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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醉酒朋友開車送自己,車禍致殘誰擔責?

  • 由 浙法傳媒 發表于 武術
  • 2023-01-16
簡介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王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且搭乘小李在道路上行駛,因操作不當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小李受傷,小王負事故全部責任,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醉酒被打報案有用嗎

明知道朋友喝了酒,還要求對方開車送自己回家,結果出了事故造成自身傷殘,賠償責任該如何劃分?近日,龍游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因搭乘“酒駕車”引起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龍游小夥小王、小李、小張是好朋友。2020年年底,為慶祝朋友生日,幾個人相約出去聚會,聚餐過程中均喝了酒。聚餐結束後,大家本已安全到達酒店,小李卻臨時提議要小王送自己回家。

小王雖然喝了五六瓶啤酒,但自覺狀態不錯,便駕車送小李、小張回家。不料途中發生了翻車事故,三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

事故發生後,周邊群眾報了警。小李因傷勢較重,被送往醫院搶救,花費醫療費16萬餘元,經鑑定構成九級傷殘。事後,龍游縣交警大隊認定小王醉酒駕駛、操作不當,負事故全部責任。小王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因雙方未就醫療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達成一致,不久前,小李又將小王訴至龍游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類經濟損失共計40餘萬元。

小李稱,交警部門已認定小王負事故全部責任,小王理應承擔自己的全部經濟損失。但小王則認為,事故發生當天是小李叫自己去喝酒的,也是小李叫他帶兩人回家的,而且是免費搭乘,民事賠償責任不應由自己一人承擔。

讓醉酒朋友開車送自己,車禍致殘誰擔責?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王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且搭乘小李在道路上行駛,因操作不當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小李受傷,小王負事故全部責任,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小李在明知小王存在醉酒後駕車的情況下,作為與小王一起飲酒的朋友,不僅不對小王的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反而要求小王送其回家,對自己的生命安全甘冒風險,亦存在一定的過錯。針對小李因本案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法院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判決由小王承擔70%的賠償責任,小李自擔30%的經濟損失。

法官提醒,知道司機屬於酒駕,還依然搭車同行,這不僅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也是對司機和其他人員生命的漠視。因此,在拒絕酒駕的同時,還要對飲酒後駕車的同伴及時勸阻,否則一旦發生嚴重後果,自己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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