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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意義是什麼?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 由 知識外賣員 發表于 足球
  • 2021-05-29
簡介被提問者可能又會回答“正是因為人的壽命是有限的,所以生存才會有意義,而你所提出的假設,根本不存在,不符合事實,要按照事實得到意義的定論”那好吧,其實無論是假設也好,現實也罷,都是一種設想,而在設想背後,必然存在意義的定位,這才是最重要的

一個人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我們是單個的個人,對自己的行動要負責,要找到我們人生的意義——弗洛姆

如果我們問一個人“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活著的意義又是什麼”,

我相信很多人都對這個問題感到迷茫。而大部分人的回答可能都是比較膚淺的回答

“為了生存下去”

,回答者可能會嘲笑提問者,認為

這是一個近乎於毫無意義的問題。

那如果對於回答者的答案進行再次提問

“如果一個富翁,已經具備了生存下去的所有必要條件,可以說不用工作,對於生存問題已經沒有任何的擔憂,那生存下去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又或者說

假如一個人的壽命不受環境的制約,不受細胞老化的限制,可以無限制地永遠存活下去,那麼,對於永久生存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被提問者可能又會回答

“正是因為人的壽命是有限的,所以生存才會有意義,而你所提出的假設,根本不存在,不符合事實,要按照事實得到意義的定論”

那好吧,其實無論是假設也好,現實也罷,都是一種設想,而在設想背後,必然存在意義的定位,這才是最重要的。回答為了生存的人,可能正在為了生存而擔憂,回答享受生活的人,可能已經完全解決了生存問題,或者說沒有解決生存問題,依然在生存和享受之間來回切換踐行自我認為的意義。

所以這衍生了一個意義的問題。那就是我們接觸生活時,往往都是以自身立場為立足點對意義進行定位和衡量,無論意義本身多麼的簡單。

就好像吃飯,有些人認為只是解決溫飽,而有些人是為了品咂味道的享受過程。前者是為了生理需要,後者為了精神需要。那前者的人生可能會非常的失敗。

因為我們通常面對現實,總是以現實強加給我們的事實作為意義,而並不是用感受作為標準,作為意義。或者說我們只是夫婦表面的對於現實的理解,而不是對於理解背後的深層意義。比如說我們因為某個錯誤被領導批評,有些人理解為

“我被批評了”

的理解行為,而有些人則深度思考

“我被批評了,說明我還有很多的不足,我要更加努力,才能得到領導的青睞”。

這就是理解與感受的區別。

其實對於人生的意義,對於自身剛剛睜眼看到瀏覽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而且在此過程中,我們都在用行動詮釋著我們認為的意義,行動並與意義保持很大的一致性。包括我們的動作,表情,態度,習慣等等等等。

我們每一個細微的動作,都蘊含著對待這個世界的“自認為意義”的特徵和態度,而且深信不疑。淋漓盡致的詮釋著“意義”的自我定義。

生活的意義是五彩斑斕的,也猶如音樂一般,有著悅耳而明快的曲調,同時也有黑暗而低沉的曲調。意義的複雜性,讓我們很多時候迷茫,甚至出現錯誤。沒有誰的意義絕對正確,也沒有誰的意義絕對正確,

那只是一種“主觀臆想”的人生目的。這些“主觀臆想”的參差不齊,也就是不同的人賦予其生活不同的意義。

活著本身沒有任何意義,意義是活出來的。

所以,我們透過在曲折的人生旅途中不斷的總結,得出了一種相對來說更符合自己應對現實情況的生活意義,

而這個尺度完全是自己“絕佳的配偶”

不可否認的一個事實是,我們生活在一個“資源分配並不均勻”的人類文明之中,這個事實是我們永遠無法脫離的。

米哈里從探討幸福為什麼難以得到開端。他說:“幸福如此難能可貴,主要是因為宇宙初創之時,就沒有以人類的安逸舒適為念。它廣袤無邊,充斥著威脅人類生存的空洞與寒漠,它更是一個充滿危險的地方。”

霍姆斯說:“宇宙既不敵視我們,也不友善。它只是全然漠不關心。”

這個事實必須強令我們做一些我們必須與他“呼應”的行為。這個事實是每個人都要面對而且無法背離的挑戰。因為我們必須與他“交友”才能獲取生存繁衍所必須的物質資源。我們想做或者被迫做出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解讀這一事實。

我們所做出的內心反應通常為,什麼是有價值的,什麼是合適的,什麼是有可能的,什麼是必要的。

人降生時並沒有動物所具有的適應某些行為的機制,人對父母的依賴比任何動物都多,對環境的反應能力也比受自發本能行為調節的動物差得多。他忍受著因缺乏本能機制所引發的所有危險和恐懼。但人的這種無助恰恰奠定了人發展的基礎。人在生物學上的弱點,恰是人類文化產生的條件——弗洛姆

為了保證人類的繁衍的生生不息,我們必須以超乎想象的意義給客觀環境最好的“呼應”。

而這個“呼應”必須有符合客觀要求的“行動指南”,而然不能靠主觀臆想或者心存僥倖。然而有些時候我們無法找到“絕對正確”的答案,或者“永遠完美”的答案,而我們也依然而且必須不斷的,堅持不懈的努力。因為人類文明並不“富饒”,所以必然衍生人類本身所攜帶的各種利益糾葛。

你可以擅自做主,主觀的認為“不懈的努力”,這就是“生存的意義”,當然,它有黑暗而低沉的的曲調作為交易成本。

而交易成本往往是所有人不能接受的,所以產生了一種現象,不能不交易,而交易成本又不願意承受。因為交易成本的主體往往是“精神上的不自由。”

精神不自由是因為永遠活在其他主觀之下。

社會是有各種主觀集合而成的整體。法律是政府的主觀體現,意圖是維持社會秩序。道德是聖人鑽研的主觀知識體系,目的是人與人在這個秩序下和睦共存,職場秩序是老闆主觀設定的秩序,最大意圖為盈利。而自身主觀的自由,永遠在這三種或者多者之外。秩序界限明確且清晰,而界限內才是屬於我們的自由空間,那才是我們自己的伊甸園。

當然,沒有了社會秩序,大家一定會遭殃。就由於草原動物一樣,只有廝殺和搶奪。而人類文明的秩序更加側重於合作,而不是同仇敵愾。同時又以一種“文明廝殺”的方式存在——競爭,是以市場為舞臺左右著社會物資的往復流動。

大多數人的目標都是受生理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制約,或者說為了生存。外在秩序是建立在壓抑個人慾望基礎上,不管個體願意與否,都必須被迫接受,都這就無法參與複雜的社會分工制度,導致個體的社會化成為必然,並對獎罰做出反應。社會化的最高境界就是使得個人完全服從社會秩序。

而且之前也提過,我們都無法逃脫,這是自然規律所致。置身於生理秩序和社會秩序,成為秩序的“奴隸”,而生存則作為遵守秩序的“獎勵”。這是外部規則賦予我們的,然而更多的是,這是我們自己定義的主觀秩序。所以才會顯得疲憊。

如果換個主觀角度來重新定義,結果可能會大有不同。即在秩序內選定你的目標,並在追隨目標的努力中,獲得內心的秩序和成長,作為自我獎賞,會不會感覺非常美好呢。就好像長跑者,雖然無法在賽道內的草坪奔跑,但是在賽道內每一步的跨越,都會得到暢快淋漓的快感——登上山頂之所以重要,只因它證明了我們爬過山,爬山的過程才是真正的目標。

所以建立內心秩序是非常有必要的。

海明威對於空虛的詮釋:“有些人生活著,但是什麼感覺也沒有,他知道一切都是空虛、空虛、空虛。我們的空虛就在空虛之中,空虛是你的名字,空虛是你的國度;你是空虛中的空虛,就像空虛本來就出在空虛中一樣。”

十九年過後,在他五十三歲時,寫出了巔峰之作《老人與海》,並在兩年後榮獲諾貝爾文學獎。令人惋惜的是,海明威在榮獲諾獎七年後,自殺了結一生。

對於空虛,就好像奔跑在賽道的空殼,永遠沒有架構內在秩序,所以活著便成為了一種極重的負擔。不會在空虛中勝利,必然在空虛中滅亡。

這種對生命毫無把握感的感覺,就好像永遠沒有目標賽程的慢慢長跑,最終虛脫而死。而內在秩序的搭建,正是結束這一永無止境的苦役的法門。超度自己,才能永生。

而內在秩序的主觀概念為:把現實的煩惱從心靈中抹去,而完全投入到內心體驗的美感,用自我感覺的回饋作為自我獎勵,而不是社會制約的回報。

心理學家德西說:“如果說動機是人類行為的事物,驅動著你去做事,那麼,這些事物有的是懲罰,順從,而諾貝爾文學獎之外的獎賞,有的是興趣,享受與內在滿足。”

當你全力以赴以興趣為人生往復迴圈的長跑時,也就意味著動力源永遠存在,永遠不會半途虛脫致死,這時,奔跑才是意義,其他都不重要,連取得勝利都不那麼重要了。因為內在秩序的獎賞是出於自己的興趣,享受與內在滿足。這種沉醉的狀態會令你上癮,並忘卻時間的流逝,並不知不覺中提升了技能。

我們對於外界的感官,是否從中得到快樂,歸根結底直接取決於心靈過濾器的強大效應。它無關乎外界,無關乎事物本身,而在於我們看待事物的視角。他的另一面叫做焦慮,另一面叫做成就感。焦點的直射角度,就是詮釋人一生的意義角度。

2300年前,亞里士多德曾說,世人不分男女,都以追求幸福為人生最高目標。我們不僅為擁有幸福而追求幸福,我們追求其他目標——健康、美貌、金錢、權力,無非也是因為我們以為擁有這些就能得到幸福。

金錢是否能讓人幸福呢?換一個現實說法吧,房子,車子,是否能讓人幸福呢?

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雖然至少不能全盤否定。今天越來越多的學者都認同這一說法:

金錢未必使人幸福

然後,至今越來越多的人,並不再把金錢等同於幸福,或者說,幸福和金錢已然被拆分為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且把人生的終極議題變更為:

幸福凌駕於金錢之上。

而幸福的定義又是什麼呢?

當然,幸福是人生理當直奔的主題,這不容反駁。很多人把幸福定義為感官上的快樂為最終目的,這才是幸福的終極定義。

弗蘭克說:“事實上,幸福感通常根本不是作為目標而浮現於人們的追求面前,而只不過表現為目標既達的某種附帶現象。然而在神經官能症患者那裡,這種原初的追求似乎都被扭曲為對幸福的一種直接性追求,扭曲為快樂意志……快樂成了注意力的唯一內容和物件。然而,神經官能症患者在多大程度上糾纏於快樂之中,他便在多大程度上讓快樂的根據從眼皮底下跑掉,而快樂‘效應’也不會再出現。”

幸福是你全身心地投入一樁事物,達到忘我的程度,並由此獲得內心秩序和安寧時的狀態。

當然,這是一種主觀選擇的感受。所謂主觀就是自己定義幸福,並窮其一生去追求。

幸福並非進化千年的實物,而是一種主觀感受,這種感覺很多時候並不能以“消費”的途徑獲得的,更不能依仗權勢獲得,更不受外界的操縱,而取決我們內心如何對他加以詮釋。只有配備心靈過濾器的人,才能絕對自己的幸福指數。

哲學家密爾說:“自問是否幸福,幸福的感覺就蕩然無存了。”

因為幸福不是找到的,而是感受到的。一個一種在追求中所

感受

到的副產品。

我們對生命的看法可能更多的是基因和外部環境狼狽為奸的擺佈,但是我們確實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思想,雖然我們的很多舉止都是被他們牽著鼻子走,但是在塑造體驗的過程中,雖然都將會留下愉快或者不愉快的感受,但是這種難得的時刻,我們會感到無比暢快,因為他留給了我們成長的痕跡。因為我們感受到的最大的快樂是,把體能和智力發揮到極致,這種體驗感完全是由我們自己締造的。這種日積月累的體驗彙集成一種掌控感,完全可謂之為“幸福”或者“人生的意義”,或者“或者的意義”

領航心靈之旅的內在秩序對於生命的詮釋是至關重要的的,而心靈動力的秘訣在於反芻失敗的苦澀,收穫成功的愉悅。我們所有的經歷,不論愉快還是痛苦,有趣或者無聊,都以資訊的形式在大腦中進行處理,大腦進食資訊資訊,咀嚼資訊的過程,消化為系統的,科學的,有用的的思維能力,便能掌控自己的人生軌跡。

咀嚼過程便可稱為心靈的最有體驗。只有把精神力量一種於一點,全部把“精神燃料”投入到目標,才能調動所有感官,使其井然有序。這種克服挑戰的快感,會是一生中最愉快的時光。

“宇宙觀”是神話與宗教中最古老的傳說,但對於物理學和生物學確實難以觸及的。科學的揭秘,認為宇宙是遵循一定規律的。但是如果人類的目標和慾望一旦介入,宇宙就顯得混亂不堪。

社會文明適用於此。個人的力量在社會執行的規律中,由於蚍蜉撼樹。所以,自己對待生活的感官,只能從內找到突破口,即從生活中得到快樂。我們快樂與否,雖然源於外部和內心的共同作用,但是外界無法撼動,所以對於心靈的調整,如果做到與外界“交友”就顯得至關重要。他是端視和諧,掌握快樂的唯一變數。

因為每個人對於自己此生的追求,模糊而遙遠,迷茫而亢奮,對於達成程度,左右著我們衡量生活的品質指標。從在此過程中,我們隨之帶來的怨天尤人,憤世嫉俗也會紛至沓來。我們大多數人的最基礎要求其實非常的簡單:平安地活著。而只要基本的生存問題解決了,充足的食物和舒適的居所就瞬間覺得微不足道,開啟潘多拉盒子的衝動瞬間上腦,新需求,新慾望撲面而來,慢慢的,我們的視線開始模糊,對於幸福的概念開始了重新定義了,重新開始了已經永遠沒有盡頭的苦役。

而充滿活力且幸福的人生意義,應該是主動承擔來自外界的各種經歷和苦惱,並甘之如飴的努力挑戰,達到掌控度的極致,才是人生最大的意義。

而這一切的施行和成果,內在秩序的搭建功不可沒,反之,焦慮地長存,和恐懼的襲來便成為人生的常態。更確切地說,他是一種對生存的恐懼。

我們要學會尋找人生的意義,就要學會從外部秩序中脫離出來,“主觀欺騙性”的完全做自己的主人,不做社會賞罰的奴隸,而要學會做自己的主人,仔細找到快樂和目標。

痛苦和快樂的歸屬權全部隸屬於意識,而服從社會秩序設計的“刺激–反應”模式,就是受外界所控制,另一個角度講,我們完全喪失了自由體驗的權利。所以只要體驗權的玉璽掌握在“意識之手”,也就擺脫了外界的威脅利誘。

古希臘哲學家埃皮克提圖曾說:“人害怕的其實是自己對事物的看法,而非事物本身。” 羅馬哲學家皇帝馬可·奧勒留寫道:“外界事物令你痛苦並不是因為它們打擾你,而是肇因於你對它們的判斷,而你有能力立刻消弭那種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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