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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7歲男子以母親要見前女友為由,將其騙到家中後實施強姦

  • 由 以身說法 發表于 足球
  • 2022-03-16
簡介具有到本案中,劉某以言語威脅鄒某,致使鄒某因受到恫嚇後,處於不敢反抗狀態時,劉某強行與其發生了關係,很明顯,鄒某當時是被違背意願的,因此劉某的行為符合強姦罪的主要構件

殺女人為什麼選擇勒死

湖北孝昌,發生一起具有警示意義的強姦案。25歲男子劉某在朋友聚餐時,對女子鄒某一見鍾情,遂對其展開了追求,很快二人便確定了戀愛關係。可經過深入瞭解後,鄒某發現劉某並不是他的理想物件。5個月後,鄒某向劉某提出分手,但劉某不同意。

可是鄒某這人做事很果斷,即便劉某不同意分手,她也堅持自己的決定,不再與劉某聯絡。

案發當天,劉某為了挽回兩人之間的感情,以其母親要見鄒某為由,約見鄒某。當時鄒某沒多想,以為老人家真的找其有什麼事,便答應會準時前往。

案例:27歲男子以母親要見前女友為由,將其騙到家中後實施強姦

可鄒某來到劉某家中後發現,劉某是故意將其騙過來的,遂與之發生了爭吵。隨後劉某將鄒某拉進一樓的房間內,以“打暈後拍裸照上傳到網上”、“大不了一起死在這屋裡”等言語相威脅鄒某,並強行與鄒某發生親密關係。

當時鄒某看到劉某那凶神惡煞的樣子,非常害怕,不敢反抗。事後,劉某將鄒某送回家中後,鄒某將此事告訴了父母。隨後鄒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報警。(案例來源:湖北省孝昌縣人民檢察院)

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感情講究的是你情我願!本案劉某為了挽回前女友,做出這種行為,難道就沒有想過後果麼?這下可好了,連朋友都做不成,還要身陷囹圄。

案例:27歲男子以母親要見前女友為由,將其騙到家中後實施強姦

一起來看看,劉某將要為其行為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首先,我們務必要對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概念,有非常清楚的認知,即只要違背婦女意志,並強行與婦女發生親密關係的,就構成強姦罪。

注意,這裡所指的婦女,沒有職業、膚色、年齡等限制。

不管是前女友,還是現女友,哪怕是失足女,都包含在內。

其次,違背婦女意志的手段,不僅限於行為人使用暴力壓制手段。使用脅迫或其他手段,同樣可以認定為強迫婦女。

比如說,行為人使用言語威脅婦女,致使婦女因害怕受到更大的傷害,而處於不敢反抗狀態,被強迫的。

最後,強姦罪是行為犯,不管是否既遂,都構成犯罪,但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案例:27歲男子以母親要見前女友為由,將其騙到家中後實施強姦

具有到本案中,劉某以言語威脅鄒某,致使鄒某因受到恫嚇後,處於不敢反抗狀態時,劉某強行與其發生了關係,很明顯,鄒某當時是被違背意願的,因此劉某的行為符合強姦罪的主要構件。

根據《強姦案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強姦婦女一人一次的,將在有期徒刑4-6年確定量準量刑。如有其他法定可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可減少基準量刑的比例。

根據本案起訴書顯示,劉某截止到目前,並沒有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換而言之,如果在一審宣判前,劉某不能獲得鄒某諒解的話,那其行為大機率會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最後,提醒大家,感情固然重要,但並不是生活的全部,當對方感覺不合適時,可以選擇讓自己變得更優秀,再去挽留對方,但絕對不能用違法犯罪的行為,去侵害對方,否則不僅不能解決問題,甚至還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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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7歲男子以母親要見前女友為由,將其騙到家中後實施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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