中,如若發生矛盾,產生鬥毆等情況,明朝的律法是這麼規定的:

其夫毆妻,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須妻自告乃坐。先行審問夫、婦,如願離異者,斷罪離異;不願離異者,驗罪收贖。至死者,絞。毆傷妾至折傷以上,減毆傷妻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妻毆傷妾,與夫毆妻罪同。亦須妾自告乃坐。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丈夫毆打妻子,如果不是重傷,不用處理。如果是重傷以上,要比普通人鬥毆罪減二等。毆打妻子致死者,絞刑。丈夫打傷妾室,罪行比打傷妻子減輕兩個等級判決。丈夫打死妾室,打一百板子,發配三年。妻子打傷妾室,參考丈夫毆打妻子的例子判決。

從明朝律法的規定來看,居然縱容丈夫打妻子、妻子打妾室。只要不是打成重傷,朝廷一律不管。打成重傷後也只不過是打幾下板子了事。律法的規定是一回事,案件的實際判決的時候還要考慮其他因素。最終這些毆打妾室的案件可能不了了之。這些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讓妾室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證,這也註定了這些妾室悲慘的命運。

無獨有偶,在明憲宗時期也發生過一件官員妻子打死多個侍妾的事情。當時的案件也驚動了明憲宗,最終案件處理的結果也讓人感覺很不公平。

明朝舊案:一件記入史冊的悍妻殺妾案,讓人為妾室的遭遇感到憤慨

明憲宗時期的左侍郎楊宣,妻子王氏。王氏在家毆打死十多個侍妾,偷偷埋在自家花園。此事後來被東廠察覺。王氏被逮捕後,因為王氏是誥命夫人,刑部按照律條判定王氏打板子,但王氏可以繳納罰款,免除刑罰。明憲宗知道此事後,特意下令,即便王氏是誥命夫人,也必須要執行刑罰,不能繳納罰款了事。最終王氏被打了五十下板子。

明朝的這兩起案件,都反映出了官宦人家妾室地位的悲慘,以及她們所要面對的生活。這是兩起皇帝親自過問,要求嚴厲處罰的案件。最終也是不痛不癢的打板子了事。如若不是皇帝施加的壓力,估計這些害死妾室的“正妻”可能連板子都不用挨,說不定交罰款就可以了事。

案件中的人們的對此事的看法,也能說明在明朝時期類似情況的嚴重程度。在《萬曆野獲編》中,作者沈德符針對左侍郎楊宣妻子王氏打死十多個侍妾,捱了五十板子的事,在文中感嘆道:如果現在還能依照此案,嚴厲處置正室,那麼那些官宦人家的正妻也就不敢恣意妄為了。

明朝舊案:一件記入史冊的悍妻殺妾案,讓人為妾室的遭遇感到憤慨

從這段《萬曆野獲編》作者的感嘆,明顯能感覺出,在明朝時期正室毆打妾室致死這種事,打板子已經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了。作者字裡行間表達出,很多官宦人家的正妻,確實使用殘酷的手段對待妾室。這也反映出了那個年代妾室真實的處境。

每個時代都是每個時代的特色,站在今天的角度來看。明朝時期,正妻殘酷對待妾室的兩起案件,可能判決很不公平,但在那個年代,這可能符合當時人的思想意識。

我是解讀古代案件的冷眼,歡迎各位朋友關注我。我們一起,從歷朝古案中探尋古人生活的細枝末節。

參考資料:《明實錄》、《萬曆野獲編》、《大明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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