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武術

想改名字有何條件?一生只能改一次?五種不能改名的情況是怎樣的

  • 由 聽訟網 發表于 武術
  • 2022-02-08
簡介2、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改什麼條件填空

今天遇到朋友諮詢,改名字派出所不同意,是不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這裡就簡單地聊一聊想改名字要滿足什麼條件、一生能改幾次、以及五種不能改名的情況。

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則寫明,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想改名字有何條件?一生只能改一次?五種不能改名的情況是怎樣的

雖然姓名權是每一位公民的權利,但是公安機關為了戶籍管理和社會關係的穩定,對更改姓名是從嚴把握的,所以改姓名確實不容易,尤其是成年人想改名,有一種年紀越大改名越麻煩的說法,倒也不是空穴來風。那麼上文說到的可以依照規定改變姓名,依照的是哪些規定呢?

如果要更改姓氏,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因血緣關係成立,變更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雙方姓氏的;

(二)因收養關係成立,變更為養父姓氏或者養母姓氏的;

(三)因收養關係終止,恢復收養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關係成立,變更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關係終止,恢復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復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變更為繼父姓氏或者繼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雙方姓氏的;

(八)因入贅關係成立,男方變更為女方姓氏的;

(九)因入贅關係終止,男方恢復原姓氏的;

(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想改名字有何條件?一生只能改一次?五種不能改名的情況是怎樣的

至於名字,則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可能造成性別混淆誤解、或者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資訊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7、與社會知名人士、聲名狼藉人士乃至通緝犯姓名相同的;

8、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它特殊原因的。

想改名字有何條件?一生只能改一次?五種不能改名的情況是怎樣的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是公安機關無合理依據不允許公民更改姓名,那麼就屬於侵犯公民姓名權的行為,公民可以循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至於五種不能改名的特殊情況:正在進行民事糾紛不可,因為會影響後續處理結果;收監服刑期間不可,影響刑罰時間;在校的大中專學生不可,畢業證不便發放;個人信用有嚴重不良記錄不可;以及改名字之前,更改過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也不可再更改姓名。

總而言之,想要改名字還是有諸多要求的,理由不充分的很可能被駁回申請,雖然我國法律對於能改幾次名沒有做限制,但透過實踐,建議還是隻修改一次,否則可能會給生活及相關工作人員造成很多不便。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