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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干擾搜尋排名,誤導網民!“萬詞霸屏”等網路黑灰產如何治理

  • 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武術
  • 2022-03-28
簡介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萬詞霸屏”是比較典型的網路黑灰產業,如果不加以管理,將使搜尋引擎這類基本網路設施上的內容日益失真,消費者將無法透過搜尋獲得準確、真實的資訊,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從長遠看,將危害我國網際網路產業發

組詞霸什麼

本文轉自:中國經濟週刊

《中國經濟週刊》 記者 郭志強| 北京報道

3月15日,央視315晚會曝光上海頂匠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為客戶製作“萬詞霸屏”以操縱網路搜尋結果,違規操縱搜尋引擎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浮出水面,輿論譁然。

消費者想確定某公司口碑是好是壞,經常會在網際網路的海量資訊中,依據搜尋結果、使用者評價以及一些文章、資訊等,進行綜合判斷。然而殊不知,一種名為“萬詞霸屏”的技術,透過對上萬個海量關鍵詞的設定,讓使用者在搜尋時,被推廣公司始終能排在前面。

3月23日,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明濤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萬詞霸屏是使用者在搜尋某些關鍵詞時,原本靠搜尋演算法自動呈現的搜尋內容受到惡意干擾,湧入部分被人為影響的內容,屬於損害消費者權益、經營者利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接受媒體採訪時也指出,網路黑灰產業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等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也汙染了網際網路生態,進而對社會秩序產生嚴重危害,成為亟須治理的難題之一。

惡意干擾搜尋排名,誤導網民!“萬詞霸屏”等網路黑灰產如何治理

3月15日,央視315晚會曝光網際網路利用“萬詞霸屏”操縱網路搜尋結果的現象圖片來源:央視315晚會影片截圖

圖片來源:央視315晚會影片截圖

全國湧現多起“萬詞霸屏”訴訟

網際網路發展異常迅猛,而寄附在網際網路肌體之上的“黑灰產”也如毒瘤般增大,危害整個網際網路生態。

陳明濤表示,為了左右搜尋結果、誤導網民,網路充斥大量垃圾資訊,讓網民難斷真假。一些看似可以信賴的資訊,卻被一些依附於搜尋引擎產業的企業暗中操縱謀取利益。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梳理公開資訊發現,自2021年起,多起類似“萬詞霸屏”的惡意干擾搜尋引擎的訴訟進入公眾視野,引發外界廣泛關注。

2021年4月,北京海淀法院公開審理原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一優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涉“搜尋引擎最佳化”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該案中,雙方就是否存在競爭關係、被告是否實際實施了點選目標網站從而提高網站點選量的被訴行為等行為是案件主要焦點。

2021年12月,因認為被告深圳市我愛網路技術有限公司透過設定廣告任務釋出平臺等行為,幫助使用者製造虛假點選資料、擾亂排序結果,北京海淀法院對原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與前述被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登報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及合理開支5萬元。目前,該案正在上訴中。

今年3月初,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利用“萬詞霸屏”技術干擾搜尋引擎演算法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被告蘇州閃速推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告賠償原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275。3萬元。該案也被業界稱為“全國萬詞霸屏生效裁判第一案”。

為了淨化網路環境,自2018年以來,國家相關部門一直在開展“淨網”行動、“清朗”行動等,其中非法刪帖、黑公關是重點整治物件。然而重拳整治之下,一些口碑營銷公司仍在偷偷幹著諸如“萬詞霸屏”等一些見不得光的買賣。

那麼,產生“萬詞霸屏”等不正當市場競爭行為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這類網路黑灰產業行為寄生於行業內的其他合法經營者,屬於競爭法意義上的‘搭便車’‘不勞而獲’行為。”陳明濤認為,當前中國網民數量已超過10億,巨大的市場必然會吸引更多不法分子的注意。不法分子透過各種途徑攫取利益的方式較多,網路黑灰產業盤踞其中,其中還涉及一定的技術手段,會導致治理難度的增加。

3月23日,上海交通大學講席教授、智慧財產權與競爭法研究院院長孔祥俊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搜尋引擎經營者的角度,其必須持續為使用者提供公正、客觀、準確的搜尋結果,否則就可能被市場淘汰,被使用者放棄。而類似‘萬詞霸屏’這樣的行為,惡意干擾搜尋結果,實現其所謂的效果,會對搜尋引擎的產品模式造成巨大傷害。”

陳明濤坦言,這類行為更大的危害在於對競爭秩序的擾亂。合法經營者原本可透過提升服務質量、穩紮穩打提高網站內容、依託搜尋場景將最好的內容呈現給使用者。但是,“萬詞霸屏”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打亂了原有的競爭秩序和健康的內容生態。

惡意干擾搜尋排名,誤導網民!“萬詞霸屏”等網路黑灰產如何治理

如何打擊網路黑灰產業?

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萬詞霸屏”是比較典型的網路黑灰產業,如果不加以管理,將使搜尋引擎這類基本網路設施上的內容日益失真,消費者將無法透過搜尋獲得準確、真實的資訊,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從長遠看,將危害我國網際網路產業發展,也不利於當前網路清朗空間的構建。

今年3月1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於原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蘇州閃速推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的判決,引起法律界廣泛關注,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全國萬詞霸屏生效裁判第一案”。

孔祥俊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該案對於全國網路黑灰產業監管治理有深遠意義,類似“萬詞霸屏”這類網路黑灰產業利用新技術手段進入新領域,及時的司法表態定效能夠有效遏制這類不正當競爭行為,這是行業最前沿的動態。

陳明濤也認為,該案具有非常好的示範作用,對於打擊遏制網路黑灰產業具有典型意義。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梳理公開資訊發現,近年來,打擊“黑灰產”是網際網路企業面臨的共同問題。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網際網路十大典型案例中,4個都是網路平臺打擊網路“黑灰產”的案件,打擊網路“黑灰產”的趨勢正在形成。

針對網路“黑灰產”的治理,近年來網信辦出臺了多項規定,從《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論壇社群服務管理規定》到《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從《反不正當競爭法》到《電子商務法》,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監管日益精細化。比如,禁止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非法牟利,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基於錯誤價值取向有選擇地刪除、推薦跟帖評論,不得利用軟體、僱傭商業機構及人員等方式散佈資訊等。

對於從法律層面完善相關治理,陳明濤說:“前段時間,《反不正當競爭法》司法解釋的出臺,從司法角度很好地對新型案件進行了釐清和規制。各地在司法裁判時要勇於對新型別案件‘劃範圍’‘立規矩’,這非常重要。特別對技術相對複雜領域中的較新產業來說,這尤為重要。”

孔祥俊表示,“從立法角度來說,相關法律規定為治理‘黑灰產’提供了更完善的指引。我們看到目前監管部門對於刷量、控制輿情等行為已經有了一些指引,期待後面出臺更多更完善的規範。從行政執法角度來說,執法部門應加強介入網路‘黑灰產’治理。”

責編: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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