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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日前出臺 公務交通補貼分六檔

  • 由 讀點散文 發表于 武術
  • 2022-03-29
簡介將建立北斗定位車輛資訊管理系統方案提出,市直單位、縣(市、區)直單位改革後保留的機要、應急和接待等公務車輛,除必須配備到部門外,集中起來建立服務平臺,實行統一管理,並建立統一的北斗定位車輛資訊管理系統

市直和縣直待遇一樣嗎

記者昨日從市車改辦獲悉,《漳州市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出臺。

市直單位保留公車總量不超140輛

方案明確提出,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應根據工作性質和任務,合理保留機要通訊、應急、調研和接待等用車數量,其中調研和接待用車按不超過現有的35%保留。其他市直、縣(市、區)直各單位用車數量按以下原則保留:

市直單位採取總量控制的原則保留車輛,不超過140輛。

縣(市)常住人口30萬人以下(含30萬人)的和30萬人以上的,縣(市)直單位保留車輛總數分別不超過40輛和45輛。區農業人口10萬人以下(含10萬人)的和10萬人以上的,區直單位保留車輛總數分別不超過35輛和40輛。

對鄉(鎮)常住人口5萬人以下(含5萬人)的和5萬人以上的,每個鄉(鎮)保留車輛總數分別不超過2輛和3輛。每個街道按不超過2輛保留。對個別鄉(鎮、街道)確因地理環境較為複雜,或常住人口達10萬人以上的,可允許增加1輛。

漳州開發區參加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常山開發區、古雷開發區、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高新區保留車輛列入市直單位進行統籌。縣(市、區)屬的其他重點開發區(工業園區)列入縣直單位進行統籌。

將建立北斗定位車輛資訊管理系統

方案提出,市直單位、縣(市、區)直單位改革後保留的機要、應急和接待等公務車輛,除必須配備到部門外,集中起來建立服務平臺,實行統一管理,並建立統一的北斗定位車輛資訊管理系統。服務平臺兩年內建設到位。

與此同時,執法執勤部門保留車輛比例,原則上市本級(含駐各地的省管單位)、縣(市、區)以下(含駐各地的省管單位)保留執法執勤用車數分別不超過原編制數的60%、70%。若超過上述保留比例的車輛,每多保留1輛車,每年按5萬元扣減部門公務交通補貼。保留車輛比例超過90%的部門,不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此外,對長期固定搭載特殊專業技術裝置的專用車輛,原則上市本級(含駐各地的省管單位)、縣(市、區)以下(含駐各地的省管單位)保留車輛數分別不超過原編制數的50%、60%。

取消的車輛可面向社會公開拍賣

為規範公務用車處置,方案提出,除核准保留的車輛外,其他公務用車一律取消。取消的車輛,部分評估後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拍賣;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未能及時處置的車輛,設立過渡性車輛服務中心或社會化車輛租賃公司的方式,按市場化運作,提供有償服務,政府不得為其提供財政性補貼。

對於保留的公務用車,各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的編制和標準,車輛配備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

公務交通補貼分為六檔

公車改革後,將實行公務交通補貼制度。行政區域(城區或規定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統一納入財政預算,在交通費中列支,隨工資按月發放。

具體補貼標準為: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正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副處級每人每月920元,正科級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級每人每月58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記者邱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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