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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女方可以要回撫養權

  • 由 王彪律師講堂 發表于 武術
  • 2021-10-27
簡介夫妻離婚,財產等身外之物怎麼分比較好辦,難辦的是孩子撫養權歸誰,孩子既是父親的也是母親的,誰都不願意放棄孩子,難題就交給了法院,法院通常會從孩子的年齡、孩子的意願、父母雙方經濟情況等方面著想,孩子2週歲以下還處於哺乳期,身體發育還需要母親,

女方沒有經濟來源離婚孩子判給誰

以前的老話說: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過去的人認為毀壞別人婚姻的罪孽比拆掉十座寺廟還大,如果哪家夫妻吵架,他們都是勸和不勸離,因此以前的離婚率都低到塵埃裡,而現在的夫妻,不用別人拆散,自己就能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離婚。民政部調查了

1987

-2017

年的離婚率,發現

1987

年離婚數量有

58。1

萬對,到

2017

年,離婚數量就變成了

437。4

萬對,短短

31

年,離婚率上漲

6。53

倍!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女方可以要回撫養權

夫妻離婚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前者是雙方達成一致自願和平離婚,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後者是對於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達不成協議的,只能透過法院來調解。

夫妻離婚,財產等身外之物怎麼分比較好辦,難辦的是孩子撫養權歸誰,孩子既是父親的也是母親的,誰都不願意放棄孩子,難題就交給了法院,法院通常會從孩子的年齡、孩子的意願、父母雙方經濟情況等方面著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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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歲以下還處於哺乳期,身體發育還需要母親,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母親,除非是以下兩種情況,

2

週歲以下的孩子判給父親,

1

、母親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2

、母親有撫養條件卻不盡撫養義務。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女方可以要回撫養權

2

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從父母雙方經濟情況、生活環境、跟孩子的親密度等多方面考慮。大部分情況下,

2

週歲的孩子還是母親照顧得比較多,親密度也更深,父親想要爭取孩子,有利條件是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失去生育能力;母親還有其他孩子,而自己沒有其他孩子;孩子跟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有幫忙撫養孩子的能力。

8

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考慮孩子本人的意見,孩子要跟父母中的一方過,且這一方有撫養能力,法院就會判孩子跟他過,沒有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需支付孩子撫育費一部分或者全部,直到孩子年滿

18

週歲為止。

案例分析:

1994

年,丈夫王某和妻子張某結婚,

2000

年兩人因性格不合離婚,張某沒有固定經濟來源,

4

歲的兒子被優先判給丈夫,張某因沒有固定收入,撫育費金額按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的

20-30%

的比例給孩子支付撫育費。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女方可以要回撫養權

張某離婚後為了增加收入開一家餐館,由於她勤奮努力,生意逐漸紅火起來,經濟情況變得好轉,而王某沉迷上賭博酗酒,喝醉了酒就家暴兒子,張某得知後為了兒子成長,決定要爭取回兒子的撫養權,那麼離婚時孩子被判給男方,女方還能要回孩子撫養權嗎?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判給一方,但不代表撫養權永遠不會變,另一方可以變更撫養權,張某可以先去和王某協商,如果王某同意,就自動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如果王某不同意,她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張某不能隨便提出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除非王某有以下

4

種情況:

1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

3

、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女方可以要回撫養權

王某酗酒賭博、家暴孩子,屬於不盡撫養義務並且涉嫌虐待孩子,長時間下去不利於兒子的身心健康,很可能導致兒子以後也染上這些壞毛病,而如今的張某已經有了經濟來源,兒子也願意跟著她,他們母子生活在一起,有利於孩子更好的成長。張某就將王某對兒子實施家暴的證據提交給法院,主張變更撫養權,法院經過審理,最終支援張某變更撫養權。

離異家庭成長的孩子,通常比較早熟,別的孩子還在玩耍階段,他已經知道如何討好大人開心。如果家長不及時注意孩子的心理變化,他們還容易缺乏安全感、自卑無助,遇到困難不敢告訴父母,一直將這種情緒帶到長大成人。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女方可以要回撫養權

父母有義務給孩子創造一個溫馨的家庭,如果做不到也不要鬧得雙方下不了臺,在孩子面前要給彼此一個面子。離婚後,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應好好對待孩子,如果再次傷害孩子,無異於在他傷口上再撒一把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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