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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槍獵殺野生鳥類 滁州三男子被判刑

  • 由 大皖新聞 發表于 武術
  • 2023-01-06
簡介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6日19時許,被告人徐某、葉某乘坐被告人閔某駕駛的汽車,攜帶氣槍、鉛彈、強光手電、熱成像儀等工具,來到江蘇省金湖縣金南鎮、安徽省天長市銅城鎮(均為禁獵區),採取先以熱成像儀尋找獵物,再以氣槍射殺的方法,非法獵獲

持槍打獵怎麼判刑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訊息:5月14日,安徽省天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獵罪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徐某、葉某、閔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拘役三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等刑罰,並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家級媒體賠禮道歉、賠償生態環境損失4200元。

非法持槍獵殺野生鳥類 滁州三男子被判刑

圖為庭審現場,兩名被告人到庭審理,另一名被告人實行遠端提訊。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6日19時許,被告人徐某、葉某乘坐被告人閔某駕駛的汽車,攜帶氣槍、鉛彈、強光手電、熱成像儀等工具,來到江蘇省金湖縣金南鎮、安徽省天長市銅城鎮(均為禁獵區),採取先以熱成像儀尋找獵物,再以氣槍射殺的方法,非法獵獲珠頸斑鳩、山斑鳩、環頸雉等14只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經鑑定,三人非法捕獵野生鳥類的行為,減少了野生動物資源量,破壞了生態系統平衡,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價值為42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徐某、葉某、閔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錯,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三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庭前主動繳納了生態環境損失費。綜合以上事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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