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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里糾紛鬥毆相互致傷 雙方均獲刑八個月

  • 由 微汴梁 發表于 足球
  • 2022-09-20
簡介2020年3月16日,被告人易某勇與被告人易某智因土地糾紛在村委會協調下達成了協議,約定被告人易某勇房屋旁的道路由二人共用,雙方均不得在此放置物品

相互鬥毆怎麼判罰

鄰里糾紛鬥毆相互致傷 雙方均獲刑八個月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兩鄰居因一點小事而互毆的故意傷害案,兩被告人易某勇、易某智均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易某勇與被告人易某智都居住在袁州區金瑞鎮廟前村,二人系鄰居關係。

2020年3月16日,被告人易某勇與被告人易某智因土地糾紛在村委會協調下達成了協議,約定被告人易某勇房屋旁的道路由二人共用,雙方均不得在此放置物品。

2020年5月3日8時許,被告人易某智看到被告人易某勇在道路旁的屋簷下放置了一些柴火,認為被告人易某勇違反了協議約定的內容。隨後,兩人發生口角併產生肢體衝突,致使雙方均受傷。

經鑑定,被告人易某智和被告人易某勇損傷程度均為輕傷二級。

2020年8月4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相互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易某勇與被告人易某智因鄰里糾紛鬥毆,損傷程度均為輕傷二級,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被告人易某勇與被告人易某智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考慮到本案系鄰里糾紛引起,且案發後被告人易某勇與被告人易某智已達成和解協議,相互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易某勇、易某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性,一審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劉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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