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武術

謹防出借身份證,處處風險處處坑

  • 由 習法惠眾 發表于 武術
  • 2022-12-09
簡介身份證是證明公民個人特定身份,並在社會生活中用於處理與個人切身利益相關事項的唯一證件,不得出借,也不得借用他人的身份證,尤其是求職時需要普遍使用身份資訊、證照資料的情況,俗話說,散發個人資訊,等同於裸奔

身份證號給別人有什麼風險

不論是在網路、電話還是在身邊,頻繁遇到很多借用身份證、駕照等證件資料的事,尤其在農村,集中出現了很多

只需要登記身份證資訊、現場拍照/錄影就可以免費送食用油、免費安裝網路等禮品的活動,

很多農村的大爺、大娘們都相當積極。雖然不清楚這些證件資訊背後具體到底有什麼貓膩,但肯定是有利可圖、弄虛作假,還是想專門就此成文,特別提示朋友們,尤其是老人們,

切勿相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一旦出事,麻煩是你想象不到的,到時悔之晚矣!

謹防出借身份證,處處風險處處坑

一、案例分享

被告人徐某為了向某銀行取得貸款,向該銀行詢問貸款政策後,知曉需要三戶聯合擔保才能貸款。於是說服徐某甲、強某、趙某將其身份證及戶口本交於徐某。徐某委託徐某乙在該銀行慶陽市分行代理以上

3人辦理了借記卡,該卡由徐某持有。銀行審查資料後,與徐某和強某等3人簽訂了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並向貸款人提供的徐某甲賬戶上發放了貸款8萬元。徐某取得貸款後,用於生意經營。因經營狀況不好,貸款到期後未能按期歸還。銀行遂起訴以上合同當事人歸還貸款。貸款人和擔保人認為,即使向他人出借了身份證,但未實際拿到貸款,不負歸還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明知與銀行訂立了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又明知他人借用身份證件用於貸款事項,還將身份證件交於他人,即成立民法上的代理關係,應對代理人的民事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遂判決由合同當事人及實際用款人共同承擔還款及連帶還款責任。

一、案例分享

二、

近年來,有些不法分子,透過各種渠道收購他人居民身份證,然後招募人員,選擇與居民身份證照片外形相近的人,到銀行網點冒名開立銀行賬戶(卡),並高價轉賣給他人。這些賬戶往往被用於電信網路詐騙轉賬、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給民眾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有不少網友爆料,自己曾被人盜用過身份證,南寧大學路某高校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的研究生劉某某,從

2015年3月開始,盜取同學的身份證,在網際網路上申請助學貸款,並申領銀行卡,10個月的時間,劉某某竟辦得33張銀行卡。經警方調查核實的詐騙錢款有5萬餘元。被借用身份證或者遺失身份證被冒用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

資訊洩露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

1、借用身份資訊,即可在網路隨意註冊網路賬戶,進行刷單、發表言論等活動,一旦涉及到違法活動,註冊資訊主體將首先可能被追責,當下因網路刷單、轉載不實言論等行為被追責的情形已屢見不鮮;

2、利用身份資訊結合本人錄影,可以註冊股票等理財賬戶,有可能出現違規交易、涉及洗錢等法律風險,無意中就有可能幫助他人完成了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成為金融詐騙的“替罪羊”;如果股票或者理財賬戶還涉及到融資融券業務、信用貸款業務等,如果操作人有信用問題,還有可能影響到資訊主體的徵信,甚至有可能被冒名貸款;

3、利用身份資訊辦手機卡、信用卡、寬頻卡等消費卡,出現手機欠費、信用卡欠費等事宜的,會首先被追責;信用狀況受到合理懷疑。

4、被他人假借名義,從事犯罪活動;

5、有可能會有錢財損失和聲譽損失;

6、被冒用作為法定代表人,一但公司有事,就會牽扯責任;

7、在投標時進行投標、串標、圍標等違規行為;

8、借用他人身份證件從事交易活動,如簽訂合同,一旦合同訂立,出借身份證件的一方就是合同的履行主體,如果合同在履行中出現爭議,就有可能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如果是相關的資質證照被借用出現事故,一旦被舉報或者查實,可能涉嫌就是偽造證件和偽造公章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即使最終被核查是被冒用,處理整個糾紛的麻煩與時間、經濟成本是你想象不到的,甚至會被限制人身自由。

為了直白易懂,簡單列舉幾類常見的資訊洩露風險案例:

三、溫馨提示

否則,就要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與此雷同的畢業證、學位證、資質證照、職稱證、信用卡、銀行卡等各類表明你的身份、學歷、職務、存款情況的證明證件,也是同樣的道理。切勿為成人之美或貪圖小利、熟人之間不好意思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等證件資訊。為了避免親朋好友為難,也不要隨意開口借他人的證件資料。

身份證是證明公民個人特定身份,並在社會生活中用於處理與個人切身利益相關事項的唯一證件,不得出借,也不得借用他人的身份證,

尤其是求職時需要普遍使用身份資訊、證照資料的情況,俗話說,散發個人資訊,等同於裸奔。不散發個人資訊,等同於自殺;裸奔總比死掉強啊。必要的時候,透漏或者釋出、提交個人資訊資料也是必須的。

資訊洩露說嚴重不嚴重,說不嚴重也嚴重。雖然說被惡意使用可能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是也不用太擔心,影印件本身不會有太大問題,只要確實不是本人親自辦理,也不知情,那麼按規定單純憑一個他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也是無法辦理相關業務的,如果真的辦理了,也是電信、銀行等部門存在審查手續上的過錯或者通過了特殊途徑。確實發生問題時,只要能夠證明與自己無關,公檢法等經辦機關也是可以查實的,一般也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最起碼當有人單獨用影印件在本人不知情的前提下做違法的事時,一般是不會負法律責任的。

謹防出借身份證,處處風險處處坑

在正常使用身份資訊即相關證件中,最好在影印件資料中註明用途、提交時間。

敲黑板!!!

再三強調,最重要的是切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